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英国时,应夏很不适应。这边冬天又湿又冷,不停的下雨,她每天伞不离手。她没有住进林之御买的别墅里,而是住进了学校的单人宿舍。隔壁住了一位华裔女孩,为人随和,相处起来也算舒畅,算是她在学校里交的第一位朋友。应夏的英语口语不是很好,总是磕磕绊绊,刚开始那半年和人交往很不方便,还闹了好几次笑话。还好带她的导师是一位精通汉语、且性格和蔼的老教授。不仅在全球经济学界声名远扬,而且热爱中国文化,总是拉着她讨论国内古老的文化故事。不好的是,这个老教授经常和她提起林之御的名字,说他多么聪明、多么厉害,肯定是未来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每次听到他的名字,应夏都会沉默,再好的心情都会瞬间沉下来。老教授经常和她说,“没事了多和林之御联系联系,他是你师兄,都是我带出来的,以后你回国了,他还能提携提携你。”每次应夏都会附和的说:“好。”那几年应夏算得上十分的勤奋,每天早出晚归,扎根在各大图书馆,查资料,搜文献,写论文。倒不是多么爱学习,只是觉得既然来了这么好的学校,跟了这么厉害的导师,真不能浪费时光了。最重要的是,只要忙起来,她就不会再想起林之御这个人。方涵在美国留学,两个人隔着大约五个小时的时差,每天都打一通电话。有时候打电话时,应夏能听见她那边江怀远的声音。应夏慢慢变成了之前的方涵,经常劝她离江怀远远一些。方涵每次都说:“好。”可应夏知道,她和自己之前的困局一样,放不下,舍不了。劝别人时都很理智,事情到自己身上总是听不了一点劝。陆承先平均一个月来英国一次,每次来都会给她带很多国内特产,生怕她在这边吃不惯,给饿瘦了。他侧脸那道疤痕淡了很多,但还是能看见。他也不在意,每次都笑着摸一下,说:“这道疤换了你这条命,多值。”直到第二年夏季,他来英国时,当时穿着衬衫,袖口挽起来,应夏才看到他右手臂上狰狞可怖的疤痕,比她腿上的要严重的多。应夏当时都不敢碰,最后颤颤巍巍的摸了一下,就忍不住哭起来。她趴在桌上,哭的肩膀都在颤抖。陆承先只是红着眼眶,站在她身旁,将手轻轻放在她后背上拍了又拍,说:“应夏,你别哭,我一点都不疼。”“这只是留的疤。”他说。应夏哭了好一会儿,才问:“陆承先,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喜欢我啊?”她不擅长接纳别人无私的付出,做不到这么心安理得。陆承先当时放在她后背的手僵了许久,眼里的光明了又暗,默了很久才说:“如果我说是呢?”他见应夏一怔,又苦笑着说:“骗你的,我陆承先浪荡惯了,从没喜欢过谁。”他还捏了捏应夏的脸,说:“以后可别这么自恋了。”他怕这一承认,应夏再一拒绝,以后便没办法过来见她了。应夏当时轻轻挥开他的手,说:“我不能自恋吗?我长的这么可爱这么好看,还不能入得了你陆大公子的眼?”陆承先温柔的摸了摸她的脑袋,说:“入得了。”没人比你入得了。应夏问他,“怎么这段时间不见你交女朋友?”陆承先浮浪一笑,说:“我接管了陆氏集团,天天忙的焦头烂额,哪有时间哄女人。”“哦。”应夏说:“你父母这么早就退了,让你来当董事长。”他突然就不笑了,沉声说:“我父母在我五岁就意外去世了,我是爷爷带大的。”“抱歉,我不该提这事。”“没事,都过去很多年了。”陆承先没继续这个话题,转而问她:“你还爱二哥吗?”应夏眸光微动,说:“没那么爱了。”那就是还爱。陆承先看着她,心里泛起难言的酸涩意味。喜欢碎雪与月()碎雪与月。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相邻推荐:火影:大筒木小南! 实习民警那些事儿 下堂王妃揣孕肚流放,王爷急疯了 主角宋晓云 她又飒又甜 狂飙90:我真的只能赚亿点点钱 被禁欲大佬强宠生七宝后逃回现代 不装了,我是官二代,我摊牌了 天灾末世:我在全球零元购 沈小姐的小少爷又在发疯了 鼠国崛起 我用鸡毛掸子带飞全宗门 四合院:开局54,浪到飞起 快穿之囚灵 穿越后周:从校长到圣宗 宝宝不答应!渣爹日日夜夜求复婚 我的师兄太强了可宁 鬼医王妃要和离,疯批王爷缠上来 师兄就宠我怎么了?! 社畜的我,和萝莉吸血鬼同生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