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米雪读到这里,忍不住炸毛了,要求这么多!你怎么不干脆写一份合同呢!
于瑾挑眉,朝她伸出手,不想要?不想要还我啊。
谁说不想要了!谭米雪转怒为笑,弯着眼睛从那叠卡里抽出一张,我要你带我一起出去玩!
能实现愿望的,你这样就用了?
我现在的愿望就是这个呀。
谭米雪很认真的说。
作者有话要说:我休息一下,看看晚上能不能再写一章,把昨天的断更补回来(我码字是真的很慢,这一章写了七个小时,所以双更就很困难,不要抱太大期待QAQ)
第036章
德国哲学家尼采曾说过,其实人跟树是一样的,越是向往高处的阳光,它的根就越要伸向黑暗的地底。
于瑾在黑暗中吸吮养分,是洞察人性的高手,能准确捕捉到人心中的弱点与缺陷,正因如此,于瑾无法真正意义上的爱、同情、好奇。
但谭米雪不是树,她更像是丁达尔效应。
清晨云雾弥漫时,在茂密的树林中,从枝叶间透过的一道光柱。
于瑾必须承认,自己对谭米雪产生了恻隐之心。
就是这糟糕而又不可控的感情,让于瑾不得不坐在椅子上观看谭米雪的个人时装秀。
这件毛衣怎么样?和刚才那件比呢?好像有点显胖,我试试那件蓝色的,哎呀,最讨厌冬天了,不能穿裙子,其实穿裙子也可以,但穿裤袜就很不方便,外面还要搭外套,短外套不好看,长外套会显得腿短,我腿本来就不长。
谭米雪自顾自的出来晃了一圈,又转身跑进了衣帽间,于瑾只能对着空气说,这件毛衣挺好看的。
这会她终于理解学校为什么要统一制服了。
换到第五套,谭米雪终于选定了出门要穿的衣服,那是一件圆领的丁香紫毛衣,衣摆左侧做了开衩设计,开衩上端用一只丝绸质感的乳白色蝴蝶结作为点缀,将少女的俏皮、温柔、优雅尽数展现。
于瑾敢说,这件毛衣放在十年后,仍然不会过时。
老天爷是公平的,谭米雪虽然愚笨,跑得不快,跳得不远,但她拥有得天独厚的审美与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只是她此刻将自己这份惊人的天赋看的无足轻重,这件毛衣是我妈妈大学同学送的,我嫌太丑,就把这里剪了一下,又让孙妈缝了个蝴蝶结上去,你觉得好不好看?
嗯,好看。于瑾笑道,你每件衣服买回来都要改,为什么不直接自己做?
我不会啊
不会没关系,可以学,或许你将来可以考服装设计这方面的专业,毕竟你有绘画功底,文化成绩也不错,关键是家里有条件能提供你出国深造,想在这一行上做出成绩,是一定要出国的。
于瑾说的越多,谭米雪的眼睛就越明亮,可很快又黯淡下去,她摇摇头,有点丧气,不行,会被人笑话
谁笑话你?
于瑾不是第一次提出这个问题,谭米雪从来避而不谈,可今天,在一个徐徐展开的梦想蓝图前,她终于肯向于瑾吐露自己唯一的心事。
不是笑话我,是笑话我妈妈我堂哥堂姐他们都很聪明很厉害,尤其是我堂姐,只比我大一岁,从小到大各种奖杯奖牌拿的手软,什么钢琴,芭蕾舞,马术反正我不擅长的她都精通,爷爷说她是小一辈里最有出息的孩子,以后可以做谭家的继承人,而我只能混吃等死还说是我妈妈的基因不好,才会把我生的这么笨。
谭米雪的话完全证实了于瑾的猜测,小说里的豪门谭家不过是京城谭家微不足道的分支,而谭震陈安娜夫妇因为女儿谭米雪,在那个大家族里属于没出息、被嫌弃、受冷遇的一派。
他们需要一个优秀的女儿来挽回颜面,可原本的于瑾性格懦弱,自轻自贱,除了学习成绩稍微好一点外,并无可取之处,还不如谭米雪来的有攻击力。
这就是于瑾作为亲生女儿却不受重视的缘由。
倒也符合逻辑。
那和你学服装设计有什么关系?
你不懂!我要真去学做衣服,我婶婶她们肯定天天笑话我妈妈,还会支使我给她们做衣服,我才不要!
于瑾抿唇,非常严肃的纠正她,不是这样的,谭米雪,做衣服和设计衣服是两回事,国内时尚行业的前景很好,如果你能在这方面取得成就,也许未来可以成立属于自己的品牌,让全世界的女孩都以能穿你设计的衣服为傲,到那个时候,不管是你堂姐还是你婶婶,都要高看你一眼。
这个饼画的实在太大了,谭米雪半信半疑,不敢轻易接下来,你认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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