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哐哐!”
一大清早,温迪就在院子里捣东西。
“哐哐哐!”
她伸手从石臼里抓了一把,松开手谷壳混着米粒从空中跌回石臼。
“可以,脱谷完毕。”温迪审视着自己的作品,满意地点点头。
接着就是老一套,用泡水的方式分开谷壳与米粒,谷壳扔掉,米粒留下。
然后她抓了一把豆荚,将绿豆剥出来,洗干净,米粒也淘洗几遍。洗完,她将两样食材带回山洞里,在山洞里的火堆上架起石碗,灌入清水,将绿豆冷水下锅。接着她进柴房搬来了一些木头,添进火灶里,用旺火将石碗里的水烧开,然后在石碗上盖一块木板,转小火闷煮。
黑毛从睡袋里钻出个头,睡眼惺忪地问她在煮什么。
“煮粥啊。”温迪兴奋地说。
“要我帮忙吗?”
“不用,你接着睡,等下还有得你忙呢。”温迪说。
“哦……”黑毛就乖乖地躺回去了,浑然未觉温迪说的最后一句话有多严峻。
绿豆要煮四个竹筒时,她就在这段时间里跑院子里去干活,把昨天带回来的稻穗拿出来脱穗,利用竹筒开的小孔,把稻谷从稻杆上脱下来。因为这些水稻需要长期保存,因此还需要晾晒,晾晒时稻谷比稻穗晒得更快也更通透,不会有所谓死角,因此所有稻穗都得加工处理成稻谷。
而且稻杆也有用处,稻杆就是秸秆,可以加工后作为粗粮喂兔子。
天天做兔子专用口粮,拿自己能吃的东西给它吃温迪也很心疼啊……
谷壳还能喂鸡。
吃一碗饭抵得上平时吃三碗菜,首先饭很好吃,其次吃饭真的很饱肚子,昨晚温迪少见的只吃了一碗笋片就感觉到了“饱”。水稻这种食物实在太好了,以前到处能买还不觉得,经过亲自收割,亲自脱穗,亲自脱粒,亲自蒸煮后温迪才发现水稻是个好玩意,是个有用又珍贵的好玩意。她恨不得给它写三百首赞美诗。
第一首,我与水稻,水稻,啊,我的母亲;它宛如……啊啊啊绿豆熟了!
诗人温迪退场,厨师温迪登场,她飞奔回石碗边,挪走木板,将淘洗干净的大米加入绿豆汤中,再给火灶里添木炭,给火势添了一记猛料,由小火改为中火后,再重新把木板盖上。还得再煮三个竹筒时。她回到院子里,继续给稻谷脱穗。
三个竹筒时后,她再次将木板挪开,碗里的绿豆已经煮得酥烂,米粒开花,粥汤浓稠。
温迪拿了两块蔗糖,碾碎后加入绿豆粥,让高温将糖粒煮到融化,用木勺搅匀,装进两个碗里,这时才把黑毛叫醒,喊他起床吃饭。吃饭!她现在终于能理直气壮说出这个字了,没错,她端着碗里,就是货真价实的白米饭!粥饭的饭!
黑毛不能理解她的兴奋,但他能够理解这碗绿豆粥有多用心。
粥有些烫,得用勺子舀着吃,他一直端着碗,边吹边吃,这个动作无疑很累但他舍不得停。
连温迪这种吃了二十多年米饭的人,几个月不吃,再见都要疯了,何况是黑毛这个从来没吃过米饭的人呢?他第一次吃到用米煮的粥,顿时对这种食材佩服得五体投地,它的口感怎会这么好!而且,大米的本味就有一种甜,越嚼越香,越嚼越甜。
“大米确实是越嚼越甜,但你喝粥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你嚼到糖了。”温迪泼现实冷水。
“那也是甜,而且我觉得,和蔗糖的甜不一样。我吃到的是米甜,一定是!”
“米甜……下回你别把这两个字连到一起说,你吓得我没胃口了。”温迪苦笑。
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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