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总不能因为前任姐夫喝多了来搭讪“姐姐”就把他剁成肉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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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带一提,【传奇帅哥】这个外号也是因为这位传奇之后在系统世界达成的相似成就——他再次在夜店成功搭讪过,并成功存活——
那时就没把他的身份认出来了,毕竟那时他的样貌和死时有出入。
但依旧没下手砍他。
因为那时她恰好瞥见了不远处沉迷炫果盘的下属被当成了猎物,一个正癫痫式抖动吊带超短裙的女人接近了他,似乎打算趁着激情蹦迪,激情把身上的布料全舞到他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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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急着去剁别的肉泥,所以传奇帅哥存活了。
她很急,不能顺带再剁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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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广大群众不知道这种种原因,广大群众只知道,传奇帅哥,一款顺利完成对的两次搭讪,都毫发无损的传奇亡灵。
连p先生也会微笑尊称他传奇帅哥,尽管他每次都会被对方吐槽“你是不是完全不想记住我的名字”。
——当然不想记了。
谁爱记谁记,p先生自己都没得到过主动搭讪后存活的机会——
虽然他绝不主动搭讪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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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刚离婚时的管风琴一样,不管如何,他每次都是被主动搭讪的。
引诱也好设计也罢,他是被主动搭讪的!
……算了,比什么比。
还没跟前妻提离婚她就跑到夜店里欢乐蹦跶了,搭讪的主被动有什么好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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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风琴把冰激凌勺竖起,默默地、缓缓地插进剩余的冰激凌里。
有什么好比较……
他本就没权力干涉她跟别人玩,去哪里玩,跟几个还是几十个对象在他不知道的地方乱七八糟滚床单。
……去夜店也好,搭讪别人也好,和他完全无关,是她的自由。
就算发生在离婚之前也没关系。就算发生在依旧维持关系时也无所谓。
毕竟从一开始就不是正经婚姻关系,也不是正经在谈感情,只是戴了枚戒指、申请到暂时不被她遗忘的小特权而已。
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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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徒也要去夜店玩。”
传奇帅哥吓了一跳:“啊,什么?”
小孩抬起眼睛。
不知怎的,他的眼睛变得更红了。
“囚徒也要去夜店玩。”
我结婚之后就再也没去过了,奋力维持着她最喜欢的干净,连女同事都不怎么私下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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