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皓抗议的啄了她的小嘴一下。「我是男人,是我疼爱妳、我照顾妳,还有,我不需要妳跟我共祸,妳只要给我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活着。」
真是个大男人呵!刚开始,她还一直以为他是个风度翩翩的绅士君子、温柔的好好先生,没想到……他这么坏,又这么霸道。
可是,她还是爱着他……
不管他变成什么样子,她都会爱着他吧!
「好,我跟宝宝都答应你。」她乖巧的应声,甜甜蜜蜜的偎进他怀里。
牧师点点头,看两人甜甜蜜蜜的样子,也不由得觉得幸福。
「那……我在此宣布金阳皓先生和方雪小姐正式成为夫妻。」牧师咳了几声。「现在……呃……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
其实,说了也是白说,这一对浴血凤凰早就旁若无人的拥吻起来,哪还当他是一回事?
婚礼之后的第十天,金阳皓第一次踏进了方家大门。
一点都不奢华的门面,根本看不出方家是富豪之家,走进院子只见绿树与花影,有用竹子搭成棚架种的丝瓜,有高高挂起一盆又一盆的兰花,还有一堆用鸟笼养的鸟跟花,没错,是用鸟笼在养花,花还养得奇美无比,让这个庭院处处彰显出独树一帜的风景。
说来可笑,已经娶了方家千金,成了方家的正式女婿,今天却是金阳皓第一次走进方家宅第。因为新娘子刚结婚那几天不能回娘家,再加上小雪有孕在身,他不放心她去任何地方,所以就一直暂住在饭店里,在新加坡度过他们长达七天的蜜月之旅。
「你应该知道雪儿喜欢种花、养一些小动物吧?」方玛士随口问着跟在身后的金阳皓。
「嗯,她在我家院子里也种了很多花,还有……」金阳皓的话打住了,因为他发现方玛士根本没在听他说话,只是兀自的边往前走边想着自己的心事。
院子很大,好像怎么走都走不到尽头。
「我只有一个女儿,她是我的掌上明珠啊,别看她细皮嫩肉的,却从小就爱拈花惹糙,常常弄得一身脏又一身伤,我疼她,舍不得她被关在鸟笼子里生活,她要野就让她去野,没想到她的毅力惊人,常常做出让我意想不到的事……
「小小的身子骨,可以爬山爬树,铲土种花,还是学校里长跑的常胜军呢!很棒吧?十二岁的时候,她自己就可以做出十几道能端上桌的菜来,拿我当试验品,我真的很引以为傲。」
金阳皓微微笑着。「是啊,她的确是个很特别的千金小姐。」
一个不像千金小姐的千金小姐。原来,她从小野的就是这些,而不是一般名门淑女学的钢琴、女红。
「她总是有她自己很天真、也很特别的想法……」
「嗯。」
「说要到台湾的天爵饭店跟李沅实习怎么管理饭店,学习怎么当个私人管家,啧,真不懂……那种服侍别人、看别人脸色的工作,她为什么会觉得有趣?要不是我熟悉李沅那丫头,我怎么能放心让她去台湾?结果……还让她认识了你这个大坏蛋,我真的是后悔莫及。」
嗄?金阳皓的额头上冒出三条黑线。
说来说去,原来真正想说的是最后这一句?金阳皓神色一凛,从小到大的防备之心自动自发的窜起。
「方先生──」
「叫我爸爸。」
「爸……爸。」真是开口维艰呵!连他家的老头子他都还没开口叫过他一声爸爸哩。
「要不是她已经有了你的宝宝,我绝对不会这么轻易的答应这门婚事。」
想也知道……
「唉,你的眼光真的有问题。」
「嗄?」金阳皓听得一头雾水。
「舒曼这么美丽性感,你为什么要选择我家的小雪啊?」
「舒曼?谁啊?」
方玛士的黑胡子动了动。「就是我本来介绍给你的那个方雪啊,她比我女儿漂亮性感好几倍,你为什么还是爱上我家的小雪,其实舒曼说她差一点就真的爱上你了……」
长吁短叹地,金阳皓一路相陪,知道老人家没恶意,只是舍不得女儿才会这样碎碎念,他也只能默然不语。
爱情有什么道理可言呢?他从来也没想过自己会爱上一个女人,而且还可以不要江山,只要女人。
「你当真不要接下大金株式会社?」方玛士突然冒出了一句。
婚礼当天,金阳皓离开饭店前对金至翰所说的每一句话,金至翰都告诉他了,说这家伙宁愿放下一切,也要回台湾寻找真爱。啧,听得他当时乱感动一把的,但,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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