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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第1页)

孙谚识精疲力尽,但还是被郑烨逼着去社区卫生院处理了伤口,除了眼周充血和嘴角破裂,倒也没多严重的伤。  回到家里,他嗫嚅着嘴唇想说点什么,但一时又抓不住头绪,不知该从哪里说起。  郑烨拍拍他:“洗个澡睡一觉,有什么话睡醒再说。”  孙谚识扬扬僵硬的嘴角,不敢去看朗颂的表情,他跟郑烨道了谢,又让对方赶紧回去上班,然后进了小院。  听到上楼的脚步声响起,朗颂才低声跟郑烨说道:“郑哥,能等我一会儿吗,我去给月月换套衣服。”  郑烨明白朗颂是有话想问,他把怀里睡着的朗月交给朗颂:“去吧,我在楼下等你。”  朗颂上楼时孙谚识已经进了浴室,他给朗月换完衣服,无声无息地在浴室门口站了一会儿才下楼。  郑烨看到朗颂,也不搞虚与委蛇那一套,开门见山地问道:“是不是有话想跟我说?”  入秋以后,门帘就拆了。朗颂走到门口倚着门框,往斜对面张老太家门口看了一眼,偏头问道:“张循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雷斌说是、是……”剩下的话他说不出口。  郑烨会意,他他没料到朗颂想问的是张循的事,愣愣地顿了顿,忍不住啐了一口,“这条巷子里的很多人都能算是凶手,甚至于张循自己也是凶手,唯独孙谚识不是!”  朗颂站得笔直,神情凝重。  郑烨思忖许久到底该开不开这个口,但转念一想,如果朗颂真的想知道的话多的是地方可以问,与其让他从别人口中听来一些是非颠倒的话,不如自己告诉朗颂。他重重地吐了口气,将尘封的往事揭开。  事情其实很简单,一点都不复杂,复杂的是人性。  孙谚识离开戒同所两年,不再被允许进家门,因此他再没正大光明回过蓝楹巷。  某天,他在a省突然接到一个陌生来电,竹马好友张循在电话那头惊恐万状语无伦次地求救。  孙谚识细问之下才得知,平时内向沉闷的张循早有了稳定相处的男朋友,他在旁观了孙谚识的遭遇后,下决心要和男友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城市生活。  然而纸包不住火,张老太发现了这件事。  七十多岁的老太太,没读过几天书,她想不明白,好好的大男人为什么要喜欢男人,更想不明白乖巧听话的孙子怎么好端端地喜欢上了男人。  她听别人说这是病,理所当然地认为张循是被对门的小孙给染上了。她憋着气又憋着一股劲,认为孙耀扬教不好儿子是狠不下心来,她狠狠心,一定能让张循“改邪归正”。  一个人的知识越贫乏,他所坚信的东西就越是绝对。  张老太性格刚烈,又好面子,瞒着所有人效仿孙耀扬把张循也送进了戒同所。如果不是张循打出了这一通电话,根本不会有人知道这事。  没人能比孙谚识更了解戒同所的黑暗可怖,既然张循求救,他不能坐视不理。于是马上找人想办法把张循弄了出来,又给了一笔钱。  他能做的仅限于此,本以为张循会按照原来的计划找个陌生的地方好好生活,然而意想不到的是,一个月后他和张循就天人永隔了。  一个雨夜,张循开着车撞向桥墩,当场死亡。  直至接到确认张循身份的电话,张老太才得知她狠心不去看望的孙子,她巴望着快点“治好病”的孙子早就出了戒同所,惨死于车祸。  张老太在得知是孙谚识把张循弄出了戒同所以后,便把张循的死统统算到了孙谚识身上,她固执得认为如果没有孙谚识,乖巧的孙子不会“染病”,更加不会死。  她大闹孙家,把孙家砸了个精光,后大病一场,好了以后便有些神志不清,近两年更严重了些。  “孙爸孙妈本就是老实人,被人戳着脊梁骨骂,理屈词穷地半个字说不出来,只是默默照顾着张老太。”郑烨呼了口气掩饰自己的哽咽,“孙妈走了,孙爸搬走,这两年就是谚识一直在照应着张老太。他心里有愧,始终觉得如果当年他不插手的话张循就不会死。他多有能力一人,窝窝囊囊待在这小破巷子,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想替张循守着张老太。”  回忆起往事,郑烨握拳强忍还是没能忍住,把没能挥到雷斌脸上的拳头砸到了墙壁上,他怒喝:“我就不明白了,他就是喜欢男人,招谁惹谁了,招谁惹谁了!如果没那么多破事,他不会这样!”吼着吼着他的声音又低下来,喃喃道,“要是他喜欢女人多好啊……”  “戒同所……”  朗颂脸色惨白地默念这三个字,心如刀割,即便郑烨用一句话略过了孙谚识在戒同所里度过的那两个月,他也能想象的出来那是一段如何令人绝望的日子。  一些令他大惑不解的事也有了答案。  他终于明白,丁叔、炳叔之流为什么对孙谚识是这样深恶痛绝,甚至连拒绝一根烟都要用擀面杖去拨开孙谚识的手。  他们并不是单纯地无法认同孙谚识的性取向,他们只是全身心地去和一个失去唯一亲人的老太太共情,也全身心地去和独生子走了“歪路”的孙家父母共情,他们把别人的情绪强加在自己身上,然后自以为正义地施加在孙谚识的身上。  他也终于明白了郑烨为什么说“张循也是凶手”。因为张循作为百分百能够理解孙谚识的那个人,在孙谚识被所有人误解时,选择了沉默和旁观,最终导致自己也成了受害者。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孙谚识说他睡不着,要靠酒精才能入睡,因为他太痛太苦了,需要“麻醉剂”来缓解。  朗颂将十指插进头发里,用力抓着自己的头发,试图让另一种痛感克制住让他几乎没法喘息地心痛,然而只是徒劳。  “小颂,你没事吧?”  郑烨连叫了三声,朗颂才恍恍惚惚地回过神来,他看着视线上方的郑烨,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倚着墙蹲坐在了地上。  “啊——”朗颂茫然地应了一声,“没事,想坐着。”  郑烨看着朗颂苍白如纸的脸色,将信将疑地问:“真的没事?是不是刚才被雷斌伤到哪儿了?”  朗颂不想让郑烨看出异样,强撑着站了起来:“没事,就是心里有点难受。”  郑烨莫可奈何地拍拍朗颂的肩:“都过去了。”他顿了顿,觑了一眼朗颂的表情,又说,“这些事我和谚识都不是故意瞒着你,只是觉得没必要说,还有……关于谚识他是同性恋这件事……”  郑烨少见的支吾其词,这话不该他开口,可他又怕朗颂误会。  “郑哥,”朗颂勉强地笑了一下,“我和他们不一样。”  郑烨怔怔的,朗颂这句话浅显易懂,可他又觉得这话似乎别有深意,他还想再说点什么,手机突然响了。  是同事打来的电话,沟通一些工作事宜,几分钟后结束通话,他已经忘了刚才那茬。  朗颂说道:“郑哥,你先去忙吧,我会照顾好我哥的。”  郑烨像个亲哥哥一样拍了拍这个大男孩的头:“拜托你了。”  郑烨走后,朗颂在门口沉默不语地坐了很久,他其实还想问郑烨孙谚识的妈妈是怎么回事,转念一想又觉得已经没那必要,不过又是强加在孙谚识身上的“罪名”罢了。  一阵细微的脚步声接近,朗颂才抬起乌沉沉的眸子望去。  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女人突然顿住脚步,站在两三米外的地方,她局促地冲朗颂笑了笑,而后快步往前走进了张老太家里。  朗颂见过这个女人几次,她经常早晨很早或者晚上天黑以后过来,每次都给张老太带一大兜吃食,然后帮张老太打扫家里。  他一直以为这个女人是社区的工作者,特意过来照顾独居的张老太,现在他知道了,这个女人是孙谚识花钱雇的,之所以挑人少的时间过来,大概是不想被别人知道。  朗颂瞧了一眼张老太家紧闭的门扇,起身进店上了楼。  他轻轻推开房门,诧异地屏住了呼吸。可能是累极了懒得爬到上铺,可能是困迷糊了倒头就睡,孙谚识竟然躺在了他的床上,睡得正香甜。  朗颂紧巴巴的胸口像被这秋日的芦苇穗轻轻扫了一下,发软发痒。他缓慢地走到床边,坐在了地上,静静地看着床上的人。  孙谚识半张脸埋进了枕头里,眉心舒展,嘴角微微上扬,难得的平静安稳。他的左手垂在床沿外边,手指细长骨节分明,是只很漂亮的手,手背上凸起的青色血管透着鲜活的生命力。  朗颂伸出指尖,隔着毫厘的距离描摹那一道道血管,而后极轻地握了一下那只手。  孙谚识这一觉睡得很沉很久,一直到晚上都没有要醒过来的样子。  朗颂也没有叫醒他,他和朗月吃了晚饭,给朗月洗澡哄她睡觉。  朗月今天受惊不小,抱着哥哥不肯撒手,朗颂在房间里陪她玩了一个多小时才将她哄睡。他没有离开,又在黑漆漆的房间里陪了朗月一个多小时,十点左右他套上一件长袖开衫卫衣下楼出了门,走进了深巷。  半个小时后,他携着一身秋夜的湿气和冰冷的杀气回了家。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个人的知识越贫乏,他所坚信的东西就越是绝对。”引用自罗翔老师,原话是“一个知识越贫乏的人,越是有一个种莫名奇怪的勇气和一种莫名奇怪的自豪感,知识越贫乏,你所相信的东西越绝对,因为你根本没有听过与此相对立的观点,夜郎自大是无知者的天性”。——发这个章节的时候忘记加作话了,3月12日补作话。“我帮你擦?”  孙谚识这一觉好像把几年的疲惫都睡了回来,连着十几个小时一秒都不曾醒过。直到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脸上爬,弄得他痒痒的,他伸手一捞抓住了一只柔嫩的小手,这才慢慢睁开惺忪睡眼。  朦胧的视线逐渐变得清晰,孙谚识看到朗月穿着淡紫色的公主睡裙,头发乱乱的,大眼睛扑闪扑闪,正趴在床沿上冲他笑。  没几个人能抵抗得了小姑娘这么甜美的笑容,孙谚识不禁扬起唇角眯起眼,露出一个同样灿烂的笑容,抬起头来和朗月亲昵地碰了下额头,温情脉脉的叫了一声“乖宝”。  与此同时,他眸光一凝,惊讶的发现原来朗颂就蹲在朗月的身后,正两眼放空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小颂,你怎么……”孙谚识尴尬地清了清喉咙,话还没说完,就意识到自己正躺在朗颂的床上。昨天洗完澡他已经疲倦地连睁眼都困难,倒头就睡了,根本没发觉自己睡错了床。  这下更尴尬了,昨天发生的事也悉数回忆起来,孙谚识彻底清醒过来,掀开被子坐了起来。  朗颂还沉溺于孙谚识刚才那个纯粹灿烂的笑容,和他低低沉沉叫“乖宝”的模样,见床上的人坐了起来,他立刻回神:“还早,再躺会儿吧。”  孙谚识尴尬道:“抱歉,占了你的床。”  朗颂笑笑:“准确来说这张床是你的财产。”  朗月已经灵活地爬上了床,坐在孙谚识腿上,靠在他怀里,已经闭上了眼。  朗颂看她一眼,又说:“我要去上班了,月月说想跟你再躺一会儿,可以吗?”  孙谚识怔愣住,昨天无暇细想,此时此刻他才骤然体会到心有余悸是种什么感觉。  如果朗颂不主动说,不把朗月带过来,他会因为害怕以及负疚,短期内不敢再把朗月放在身边照顾。  显然,朗颂预料到了他的想法,所以主动把朗月带到了他的身边。而且朗颂的举动除了表达自己的信任,还表达了另一个意思——对他的性取向并不介意。  孙谚识不免动容,他握着朗月面团一样的小手,犹豫了一下才回答:“可以。”  害怕是有的,愧疚也是有的,但今天是周日,如果他不帮忙带着,只能让朗颂带去店里玩。饭店里人多嘴杂,他只会更担心。  而且经过昨天那么一闹,他感到轻松了许多。  自从他是同性恋的事众所周知之后发生了很多事,街坊四邻也都知道,但从来没人正大光明地拿出来说道过。直到昨天雷斌受了刺激,真真正正地将陈年旧事翻开来,摆在众人面前。  就像一盆不会开花不受待见一直被放在阴暗墙角的绿植,终年晒不到太阳,枝干爬满了虫子,在它奄奄一息时又突然被丢弃到太阳底下,那些虫子暴晒在烈日底下,死的死飞的飞,反而焕发了它的生机。  孙谚识觉得自己此刻就是这样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感。  朗颂看不穿孙谚识丰富的内心活动,摸摸朗月的头:“好,记得起来吃早饭。”他看着孙谚识的手腕,回味着方才刹那的触感与体温,有些心猿意马,但他没敢做些什么,迅速收回了视线,起身道,“那我先去上班了。”  “好,”孙谚识应了一声,又突然问道,“你的眼睛怎么了?”  刚才没发现,朗颂站起来后,他才看到对方眉骨的地方有一块青紫。  “这里吗,”朗颂不太准确地摸到了眼尾,“可能昨天被雷斌碰到了,不疼,没感觉。”  朗颂太过坦然,孙谚识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最好是去卫生院看看。”  朗颂原本还留恋孙谚识刚睡醒时那个灿烂的笑容和手腕温热的触感,现在心虚地一秒都不敢再逗留,连句再见都没说就转身走了。  他刚走到房门口,孙谚识突然又叫住了他,他回头,不安地抬眼看着孙谚识。  孙谚识的表情却很严肃,他看着朗颂,郑重其事地说:“小颂,有两件事我不希望你误解,所以必须跟你解释。”他不清楚昨天朗颂听到了多少,即使什么都没有听到,他也不打算隐瞒,但从朗颂丝毫不诧异的表情可以看出来,不可能什么都没有听到。  朗颂转身,定定地看着孙谚识。  孙谚识深吸口气,说:“关于张老太的孙子张循——”  朗颂打断他,低声道:“对不起,我没经过你的同意问了郑哥。”  “没什么对不起的,”孙谚识笑笑,“本来就该告诉你。”他的事郑烨都清楚,他也知道郑烨只会说该说的,所以很放心。  “第二件事,”孙谚识继续说:“关于我是同性恋这事,一开始我没有说,是因为我觉得你和月月应该不会在我家住很久,后来一直没说,一是没有合适的机会,二是……”有些话其实是难以启齿的,他紧了紧牙关,“二是怕你误会我是对你有什么企图,才会主动让你住到我家里来。不过我想你能感受得到,我只是把你当成弟弟看待,没有其他的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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