整个江湖为之震撼。
不是说那七家「英雄」实力有多强,而是他们一直缀在慕容秋水身后,成了他的阴影。能成为慕容秋水这种人物的阴影的是什么人?
但慕容成谈笑间就扫灭了他们,慕容世家再无阴影!
与其说慕容成完成了英雄传奇,不如说他踩到了他弟弟的肩膀上!
慕容秋水三年没做到的事情,他一个月就完成了。
慕容秋水何许人也?
公认的江湖天才!
那么替他完成他所不能完成的事情的人又是何等人也?
更何况这个人的血统又是何等高贵?
得到报告的时候,王天逸正光着膀子在校场种牡丹,他看了报告后半天没吭声。
秦盾催促几声后,他才摘下草帽,摇着头喃喃道:「太厉害了。」
厉害吗?
仅仅是屠灭了七家长了将军肚的土匪,而土匪是不应该长将军肚的,黑道远比白道更辛苦。
但王天逸还是难以置信地叹服。
以长乐帮暗组出身的王天逸来说。他出身低微,不知打了多少硬仗,从尸体堆爬出来再杀进去,浑身布满了无数伤疤,才换来了这阳光下不上不下的锦袍司礼!
但如果慕容成打了他打得任何一场硬仗,都马上会得到让江湖股栗的威名,这就是身份的不同。
士兵杀死敌方大将不过是十两银子的赏格,但如果大将杀死敌方大将那将马上得到猛将的威名!
这就是地位的差距。
慕容成成名比王天逸容易千倍万倍!
甚至比他出身不正的弟弟都容易百倍!
只要他去干一件大事!
但他的身份注定他不能去这样做,他体内流着尊贵的慕容世家的血。
任何江湖老手在徒手的时候都不会去攻击敌人的脑袋,因为人的头骨是最硬的,他受到最严密的保护。
脑袋不是用来像拳头一样殴击对方软肋的。
就像慕容成对付盘刀门匪徒一样,他如果指挥手下顷刻间杀死几只三脚猫,王天逸不会有任何惊异,这是天经地义的,但当他用脑袋一下一下碰晕最后一个匪徒的时候,王天逸这种杀场老手都合不上嘴了,这出乎他的想象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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