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能将所有人杀进阿鼻地狱。
“铺子、生意,你想要什么。”到底是穿鞋的,昂着头的霍钰先败下阵。
“呵,这些玩意我要了有什么用,又不是没有。”
“那你是想要我的命。”
“咦——死了多无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最讨厌死人了。”霍钟转动眼珠,当真努力思索起来自己想要什么。
香烧到只剩小半柱的时候,霍钟终于大开金口:“不然你用小椿跟我换吧。”
刹那间面如金纸。
霍钰如此,窗下的闻人椿亦然。
那是多少年前了,掰着手指头数数,手指头都要不够用了吧。
爹娘带着闻人椿和弟弟终于逃到了临安城里。那儿什么都有,高阔的朱漆涂过的院子连着绵延起伏的奇花异草,闻人椿识不得,但觉得好看,比家乡杂草堆里冒出来的小白花好看,比战火烧过的发着焦味的野花更是好看。
都说这座城能纳八方来客,可是奇怪,他们一家迟迟落不下脚。小小的闻人椿总是在熙熙攘攘中仰着头,看那些勾金绣花的荷包里掏出一枚枚圆乎乎的币子,看一只只香喷喷的肉包子被塞进嘴里,又很快仍在角落。
她起初还是知道礼数的,人家扔掉的东西,她可不要吃。
但后来实在过不下去了,爹娘辛辛苦苦捡来残羹冷饭,她怎么能不吃呢。
“又不是大户人家的姑娘。”
旁人是这么说的,她渐渐也这么想了。
等到爹娘将她卖给班主金先生,她才第一次发作,撒了泼地抓着娘亲的手不肯放。
为什么呢,她从来没喊过苦,她愿意跟着爹娘吃那些残羹冷饭,愿意被人当成小叫花子打发,只因为一个家中养不起两个孩子她便要卖身吗。
那为何不选年幼爱哭的弟弟而是她呢!
她话音刚落就被爹爹甩了一个耳刮子。
幸好金先生的手势快,一阵胡闹很快停住。
“决定了就去账房拿钱。”金先生的手下语出冰冷,“我们先生做的是良心生意,去了旁的地,换不出这么多银两。”
然后爹娘身影模糊了,娘亲的声音随风飘得远:“你要听话,我们会来接你的。”
卖都卖了,怎么接得回去,再回去那就是买回去的呀。
闻人椿眨眨眼,停了最后的挣扎。
她的性子一向闹不出什么大名堂。
娘亲从起初一月来一次,到数月来一次,到最后彻底没了音讯。
她其实知道的,爹娘就是不要她了。一纸籍契将她变成了一只肉包、一串糖葫芦,那些人掏出荷包里的饷银就能把她买来卖去。
但那样想,日子就过不下去了。
她得活下去,自欺欺人也要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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