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与你在一起,纵然在悬崖峭壁边行走,也心潮澎湃,在所不惜。
那粉身碎骨中咽下的鲜血……
一定是甜蜜的。
人是贪恋美色的,喜欢美好的事物是通病,麻生秋也平时与常人一般无二,如果没有意外,他会按部就班地走下去,不可能去追寻刺激和获取异想天开的“外挂”。穿越之后,是第二场人生赋予他展现自我的机会,某种意义上比捡到【书】的凡人还要幸运。
他是一个手握奇迹的普通人,胆怯会磨平他的棱角,低头会让他再也抬不起头,谨小慎微会让他淹没在人群之中,不再敢越过雷池。
历史用事实证明,对社会规则跪下去的人难以再站起来。
不如反抗一次。
不如打乱命运。
人生若两次都平淡无奇,便像是没有上色的简笔画,缺乏想要的癫狂色彩。
麻生秋也吻着兰堂的脸颊,濡湿了发鬓,舔咬到耳垂,舌尖勾勒出那张愿意与自己一同违背伦理,在欲望的海洋里放声大笑的人。
兰堂喜欢男人还是女人?
麻生秋也喜欢男人还是女人?
哈哈,没有意义,在最渴望爱上或者被爱的时候有那么一个合适的人,对方是男是女人又如何?身体交缠的感受是不尽相同又无所不同。
兰堂在衣服脱下后,用饶舌的法语缱绻道:“秋也喜欢我的身体吗?”
麻生秋也目睹这具没有留下伤痕,流淌着高卢人血脉的身体,兰堂的气质高贵而淡泊,不适合浓重的油性色彩,对方更适合用地底深处挖出的久远矿石,混合上干净的清水,过滤杂质后,静下心来磨出的颜料。
清爽的黑色长发打着卷,从额头落下的一缕发丝滑过鼻梁,分开那张优雅的面容,度过了去年的十月份,兰堂便二十岁了。此刻的兰堂比动漫里孤寂低调的港黑准干部要活泼太多,眼睛里盛满了对爱情的跃跃欲试。
是麻生秋也的真心,也是《奥菲利娅》的诗歌点亮了他浑浑噩噩的灵魂。
【诗人说,在夜晚的星光中,你来寻找你摘下的花儿吧。还说他看见白色的奥菲利娅,躺在她的长纱巾中漂浮,像一朵大百合花。】
麻生秋也唯有用眼睛去记住,才能保留住兰堂身上梦幻般的感觉。
这是一个浪漫至极的法国美人。
不要无限制的满足他,他会厌倦,也不要残忍地抛弃他,爱他就要守诺,爱情便是托起他的双臂,永远不要让他的双足落在冰雪与泥泞之中,美丽的灵魂沾染上了不洁,或许一生也无法擦拭干净。
“我恨不得天天拥有。”
他吐着热息,湿润了兰堂的耳廓,宣告着勇者渴望拥有公主的野心。
勇者没力量去打败恶龙。
但是,被爱着的公主能笑着亲吻你,因为打败恶龙不是唯一的选择,只要给予公主信心,公主一个人能暴揍恶龙。
他们在曾经精心挑选的床单上亲密无间,细腻的绸缎质感摩挲着兰堂的背部,那些买了许久却一次都没有用上的生活用品也派上用场。
兰堂的身体是生涩的,动情的姿态夹杂着一丝忐忑与火热,就像是顽劣的少年第一次看见特殊的电影,模仿上面的内容。麻生秋也不知道兰堂在过去是否和魏尔伦做过,不过……他的眼底闪过一丝狡猾的笑意。
谈恋爱是不用去提前任的。
文野没点明阿蒂尔·兰波和保罗·魏尔伦是情侣关系,只写了两人是搭档,而小说里保罗·魏尔伦一口一个“亲友”,在兰堂死后还跑来偷对方的遗物,其中猫腻不小。不管魏尔伦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麻生秋也已经单方面把魏尔伦踢出局,给对方戴上了一顶绿帽子。
绿的鲜亮程度,取决于魏尔伦知情后的情绪起伏程度。
薛定谔的绿色。
麻生秋也喜欢兰堂的外表,喜欢兰堂的温柔,喜欢兰堂杰出的才华与潜藏的力量,以及那一丝不经意间站在人类金字塔顶层的高傲。
兰堂失忆后的一切他都喜欢。
当然,他也为ntr兴奋,男人坏坏的小心思就不足言说了。
从今天起,麻生秋也是兰堂唯一的恋人。
“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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