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2月23日,中共第二任领袖瞿秋白在福建长汀被国民党逮捕。
这四人中的前二人,顾顺章和向忠发,在被捕后立即叛变。这二人都是工人出身。正因为是工人出身,所以在&ldo;工人阶级的先锋队&rdo;里占据了要职。又正因为他们实际上是所谓&ldo;流氓无产者&rdo;,本就毫无政治信念和人格操守可言,于是在被捕后立即向国民党叛变。在他们的价值天平上,生命重于泰山而名誉则轻如鸿毛。而这四人中的后二人,陈独秀和瞿秋白,是知识分子出身。如果是为着一己的名利,他们完全用不着去发动和投身革命。是超越一己名利的壮丽的理想、伟大的信念,使他们成为了职业革命家。既然本就是放弃了对个人生活舒适的追求而献身革命,既然在成为职业革命家的第一天起就时刻准备着为理想和信念而抛头颅洒热血,他们就决不会因为贪生怕死而出卖理想和信念、而成为革命的叛徒。退一步说,即便在被敌人捕获时,原有的理想已动摇、原有的信念已轰毁,他们为着个人的名誉也不会出卖早已对自己&ldo;残酷斗争、无情打击&rdo;的组织和早已同床异梦的&ldo;同志&rdo;。在他们的价值天平上,不但理想和信念远重于肉体生命,作为一个人、一个知识分子的名誉也比生命更重要。说得更直白些,即便他们精神上已然背叛了革命,即便他们在内心深处早已是革命的&ldo;叛徒&rdo;,他们仍然不会为求生而如顾顺章、向忠发一般现实地出卖革命。实际上,陈独秀在被捕前早被中共视为&ldo;非我族类&rdo;而开除其党籍,但国民党对他的劝降仍然无济于事。1938年8月,因胡适等人的奔走而减刑出狱时,报章发表的司法院呈文中有&ldo;爱国情殷&rdo;、&ldo;深自悔悟&rdo;一类说法,陈独秀立即致函《申报》,为自己辩诬:&ldo;鄙人辛苦狱中,于今五载。兹读政府明令,谓我&lso;爱国情殷,深自悔悟&rso;。爱国诚未敢自夸,悔悟则不知所指。------我本无罪,悔悟失其对象;罗织冤狱,悔悟应属他人。鄙人今日固不暇要求冤狱之赔偿,亦希望社会人士,尤其是新闻界勿加以难堪之诬蔑也。&rdo;并希望新闻界勿&ldo;以诬蔑手段,摧毁他人人格&rdo;。(2)在国民党的狱中因&ldo;深自悔悟&rdo;而减刑获释,在陈独秀这类人看来,便意味着&ldo;人格&rdo;的彻底沦丧;他一出狱便致函《申报》,与其说是在表明自己的理想依旧、信念未改,毋宁说是在表明自己的&ldo;人格&rdo;不可侮。换句话说,陈独秀之所以觉得这样的说法&ldo;难堪&rdo;,倒并不在于&ldo;深自悔悟&rdo;这几个字,而在于&ldo;深自悔悟&rdo;成为了减刑获释的理由。作为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知识分子,陈独秀这样的人如果真的&ldo;悔悟&rdo;了,是不会刻意隐藏自己的&ldo;悔悟&rdo;的。实际上,在蛰居江津的最后岁月里,陈独秀以一系列文字,如《资本主义在中国》、《说老实话》、《我们不要害怕资本主义》、《给西流的信》、《给连根的信》、《给托洛斯基的信》、《我的根本意见》、《战后世界大势之轮廓》、《被压迫民族之前途》等,表达了对自己原有理想、信念的反思,表达了自己在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上的省悟。要说这是&ldo;深自悔悟&rdo;也没有什么不可。而这样的&ldo;悔悟&rdo;之所以并不令陈独秀觉得&ldo;难堪&rdo;,并不让陈独秀觉得人格受损,是因为在表达这样的&ldo;悔悟&rdo;前,陈独秀已宣布与一切政治力量断绝关系,已声明不再听命于任何人;是因为表达这样的悔悟已不会有丝毫被误解、被歪曲的可能。
应该说,陈独秀真是很幸运的。上苍给了他以无党无派之身、可以不计任何利害地独立思考与表达的几年时间。如果他当初不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如果像瞿秋白一样在被捕后便清楚地知道死期将至,不知陈独秀是否也会不顾被误解和被歪曲的可能而写下他的那些&ldo;最后的政治意见&rdo;。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写,他的这些&ldo;最后的政治意见&rdo;就必然会被看成是向国民党求饶输诚的&ldo;自白书&rdo;,就必然使陈独秀的&ldo;人格&rdo;受到&ldo;难堪之诬蔑&rdo;。‐‐而这样的不幸,就曾落到瞿秋白头上。
瞿秋白被捕后,面对国民党的劝降,说过这样的话:&ldo;我不是顾顺章,我是瞿秋白,我不愿作个出卖灵魂的人。&rdo;(3)像顾顺章那样为苟且偷生而现实地出卖原来所从属的组织和原来的所谓&ldo;同志&rdo;,在瞿秋白看来,无异于出卖人格和灵魂。像瞿秋白这样的知识分子,在以被告的身份回答国民党的政治讯问时,也是决不会把自己当下最真实的思考、反省和悔悟说出来的。这关乎他看得比生命更重的人格、灵魂和名誉,当然也因为他即便自己原有的政治理想和信念有所改变、即便他对自己已有的政治生涯有所悔悟,也不意味着他对国民党政治的认同。在生死关头,瞿秋白只可能向真理屈服;而他在国民党手里,并没有看见真理。于是,面对国民党的政治讯问,他就只能以&ldo;政治家&rdo;的腔调,说一些策略性的话,说一些无损于自己原本所从属的政治阵营的话。事实上,瞿秋白在被捕后也的确对国民党写过一份&ldo;供词&rdo;,周永祥编撰的《瞿秋白年谱》对这份&ldo;供词&rdo;有这样的评价:&ldo;(瞿秋白)在长汀狱中,写了一份所谓《供词》,真实地反映中央苏区的政治经济面貌,热情地歌颂中共中央,同时谴责国民党的罪行,驳斥国民党的种种诬蔑和诽谤。&rdo;(4)这样的评价多少有些与事实不符。这篇&ldo;供词&rdo;语调是很低缓的,并没有慷慨激昂,对&ldo;苏区&rdo;和&ldo;中共中央&rdo;的歌颂并没有到&ldo;热情&rdo;的地步,对国民党的&ldo;驳斥&rdo;也不给人以义正辞严之感。但这篇&ldo;供词&rdo;的确是在为共产党说好话,的确是在为所谓的&ldo;苏区&rdo;辩诬。为证明瞿秋白对&ldo;苏区&rdo;的描述是&ldo;真实&rdo;的,周永祥的《瞿秋白年谱》引用了瞿秋白《供词》中最后的话为证:&ldo;最后我只要说:我所写的都是我心上真实的感觉。我所见,所闻,所作,所想的。至于我所没有见过的,没有觉到的,或者违背事实,捕风捉影的话,我是不写的。我不会随声附和骂几句&lso;共匪&rso;,更不会装腔作势扮成共产党的烈士‐‐因为反正一样是个死,何苦自欺欺人呢?!&rdo;这番话其实是大有深意的。与其说瞿秋白是在强调自己对&ldo;苏区&rdo;描述的真实性,毋宁说是在暗示、声明自己描述的不全面或曰片面性。这实际上也就是在强调:自己只能说所写的是自己&ldo;所见所闻&rdo;的真实,并不能保证自己所说的就是&ldo;苏区&rdo;的全部真实;&ldo;苏区&rdo;或许还有着种种不好之处,但自己没有&ldo;见过&rdo;和&ldo;觉到&rdo;,因而不写。在写这份专供国民党审讯者阅读的《供词》时,瞿秋白其实采取了这样的策略,即只写自己所认为的&ldo;苏区&rdo;好的一面,而对那自己所认为的不好的一面则不置一词,这样,至少在逻辑上并没有说假话,也既能无损于自己原本所从属的阵营,又能无损于自己的人格。但《供词》当然不过是瞿秋白与国民党的虚与委蛇,而非他临死前真想说的话,否则,他就用不着在写了四千来字的《供词》后,再去写二万来字的《多余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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