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姐姐开始劝说她寻找伴侣,就忍不住想道——
【他们总要因为性别、外貌、气质、身材辨识彼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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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并非错误。
这是一件非常正常自然的事情,如果要爱一个人,肯定有一个原因,而这个原因肯定出自对方的魅力——财力,权力,特长技能,外貌身材,好听的声音——
你总要【认识】对方,才能【爱】对方的。
只是,不知为何。
每一次,每一次都会忍不住想。
为什么不可以忽略这一切的因素,由一个完全陌生的家伙,来爱上完全陌生的我呢?
不是与姐姐相似的脸,不是娇小可爱的身材,不是甜蜜的声音。
如果有谁只看见她黑漆漆的本体,越过所有的性别外貌被她所吸引——
如果我能撇去脸,眼睛,声音,只去看见一抹颜色,一抹枫叶般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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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可爱的家伙】
——如果能够这样共同产生情感的鸣响,心跳得像是看见一个死去的世界重新诞生……该多好呀。
每次都会提出这种要求。
……就像她曾经历过这样独特、奇怪、甚至有点疯狂的动心似的。
所以,姐姐总说这是过分单纯的幻想,不切实际,太过挑剔。
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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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谓。
反正,【伴侣】这种东西,她绝对不要,不可能实际拥有的。
我又不是要拿着这桩条件到处敲锣打鼓,大声发表“谁能只变成一抹颜色就让我一眼喜欢上,我就跟谁谈恋爱结婚”的讲话。
她是什么,拿着一只水晶鞋满世界寻找灰姑娘的笨蛋王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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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的那个王子可不是笨蛋王子吗!连亲自牵过手跳过舞的心动对象都记不清!
可嫌弃那个童话了。嫌弃到后来强拉着下属在宿舍看电影、都要在王子出场时发出大声的倒彩。
“因为那是个笨蛋啊!口口声声说有多喜欢,结果脸都记不得,竟然要靠着一双鞋找对象!什么无敌弱智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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