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厚又软却干净得连最上面那层细绒都白得发光的地毯。
圆润光滑没有丝毫接fèng有着象牙一般质感的沙发椅扶手包边。
桌子上散落的几颗在玉宝斋也能标到天价的玛瑙樱桃。
弧形阳台上细密精致几乎找不到一点瑕疵的线脚。
被夜风鼓鼓吹起,却又被尾巴上一颗颗编织着流苏络子的珍珠拉了回来的玉白纱帘。
更不要说这一栋房子所占的面积、所处的地段。
至少距离b市繁华的中心不会太远的,但他却从来不知道在市区有这样大的一片闹中取静的僻壤。
从来不知道。
他不知道的东西还有很多。
很多很多霍誉非一出生就视作理所当然的东西,对他来说,如果没有一个特殊的契机永远也不可能了解。
后面的话顾骋没有继续说下去,也不想说下去。
让他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承认自己没用,其实已经很让他难堪了。
可能是,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为他遮风挡雨的缘故。
他喜欢一个人的方式,就是竭尽所能的对他好,让自己成为那个,对方可以依靠的人。
就算让他吃再多的苦,也没关系。
也会很快乐。
一边兼顾学业一边各种兼职,不累吗?
假期里连续五六天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不累吗?
因为长时间的久站,他小腿常常硬肿,要在门口活动很久,走进家门的时候才不会被霍誉非发现。最开始拍平面,因为毫无经验和人脉,无论什么原因重拍,最后都只有他被摄影师卷着剧本批头大骂。他也只能诚恳道歉,请对方不要换人,再给他一次机会。
而转头面对自己喜欢的人,他只会笑着说&ldo;今天学到了很多东西&rdo;。
他也确实是这么认为的。
因为每一天,在自己正在做的事情上,他都在进步,都在成长。
这让他信心满满,自己每一天都更加有能力对自己喜欢的人更好一点。
他从来不会对霍誉非有任何要求,因为在他眼里,对方已经是最好的了。
而现在他也忽然得知,对方确实是最好的。
甚至还要更好一点。
比他所能想象的要更加的好‐‐
对方有着令人羡慕的父母,有着漂亮又能遮风挡雨的家。
而且还那样聪明,好像什么都懂。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拿到一个漂亮的成绩,又很有能力。
甚至他们两个人之间,霍誉非做的饭也要比他做的好吃一点,写的字也要比他写的好看一点。
就算是穿着最为廉价的衣服,也不能遮掩他身上天之骄子的自信和光。
顾骋把脑袋埋在了膝盖上。
更加失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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