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芷吾爱: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向你求婚,为你戴上婚戒了。
明戬总说,女孩子喜欢收情书。
我从未写过情书,但思量了许久,还是决定为你落一次笔。
还记得我们相遇的那天吗?
我与明戬、明斧在悉尼歌剧院背后的那条小巷子揍了人,一出来就遇见了你。
当时你一直盯着我瞧,我被你的眼神盯的毛毛的,想也没想的就绕过你走了。
但你却跟了我一路。
你怕我发现,一直躲躲避避的,时不时从树干背后冒出一颗头来看我。
我被你跟的不耐烦了,趁你不注意就绕到了你的旁边,拧起了你后颈的衣服。
我以为,我的动作会吓退你。
可谁知你却趁着我不注意,一把握住了我的手,甚至还扑过来抱我。
我承认,在你柔软的双手环住我腰身的那一刻,在你顶着那双清澈的眸,委屈巴巴看我的那一刻,我心动了。
留下你,是一念之间。
但也是我,这辈子做的最重要的决定。
在澳洲的那段时间,是我毕生以来最快乐的,你给了我陪伴,给了我关怀,给了我家的温暖。
只要一想到你,我的心就是暖的。
阿芷,如果你问我,我是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你的,其实我也说不出来。
可能是因为第一次的对视。
可能是因为你不顾一切的为我付出。
可能是你每一次用软糯的嗓音,不停的换着我的名字;用专注的眼神,仰头注视着我的眸。
可能是你像我爱着你一样,一往深情的爱着我。
阿芷,你知道吗?那个人出现的时候,我几度怀疑过你的心意。
去帝都见你的那一次,我是不安的,也因为不安,所以不停的试探。
哪怕我心底清楚,你不过是因为鲜少接触外人,而产生的一种新鲜感。
可我还是会因为你们的相处而嫉妒,特别是那人顶着你男朋友的名号,嚣张的向我挑衅的时候
好几次,我都想杀了他。
但讽刺的是,那个时候的我根本不敢、不能把你带回澳洲,让你成为我那些仇家的活靶子。
为了你的安全,我忍了。
让我庆幸的是,你一直没变过,你的心里一直都有我的位置。
就算他再如何,也无法代替。
阿芷,今天是我们的订婚的日子,按理来说我不应该提那些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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