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虾,朗颂还做了地三鲜、青椒土豆丝、番茄鸡蛋汤,色香味俱全。 把菜端上桌,朗颂又不知从哪个角落找了一个不锈钢盆,盛了一盆饭后从锅里捞了一块煮熟的鸡胸肉切碎了拌在饭里,没油没盐,看起来让人很没有食欲。 孙谚识不明所以,问道:“你……拌这个干嘛。” 朗颂一脸茫然:“喂狗,外面那只狗不是你养的吗?” 孙谚识失笑,也没有解释:“去吧,再从货架上给他拿两根火腿肠吧,它好像还挺喜欢。” 厨房和院子里都太热了,孙谚识把折叠小餐桌搭在了店里的空调下面,三人坐下后刚刚好。 朗月肉肉的小手夹了最大的一只虾,放进了孙谚识的碗里,然后又夹了一只虾放在朗颂碗里,最后才给自己夹。 孙谚识那总是漫不经心的眸光此刻都快化成一滩水了,长的漂亮不吵不闹又会疼人的小姑娘简直太招人稀罕了。 可惜,不是他生的。 孙谚识既失落又开心地将那只油焖大虾夹进了嘴里,下一秒,他的味蕾彻底被美味给征服,哪还有时间去惆怅那些有的没的。 一连吃了五六只虾孙谚识才刹住车,腾出嘴来好奇地问朗颂:“你怎么这么会做饭。”问完又觉得自己说了句废话,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朗颂可没养尊处优的资本。 没想到的是朗颂放下了碗筷,非常认真道:“我喜欢做饭,觉得挺有趣。” “挺好的。”孙谚识挑一挑眉,揶揄道,“要不你找个培训学校学烹饪?” 朗颂眸光一亮,良久才轻轻“嗯”了一声,孙谚识专心致志给朗月剥虾,声若蚊蝇的那一声“嗯”他没听到。 作者有话要说: 很怕大家误会,所以解释一下,攻很会做饭的设定和后面的情节有关系,并不是为了让他给受做饭而强加的技能哦。“等我回来给你做饭” 吃完饭,朗颂认真地给朗月擦了脸,带她去院里把油乎乎的手给洗净。回来后他把手机给了朗月,让她自己看动画片。 孙谚识将最后一只虾塞进嘴里,伸出沾满汤汁的手去收碗筷,朗颂一把捉住了他的手腕:“去洗手吧,我来收。” “……”孙谚识怔了怔,脸莫名有点热,他干咳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含糊不清地“哦”了一声。 洗完手坐了下来,孙谚识一只手护着站在脚凳上的朗月,一只手托着腮,沉默地盯着朗颂有条不紊地收拾餐桌和碗筷。少年的手臂算不上健硕,但施力紧绷起来的时候能看到线条流畅的肌肉,和他的脸一样,正处于少年和青年之间,既有属于少年的青涩,也有属于青年的沉着。 直到朗颂端起碗筷去了厨房,孙谚识才收回视线。 这时,安安静静看动画片的朗月拍了拍孙谚识的胳膊,将手机递了过来。 孙谚识还没来得及瞧一眼屏幕,就听到手机里传来尖利的说话声:“小郎,你说话啊。” 他定睛一看,备注“房东”的人打来了电话,估计是朗月不小心接通了。 孙谚识估摸着应该没什么大事,于是拿起手机应道:“我不是朗颂,有什么事吗,我可以帮忙转达。” 对方愣了一愣,才开口:“没啥大事,小朗不是不续租了吗,我刚才带人去看房子了,人家很满意,但是想提前搬进来,你帮我问问他,我把剩余几天的房租退给他,让他这两天搬行不行。” 孙谚识眉心一跳,愣了一下才回答:“这事我做不了主,我让他等下给你回电话。” 电话挂断不久,朗颂就一边擦手一边进了店里。 孙谚识把手机递给她:“刚才你的房东打电话给你,月月不小心接通了,我跟她说你过会儿回电话给她。” “好。”朗颂看了一眼通讯记录,微微叹了口气,然后走出了店门。 估计走得很远才打的电话,因为孙谚识没有听过说话声。 过了几分钟,朗颂抿着唇回到店里。这个点是朗月睡午觉的点,她手撑在脑袋上,眼睛已经眯了起来,稍微哄一下就能马上睡过去。但是最近一段时间朗颂找的零工都是体力活,朗月跟着他已经很久没睡过一个痛快的午觉了。 朗颂歉疚地朝妹妹伸出手将她抱出柜台,朗月将脸埋在哥哥的脸上,不过十几秒的时间便阖上眼睛睡了过去。 孙谚识瞧着这神奇的一幕,不由感叹朗月的乖巧。半年前巷子里住进来了一对年轻夫妻,他们小孩跟朗月差不多大,每天闹觉哭得惊天动地,吵得他纤细敏感的神经几欲绷断。 朗颂轻拍着朗月的背,确认她真的睡着了,他才抬眸向孙谚识看去:“我下午要出去一趟,你可……不可以帮我照看一下月月?” 刚才的电话是房东打过来催他尽快搬走的,他想利用下午的时间再去找找房子。 本来房子还有半个月才到期,房东应该是已经找到租客了,昨天就说把剩余的房租退给他,催着他提前搬。今天他带着朗月在外面找了一圈,没有找到令他满意的房子。大部分房东都把房子挂在中介公司出租,可是通过中介公司要出一笔中介费用,而且还很有可能遭遇合同陷阱,朗颂想尽量在房东那里直租,这样既可以省一笔钱又能安心一点。 他是撑得住,可是朗月不行,天天跟着他东奔西跑,又热又累。 朗颂眼巴巴地看着柜台里的男人。 孙谚识笑哼一声:“这还用打个报告吗?去吧。” “谢谢!”朗颂会心一笑,脸上的那道小伤疤随着脸部肌肉的牵扯动了一下。 孙谚识指挥朗颂去院里的杂物间找了张简易折叠床出来,也不知是哪年买的,用防尘袋装着,看起来还有八九成新。折叠床放在了柜台的过道里,朗月躺在床上,盖着孙谚识从楼上拿来的一条夏凉被,睡得很安稳,嘴角还挂着淡淡的笑容,梦里应该很甜。 孙谚识替朗月拨开额头的碎发,问道:“她醒来要是哭着找你怎么办?” 朗颂摇头:“她不会哭的。” 其实是会哭的,毕竟还是个孩子,但是朗月很信任孙谚识,所以不会哭。 保险起见,朗颂还是补充道:“如果她哭了,你给我打电话。”他把自己的手机号写在了柜台上的一张碎纸片上,孙谚识收起了纸片。 安顿好朗月,朗颂就准备走,掀起帘子之后他又顿了住,回过头道:“晚上别点外卖,我回来给你做饭。” 孙谚识想笑,虽然朗颂做饭确实很好吃,但他并不是一个口腹之欲很强的人,可是朗颂喜欢用这种方式维持两人之间的平衡,你帮我了,我就要为你做点什么,这样才能让他心安理得得接受帮助。 “行啊,等你。”孙谚识挥挥手道别。 傍晚五点,朗颂汗流浃背地回来了,还顺便把菜给买了。 朗月睡了一整个下午,朗颂回来的时候她刚醒不久。睡醒后的她有些迷瞪,委屈巴巴地噘着嘴,孙谚识看她要哭就抱着她哄了一会儿,她便又恢复了活力,此刻正趴在柜台上画画。 见到朗颂她迅速爬下脚凳,跑到哥哥面前伸手求抱。朗颂指了指自己汗湿的衣服,轻轻摸了摸他的头顶,示意她自己去玩。 孙谚识的视线停留在朗颂晒得通红的脖颈上,他猜得到朗颂应该是去找房子了,但看对方的表情应该不太顺利。其实朗颂的面部表情很少,至多是生气的时候皱皱眉头,开心的时候扬扬嘴角,很少表现出着急、焦躁、不耐烦这样的小情绪。但他的眼睛是确是骗不了人的,着急的时候他的眼神会变得锐利,此刻的朗颂就是这样的眼神。 孙谚识并不打算多问,其一是因为他和兄妹俩就是人生当中短暂的邂逅,等鉴定报告出来还他清白,他们大概就得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了,他不想多管闲事。其二则是因为朗颂这性格,也不允许他多管闲事。 朗颂果然没有多说什么,埋头进了厨房,一个小时后丰盛的晚餐就准备好了。 吃过晚餐收拾好厨房,朗颂带着朗月回了家。“月月不是你女儿。” 接下来的两天,朗颂兄妹俩都没有再找来,小店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虽然有些冷清,但孙谚识早就习惯了,也想透彻了,萍水相逢的,两人来玩他就照应着点,不来的话那他就照常过自己的日子。只是连着吃了两天外卖,他还真有点想念朗颂做的饭菜。 别说他了,就连门口那只流浪狗吃过朗颂弄的鸡胸肉拌饭后都对孙谚识匀给它的半份龇牙咧嘴的。 说起来那只不知从哪里跑来的田园犬这几天倒是天天来报道,早上来,天黑了就走。它挺识相,不乱叫也不进门,不管多热它就在雨搭下的一片阴凉地趴着,哈赤哈赤地吐舌头。 孙谚识每顿把自己的外卖分狗一半,一人一狗相处甚欢。 消消乐第400关终于闯过去了,孙谚识叹口气放下了手机,才下午两点,还处于一天中最热的时间段,别说客人了,这一个小时里连个过路的人都没有。他起身伸了个懒腰,走到门口掀起门帘一看,那傻狗果然趴着呢。 狗有狗的好,有饭就吃有地就趴,没有什么烦恼。 “喂,你到底是不是没人要的流浪狗?”孙谚识朝狗吹了一声口哨,自言自语地问道。 “汪!”狗自觉地站了起来,仰着脖子叫了一声。 孙谚识笑了,蹲下身来用食指戳了戳狗头,说道:“你是流浪狗,我是流浪人,要不咱俩搭伙过日子吧,你要是应了,那以后就是我的狗了,得给我看家护院。” “汪汪汪!”傻狗连叫几声,尾巴摇得那叫一个欢。 “你以后你就叫——”孙谚识盯着小狗一身的黄毛,“就叫黄豆吧。” “汪汪!” “行了,进来吧。”孙谚识掀开门帘喊了一声,见傻狗犹犹豫豫不肯进来,他又道,“给你洗个澡,瞧你脏的。” 傻狗呲溜一下钻了进来。 孙谚识找了一根水管,套上院里的水龙头,对着傻狗一顿冲洗,又把自己的沐浴液给贡献了小半瓶,这狗脏是挺脏但身上没有皮肤病,也没有长蜱虫之类的东西,洗个澡就像换了只狗似的,还挺俊俏。 一个澡洗了一个小时,很久没干体力活的孙谚识累得够呛,安心享受的黄豆已经趴在院子里呼呼大睡了。 “出息。”孙谚识泄愤似地拍了拍黄豆的狗屁股。 这时,桌上的手机开始震动,孙谚识拿起来一看,是华强打来的。昨天华强还打电话过来问朗家兄妹有没有到他这里来过,他如实告知,华强在电话里难得地夸了他,还嘱咐他多关照关照俩孩子,怎么今天又打了。 “喂,强叔。”孙谚识接了电话。 华强还没说话就先在电话里长叹了一口气,叹足了才开口:“朗颂没在你那里吧。” “没有,这两天都没过来,怎么了?”孙谚识已经猜到了是什么事了。 华强回答:“亲子鉴定报告出来了,我先来跟你通个气。” 孙谚识莫名有一丝丝紧张,他舔了舔发干的嘴唇,问道:“什么结果?” 华强沉默了两秒才回答:“月月不是你女儿。”他的语气听起来很遗憾。 孙谚识其实也有些遗憾,如果朗月真是他女儿真挺好的,他一定倾尽所有像对待小公主一样照顾朗月,又女儿有狗。如果朗颂愿意,他还能有个成年的儿子,人生也算圆满了。可惜,他没这么好的福气。 “强叔,你都不用通知我,我自己干没干过那事我还不知道吗?”孙谚识故作轻松道。 “我就是觉得遗憾。”华强苦笑,“要是今天他们兄妹俩去找你了,你先别说这事,晚上我给他打个电话,明天就在你那里把这事说清吧,我今晚上得好好琢磨琢磨如何开这个口让他们能接受一点。” 其实孙谚识觉得华强这样的担心完全就是多余的,朗颂比他想象的要成熟沉着的多,但他没有多说什么,淡淡应了一句:“行,那就这样吧。” 华强没说几点过来,第二天孙谚识起了个大早。他喂了黄豆,吃了早饭,打了几把游戏,一直等到十点都没等到人。 直到快十一点了,门帘被掀开,朗月圆嘟嘟的小脸蛋先钻了进来,后面跟着朗颂。孙谚识下意识地往他身后看了一眼,空空如也。 昨晚上华强在电话里说今天会接上朗颂一起过来,难道是被事情绊住脚了?那鉴定报告的事朗颂知道了吗? 孙谚识不动声色地问道:“怎么突然过来了?” 朗颂牵着朗月软绵绵的小手,下意识地捏了捏,然后牵起她的手晃了晃解释道:“月月想来看你。” 其实他没说实话,朗月知道他在为了找房子的事烦心,这两天乖巧得不得了,跟着她四处奔波,热得满头大汗吭都不吭一声,也不吵着要来蓝楹巷找孙谚识。是他方才在这附近看完房子,突然想起了孙谚识,他惦记着孙谚识估计又是顿顿外卖,所以心思一动便想过来看看。 孙谚识没看到朗颂眼底流转的心思,朝朗月勾勾手:“月月过来。”又对朗颂道,“那就在这吃午饭,今天咱们不做饭了,出去吃行吗?” 孙谚识抱着朗月,爱不释手地捏了捏那光滑软嫩的小脸,心底是真的感到遗憾,这么可爱的小女孩,怎么就不是他女儿呢。 想带兄妹俩出去吃是他的一点私心,这几天兄妹给他孤寂的小店带来了不少欢声笑语,以后大概是没什么碰面的机会了,他想请兄妹俩好好吃一顿,也算是郑重道个别。 朗颂本想拒绝,话到了舌尖又给咽了下去,他回答:“行。” 临近饭点,孙谚识估摸着华强要来的话也得下午了,他抱起朗月拿起钱包说道:“那咱现在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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