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姆斯克地处俄国西北部,与北极圈和西伯利亚荒原接壤,最低气温能降到零下四十七摄氏度。以前是俄国流放犯人的地区,现在常住人口仅有三千。
如今已是盛夏,可这座边陲小镇,仍旧蒙着一层白色大雪。
在雷姆斯克唯一的酒馆中,老板老安德烈担忧地看着酒馆中唯二的客人。
他们一个身材高大,看起来像一头黑熊。零下二十度的低温,他只穿着一件军用背心,露着两条比常人大腿还要粗的胳膊。
老安德烈调制的烈性伏特加,在雷姆斯克颇为有名,就算城里面最威猛的汉子,最多只能喝三杯。
可眼前的大汉,喝水似的一杯接一杯猛灌,他调酒的速度都有些跟不上了。
如果说这个他还能勉强接受,那么另外一个客人就让他目瞪口呆。
这位客人长着华国面孔,身材修长,穿着一身白色的休闲装。
在老安德烈看来,他有一些瘦弱。可这位客人一杯接一杯猛灌烈性伏特加,竟然不比第一位客人逊色多少。
二人你来我往,并不说话。
一连喝了七八杯,第一位客人登了登酒杯,却不见老安德烈来续酒,他恼道:“喂,怎么不来续酒?”
老安德烈笑道:“我这酒烈,喝多了伤肠胃,二位客人喝多了,还是早些休息吧。”
客人冷笑道:“你这是什么意思,怕我不给你钱?”他说着,从怀中掏出一大把纸币,都是面额最大的票子,这么大一沓,能把老安德烈的酒馆买下来。
老安德烈急忙道:“我没有这个意思,只是我这酒烈,一开始酒劲没上来,喝着香,可后劲大,寻常男子喝两杯就走不动道了。您喝了七杯,已经是海量了,可不能再喝了。”
雷姆斯克气温极低,每年都有喝醉的人倒在雪地里面冻死。
第一位客人哈哈大笑,一巴掌拍在柜台上,柳木做的老柜台狠狠一跳。
他笑道:“当初安德烈的酒,我足足喝了十八杯。他的酒可比你这酒烈多了,你这酒,我喝一百杯都不会醉。”
“啊!”
老安德烈脸色骤变,激动道:“您,您是利夫斯基大人!”
“不错,是我。”利夫斯基看着熟悉的小酒馆,唏嘘道,“当初这个酒馆的招牌还是我写的,那个时候你刚出生,就这么长。”
他拿手比画了一下,“没想到现在都成个老头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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