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天选之子啊。有才能,还有运气。
这样的东西,无论谁拿到手里……
文臻吃了几口,毕竟天生敏锐,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红薯这种易种高产又饱腹的东西,有了它可以说利在千秋,有了这玩意,百姓就能不被饿死。东堂虽说国力不弱,但是每年还是有不少贫瘠州报上为数不少的饿死人数。
所以对于朝廷来说,红薯控制在自己手里无比重要,对于和朝廷对立,很可能想要自立一国夺取天下的唐家来说,红薯更重要。
给自己的属民,可获民心,可安疆域。
如果自己有敌人没有,就可撬动敌人的基石。
毕竟对于百姓来说,谁当皇帝日子都差不多过,自己吃饱肚子最重要。
现在,红薯被发现了,是唐羡之发现的。
理当归他处置。
可是……
归唐家,就意味着东堂没有。
文臻不想面对东堂和唐家的争斗,她想的是更多的百姓因此会失去活下去的机会。
有很多人会饿死。
文臻觉得有点吃不下了。
她巴巴地看着唐羡之,想开口,又觉得没法开口。
这不是给一块糖,也不是分一块地,这直接关系天下,关系着唐家的生死存亡啊。
唐羡之好像并无所觉,吃完了一块红薯,赞了声:“真是美味!”又对她拍拍身边地面,道:“这块地面我用火烤过了,没有湿气,可以坐。”
文臻满腹心事,只好乖乖坐了,果然身下很是舒服,但她此刻没有心情再去感叹唐羡之的细腻了,只希望他的细腻能继续发挥,看出自己的纠结,但这么想的时候又忍不住唾弃自己的自私,这和道德绑架有什么区别?
她也可以把红薯的事告诉燕绥,以燕绥的智慧,立刻就能发觉这东西的重要,但是发现之后呢?会引发什么样的变故?是否会带来激烈争斗?
无论是唐羡之还是燕绥,她都不想看见伤损。
唐羡之好像已经完全忘记红薯的事,一边给她把脉调理一边和她海聊,文臻心不在焉听着,看着他的黑暗中也熠熠闪光的眼睛,忽然问:“羡之,你骗过人没有?”
唐羡之怔了怔,随即笑道:“当然有啊。”
“是什么样的骗人呢?”文臻追问,“骗了人之后是什么样的心情?”
她素来和唐羡之聊天,都很少发问,只是微笑地听,难得这样捧场,唐羡之就笑,道:“我自小便会骗人。”
文臻丢开红薯,打起精神听。
“上回和你说的那个笔记的事,应该也算一种骗吧。还有一件事儿。小时候,有阵子我在外祖母家住,然后,得了个神童的称誉。”
文臻毫不意外。他不神童谁神童?
也就燕绥吧。
唐羡之摇摇头,“不是你想的那样。当时母亲归宁,我陪同去了,在外祖母家住了一阵。外祖母家是川北大族,但我小时候已经有点式微。因为她家整个家族,连带所居住的镇子,都一向很少得男。所以当地求子之风盛行,但凡传出哪路神仙有助生子,四乡八邻都会前去烧香。”
“我自幼母亲管得紧,少给我零花钱,我又是个爱玩喜欢新鲜的,常常捉襟见肘。于是便挂了个牌子,寻了些小乞儿,给我四处张贴,说有生子秘方,十分灵验,只要平日品性无亏,行善积德,则一定生男。且可以先拿药后付钱。如果用了生的是女儿,不收钱。生了儿子,则一人两千文。于是满镇有孕无孕的,都奔了来寻我。”
文臻饶是满腹心事,也不禁哈哈一笑,心想唐仙子啊,真是最妙的仙子。
“大家拿了我的药,没多久,陆续生孩子。生了女孩的,反正不要钱,而且去闹的话,还会被人指摘平日品性不佳才有此报,毕竟这世上无论谁,难免有行事不周得罪人处,因此也就不会去找我算账,反而要躲在家里惶惶。生了儿子的,则扬眉吐气,人人称赞,大吹大打,带了喜钱去献给我。短短几个月,我赚了在家三年的零用钱。”
文臻忍不住鼓掌,又忍不住摇头。
唐羡之也摇头,笑道:“那时候年纪小,不过六七岁吧,素日受家里那些酸儒影响,也真当女儿污浊男儿尊贵。生女儿便是德行未修。现在想来,说这话真是该打,多少女儿比男儿优秀,又有多少优秀女儿困于阁中世人不得见其风采。男女本是天生,何以以此论尊贵!”
文臻瞪大眼睛,这回真的惊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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