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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2页)

终于我们这一桌人又把一瓶拔兰地给喝光了,人家的店也打烊了,所有的人走在前头,我与明明落在后头。那三姐高声叫:“送我妹子!”

我向明明笑笑。

她简单的问:“我们上哪儿去?”

我吃一惊,随即平服下来,酒能壮胆。上哪儿去?

她更简单的说:“你要是不反对,我们都不回家。你要是有顾忌,我自己叫车回去就得了。”

她的发卷干了,吹在风里,另有一股韵味。我拉住她的手臂,皮肤像缎子一样的,我拉着她过了马路,到一间中等的旅馆,开了间房间,便带着锁匙上楼。

我们认识才八个小时,说了十句话,便发生了关系。

她是一个美丽而勇敢的女子。

但是她的心事,永远不会为我所知。

有这么一个倩人,是每个男人梦寐以求的吧!有知识的、有容貌的、够姿态的,但是我负担得起她吗?精神上、心理上。

我记得她柔软的嘴唇,我要问她:你可知道我的名字?但是何必呢?我老婆知道我的名字,但是她却不知道我的心。

我握看她的手,我熟睡了。

醒来,她已经不在了,她几时走的,我根本不知道。我连忙赶回家去,老婆以古怪的神色看着我,不动声色,觉女儿来跟我说:“爸爸,不要常常出去喝酒,常常回来陪我们。”这些女人啊,连三岁的孩子都被她们利用了,给了她们家庭,她们要人,给她们人,她们要钱,给她们钱,她们要你的灵魂。

我老婆虽然没有什么知识,但她是一个厉害的女人。很爱说话的,最最没有用的女人才往往是最厉害的女人。她非到必要时是不与我大吵的,她尽量装个小媳妇状也不肯露出她的泼辣。她明知我这一辈子最错的一着便是在心伤之余与她结了婚,她也知道她的出身。一个男人在最最寂寞痛苦的时候,难道还有心思去找一个社交名媛作太太吗?她是欢场里一个比较清慡的女人。我把她拉了出来,结了婚。但有时候她也忘了过去的事,她现在名正言顺的做了五年的周太太,有时候我真正因公事晚一点回家,她会说:“你是吃定了我了!”

我想,这句话,我觉得一句是我的错,是我把她娶进门的,大多数的时候,她还是一个识趣的女人。譬如我去香港,给她带回来衣服,她总是装得很喜欢的样子,是不是真喜欢,我并不知道。

我把口袋里的小字条掏出来看,纸上写看她的电话号码,她的名字。我才发觉她不是叫朱明明。她是叫朱明冥。一半明,一半冥,像她的人吧。一半一半。

我是否应该再找她呢。在她面前我有自卑感。凭什么呢,因为我的虚荣感?因为她的寂寞?

晚上七点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她,“我约了两三个朋友吃饭,你可以出来吗?”

“可以。”她说。

“七点半我到你家门口接你,请你把地址说一说。”

她说了,说得很详细,证明她是办惯事的人,非常的老练而且慡快。

她的声音是淡的、冷的,一切希望都没有的,洞悉了整个天地。

好像昨天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昨天不过是握了一下手,根本就是,人与人之间,为什么要把那件事看得那么重要。

我找到了古某,与他聊了一会儿。

他知道我的目的是要打听朱明冥,这个世界上聪明的人实在太多太多了,他说:“家里有点钱,毕业回来了,闲着也是闲着,你叫她到什么地方去找工作?无聊得很,男朋友非常多,名誉也非常的坏,但是现在的人并不计较这些了,她是很特别的,我如果不是与她家里有太深的关系,也很想追求她。”他呵呵的笑了。

我挂上了电话。

但是我找她的时候,她在家,她并没有出去,并不像有很多男朋友。

追求通常的目的是男人把女人追到床上去,但是对她来说,那不算什么,追求是追求她的心她的思想,我有这个能力吗?恐怕一辈子也不能够呢。我忽然非常反悔晚上约了她。而她居然很大方的答应了。

我去接她的时候,她站在家门外的巷口,黄昏。她家那条巷子密密的是桂花树,她人站在那里,很准时,一派外国作风,一身白衣,裤子是束脚管的,益发像个古代的女奴打扮,是她自己思想的奴隶。她并没有笑,我替她开了车门,她坐在我身边。我看她一眼,她也看看我。

我问:“我们今天去吃川菜好不好?”

她简单的说好。

我看她的手,她的手握着一只精致的皮包,手相当的大,手指甲上没有搽任何东西。她是个倔强的人,毫无疑问。

我问她:“打算在台北耽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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