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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第3页)

他一定以为我是个爱心泛滥的姑娘。但其实我只是因为以为他是个会弹吉他的流浪歌手。

在地下通道的地面出口,林逸尘用他吉他盒子里的硬币请我喝了一杯奶茶,当然也包括了我扔给他的那枚。

午后阳光充沛,奶茶香味浓郁,在这个看似无懈可击的浪漫序曲里,我认识了假冒伪劣流浪歌手林逸尘。

林逸尘是政大的学生。他只是喜欢弹吉他而已,是很喜欢的那种,喜欢到可以心血来cháo就可以旁顾无人地坐在地下通道弹上一个小时。

我想林逸尘是我所认识的第二个如此热爱吉他的人。

因为林逸尘喜欢弹吉他,而我又喜欢听人弹吉他。所以在喝完手里的奶茶之后,我们就顺理成章地留下了各自的电话号码。

在通了几次电话,八卦了各自的身家背景来龙去脉之后,林逸尘就背着吉他直接跑到我的学校,拉着我坐在校园的的糙坪上,在慵懒闲淡的傍晚,为我弹琴唱歌。

在余晖的掩映下,林逸尘的脸上有一层淡淡的红晕,他的眼神饱含深情,他的声音微微颤抖,但是手里的琴声却依旧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紊乱。

我看着林逸尘纯情少男般的样子,本来觉得非常好笑,但是才刚刚要笑出声,却突然就被卷入了一股巨大的哀伤情绪中。然后我知道的我的眼睛湿了,长久没有见过天日的泪水终于在此时被牵引了出来。

林逸尘手忙脚乱,也充满欣喜,他大概以为我是被他的深情感动到哭了。

但其实,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刚刚弹琴的表情,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记忆排山倒海又恍若隔世。

我觉得很对不起林逸尘。

我常想,如果阿飞还好好地活着的话,他现在会不会已经成了一个流浪歌手。

阿飞是我的初恋,这是我向别人诉说时,对阿飞身份的描绘。但其实我们仅仅只是拉过一次手而已。

当然,事实上我也从来没有向谁说起过阿飞。包括林逸尘。

在我的南方家乡,阿飞是个人们口中的&ldo;小烂仔&rdo;。他抽烟、逃课、打架、拉帮结派无恶不做。

但是十四岁的小烂仔阿飞却有一项吸引姑娘的致命武器,那就是他的吉他。

没有人知道阿飞是在何时何地跟着谁学会了吉他,但是谁都知道他的吉他弹得漂亮极了,真的是漂亮极了。因为在拨弄琴弦的时候,他的手指就像是在跳舞一样。我当时就是这样觉得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阿飞是如此热爱着吉他。只有在打架的时候,他才会将他的吉他小心翼翼地放在一旁。

学校里明里暗里喜欢阿飞的姑娘可以排起一条长队,但是阿飞从来不看她们一眼。因为他只看我,他只在放学后背着吉他骑着单车跟在我身后,他只在我们家楼下弹着吉他到夜幕。

这本来是一件让人受宠若惊的事,但是在听到老妈无数次对着楼下骂道谁家小烂仔的时候,我只能将自己的受宠若惊悄悄吞进肚里。

是的,我是父母心里的好孩子,老师眼里的好学生。所以我不能告诉别人,我喜欢小烂仔阿飞,尽管很多姑娘都喜欢他,尽管他很会弹吉他。

直到阿飞替我收拾了三番五次找我麻烦的大雄之后。我才决定告诉阿飞我喜欢他。

对了,大雄也是个小烂仔,他之所以会找我麻烦,是因为我常常将他的劣迹斑斑传达给他的父母我家的邻居。

那次,等到战败的大雄气急败坏地离开后,我还是没有找到表白的方式,所以我只能对阿飞说,你给我弹吉他吧。

阿飞欣然答应。他优雅地拨动琴弦,优美的琴声从阿飞的手指间流泻出来。阿飞的眼神深情款款,脸上有羞赧的红色,嘴里哼出的歌谣也在轻轻颤抖。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琴声的美妙。那一刻,他实在不像是一个烂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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