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聚精会神,耳朵还是听到了不该听的,我哇哇大叫着抓着书翻过身来,不满地抗议:“你怎么能这样?剧透是不道德的你知道吗?” 他轻蔑地瞥了我一眼,翻身靠在他那一边的床头上:“我只是觉得你笃定的样子有些愚蠢,很显然你并没有猜对犯人吧?” 被他说中了。 我涨红着脸,却还是不服气地说:“再多给我几分钟我就会抓出真凶的!” 他抬手,曲起中指,拇指和中指环成一个圆,在我的额头上弹了一下:“痴心妄想。” 我撅着嘴唇耸了耸鼻子,扮了个鬼脸。 他的手转而勾起我的下巴,那双漆黑的眸子定定望着我。 长久的对视中,我渐渐反应过来刚才与他对话时的肆无忌惮,心里一跳,缓缓垂下眼睑。 他松开手,对我说:“关灯吧。” 我起身将书放好,关了床头的开关。 黑暗里我听到他难得问我:“这段时间感觉怎么样?” 我诚实地回答:“还好,我在试着适应一切。” 他“嗯”了一声。 沉默了一会儿后,他又说:“我不反对你出去走走,做些你能做的事。可像今天这样走丢了还得让我去接你的情况,我希望不会太频繁地发生。如果知道自己有可能应付不来,干脆一开始就跟我说,反正无论如何都得麻烦我不是吗?” 我觉得有点难堪,但还是乖乖说了句“知道了”。 “好了,睡吧。”他道了声“晚安”,很快就睡着了。 我在黑暗里睁了一会儿眼睛,即使不断告诉自己,晏明朗的话虽然不中听,却句句在理,可心里难免觉得委屈。 我知道说出这些话的他只是作为一个年长者以丈夫的身份很单纯地在教我怎么做事,可听在耳朵里,却给人一种不该麻烦他的错觉。 就算明知道那只是错觉而已,可还是难免扎心。 陈谨还是没有去打工。 谁都看得出来,他在餐馆打工只是为了好玩而已。老板对他的缺勤一点反应都没有,似乎他经常这样的。 我没有打电话问他什么时候会来,我怕打扰到他,只能把他那厚厚的钱包一直放在口袋里。 后来有一天,在打工的路上,我和一个人撞在一起。 其实我能感觉得到那个人是故意的,那么宽的路,他非要往我身上撞。 那人看起来就像个小混混,我本着息事宁人的原则,率先道了歉。等到我到了餐厅换衣服的时候,才发现装在口袋里的钱包不见了。 那天我心神不宁,工作时摔破了两个盘子,被老板炮轰了一顿,我想他肯定会把盘子钱从我的工资里扣掉。 下了班,我回到家,终于忍不住给陈谨打了电话。 “你好。” 仅仅是一个单词,我却能听出他的声音似乎有些愉悦,却又夹杂着一些别的什么恰恰相反的情绪,因此感觉有点怪。 我吸了口气:“谨,真的很抱歉,你的钱包被我弄丢了。” 他很随意地说:“丢了就丢了吧,我有很多钱包,你不用在意。” 我并不是这个意思,连忙解释:“你的钱我没有动,一直想还给你,没想到今天打工的路上被人偷了。” 陈谨没有说话。 我觉得他应该是生气了:“对不起,钱包里有多少钱?我会还给你的。” 听筒里仍旧静静的,如果不是能够听到他很浅的呼吸声,我还以为他已经挂掉了电话。 “谨?” 陈谨过了很久才说:“有多少钱,你应该比我清楚吧?”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愣了一下,他已经挂掉了电话。我不喜欢太虚伪的人 我很不安。 陈谨是我来到z国之后唯一的朋友,也是唯一可以跟他无拘无束地聊天的人,我很怕失去他。 陈谨的钱包我一直没有打开过,但我大概可以猜得出来里面钞票的厚度。 临睡前,我趴在枕头上,用拇指和食指比了一个大概一厘米的厚度问晏明朗:“如果是这么多最大面额的钞票,大概有多少钱?” 他没有动,只转动眼珠看了看我。 “一万。” 一万。 我打工一个周只有两百元,赚一万元要整整五十个星期,一年才只有五十二个星期而已。 我叹了口气,看来只是洗盘子是不行的。我皱着眉无意识地掰着自己的手指,思索着赚钱的办法。 沉思中我似乎听到一声极轻的讥笑,我抬头去看晏明朗,他仍是在认真看书。 可能是我听错了吧。 我重新低下头,把脸埋在枕头里。 身上的被子突然被掀开,我还没来得及抬头,就被晏明朗那沉重高大的身躯深深地压进柔软的床垫里。 第二天早上,我在枕头旁边看到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叠纸币。 足有一厘米的厚度。 我怔怔地望着那叠粉红色的纸币,空前的孤寂和难过渐渐包裹了我的心脏。 原来那一声讥笑我并没有听错。 他以为我在暗示。 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晏明朗误会了,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尤为难受。 但好歹算是能把陈谨的钱还给他了,这也是件好事。我这么安慰自己。 我把那叠纸币连带信封封好,不敢再像之前一样随时带在身上,便压在了床垫下,准备等陈谨来打工的那天,再回来拿给他。本来住得就很近,一来一回也花不了多长时间。 可我再也没遇到陈谨。 甚至我给他打电话,他都没有接,给他发消息,也同样如同泥牛入海,有去无回。 我去问老板,不断地跟他重复“谨”。 他摆摆手,说了三个字。 我发消息给晏明朗,问他那三个中国字是什么意思。 他告诉我,就是“辞职”的意思。 一股寒意顿时席卷了我的全身。 我不明白。 丢了他的钱,的确是我理亏,可我明明说了要还他的,有必要生气到绝交的地步吗? 就算真的要绝交,难道不应该跟我说清楚吗? 原来,他和晏明朗一样。 什么事,只要他们做好决定就好,从不会去考虑别人的心情。 可我依旧是放不下他。这些天他对我的照顾,都是真的。我不想就这么失去这个朋友,就算死也要死个明明白白。 于是我决定去找他。 那天出门时我把钱也带上了。被偷过一次,这次我的手一直放在衣兜里,紧紧地握着那个装满了钱的信封。 在以前的交谈中,我知道他就在两条街外的t大读书,好像是学工商管理的,但除了这些,再详细的我就不知道了。 提前查过路线,做足了功课,我鼓起勇气出了门。 为此,我特意向本来就不喜欢我的老板又请了一天假。 跟老板解释的时候,我知道他分明懂我的意思,可他还装作听不懂,直到我把歪歪扭扭地写着“请假”两个字的纸递到他面前时,他才一脸“你可真是不识抬举”的表情答应了。 我觉得再这样下去我这个工作非得玩完不可,可没办法,比起工作和金钱,我觉得朋友对我来说重要得多。 我没上过大学,事实上我只上到10年级,也就是z国的初级中学,就结束了我的读书生涯。16岁父亲公司破产后,大学这个词汇彻底跟我断了瓜葛。 走在t大的校园里,身边的人都是和我同龄的年轻人,他们脸上自信的表情让我羡慕不已。 我发现路过的人们都会多看我一眼,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 我知道我有一张好皮囊。一张精致的东方美人脸,一头纯天然的微卷的栗色短发,只是看起来缺乏男子气概了点。但只要不是跟像eric和陈谨那样高大帅气的男孩站在一起,我还是很引人注目的。 比起那些大方地跟我搭讪的学生,我反而没他们的自信,直到遇到一个英文口语超棒的女生,我才终于鼓足勇气询问她:“请问你认识工商管理学院的陈谨吗?” “当然!我就是工商管理学院的,陈谨可是我们院里的名人!” 没想到会这么顺利,我大喜过望:“太好了!” 她呆呆地望着我:“你……” “怎么了吗?”我随意地抬起胳膊擦了擦脸,以为自己的脸上有什么脏东西。 她咬了咬嘴唇,脸渐渐有些红:“你的眼睛怎么这么漂亮?” 我不以为意地摸了摸右眼:“是吗……那个,麻烦你能帮我联系他吗,我找他有点事……” 她回过神来,尴尬地不敢看我:“走吧,今天有篮球赛,我们学院对土木工程,陈谨可是主力哦。” 路上她不断地跟我讲陈谨学业是如何如何厉害,篮球场上是如何如何大杀四方,我的心情也被她感染得雀跃起来。 走了十分钟,我们就到了t大的体育馆。 她带着我来到了篮球馆,我一眼就在人群中看到了陈谨。 他的个子在那些打篮球的同学中不算最高的,可那初显男人气概的修长身材和帅气的脸却是最出众的。观众席上的女生们的目光几乎全投注在同一个方向,随着他的移动,女生们的后脑勺也跟着移动着。 比赛还没开始,篮球馆里就已经人满为患了。 带我来的女生拉着我走到最前排,然后朝陈谨挥了挥手:“陈谨!有人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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