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种话他又不太好意思说出口,只能在陈小妹的注视下,面色越来越红,越来越红。
“小文哥?”看章秉文如此结巴,陈小妹撑着下巴,语不惊人死不休地来了一句,“你不会是喜欢我吧?”
碰的一声,章秉文的心脏瞬间炸裂了,原来过去那些不正常的身体反应,都叫做喜欢吗?
想听她说话。
想吃她送的糖。
听到她在相亲心里很不舒服。
被她安慰了会觉得莫名其妙地高兴。
原来这些都不是一个哥哥对妹妹的保护之情,这叫做喜欢。
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喜欢上了这个被他看着长大的妹妹?
陈小妹坐在斜坡中间的草坪上,看着章炳文的面色越来越红,越来越红,最后像颗熟透的红柿子,一咬就能冒出许多汁来的模样,也微微红了红脸:“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小文哥。”
“我二哥说了,人到了年纪,想谈恋爱,想成婚,是自然而然的事。”可能是陈小妹从小就胆子比较大,且许怀谦对她的教育也是以开放为主,这会儿她知道自己一直拿他当哥哥看的人喜欢自己,没有鄙夷也没有骄傲,“你我男未婚女未嫁,又没有血缘关系,你可以喜欢的。”
虽然她也不知道她哪里吸引人了,但各花入各眼,牛粪都有屎壳郎喜欢,有人喜欢自己,好像也没有什么奇怪的。
“那我——”被戳破心思后,章秉文也不扭捏,他拉了拉陈小妹的衣袖,一脸期待地看着她,感觉自己有些无耻,“你都允许我喜欢你了,那你愿意和我谈恋爱吗?”
谈恋爱这个词,还是从许怀谦的嘴里说出来的,他说人长大了,就该谈个恋爱什么才成婚的好。
盲婚哑嫁,硬将两个不合适的人生拉硬拽地凑在一起,使得两人痛苦一辈子,也使得下代跟着一块痛苦。
有什么意义。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仅次于两人谈好恋爱,要谈论论嫁的时候适用。
章秉文确定自己是喜欢的陈小妹的,但他不确定陈小妹喜不喜欢自己,所以他觉得可以实行许怀谦的这个谈恋爱的规则。
他们先以成婚为目的谈着,谈到陈小妹愿意跟他成婚了,他才差人去跟师兄提亲!
如果过程中,陈小妹要是觉得不合适,那他们就不谈了。
陈小妹想了想,好像和章炳文谈恋爱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她自小就和章秉文在一块玩。
他们一块读过书。
他们一块做秋千。
一块在盛北放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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