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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第1页)

苏若南又从韩婷的盘子里夹了块排骨:“那你得减肥,穿婚纱好看。所以,你的肉我帮你吃。”

韩婷去继续抢苏若南盘子里的熏鱼:“那我吃鱼吧,吃鱼不胖。”

韩婷本来没什么食欲,这样一抢,吃得特别有滋味,饭果然还是抢来的香。

吃好午饭从食堂出来,苏若南问道:“你那对金戒指后来找到了吗?”

韩婷摇了下头:“没,不过方绎那对找到了。”

上次在ktv苏若南扛着摄像机录像,对方绎准备的结婚戒指感到十分好奇,想拍没拍到:“你没戴在手上,是不是因为钻石太大了不方便戴。”

韩婷摊了下手:“不是,我都还没见着呢。”

苏若南:“那你下次戴上我看看,让我开开眼界。”

晚上下班,韩婷回到家,韩恬已经写好作业了,正在帮方绎准备晚饭。

吃好晚饭,等韩恬洗好澡回房间睡觉,韩婷终于有机会抓住方绎说话了。

她拉着他出了门:“我看你口袋里是空的,戒指是不是被放在你家了,我们去你家吧。”

方绎笑了笑,带着韩婷进家。

韩婷坐在沙发上等,方绎进了卧室,从里面拿出来一个黑色的首饰盒子:“打开看看。”

韩婷虔诚地捧着戒指盒子:“里面别是什么大钻戒吧,那个我平时可不敢戴,怕被偷,更怕被举报。”

方绎坐在韩婷身侧,转头看着她:“以前买的,不值什么钱。”

韩婷打开,黑色的绒布上躺着两个戒指,一个大的一个小的,素白的圈,刻着简单的纹样,小的那只镶了钻,很小一颗嵌进去,精致秀气。

不是什么鸽子蛋,但是她就是喜欢。

方绎把那只小的拿出来,给韩婷戴上:“我那时候还在读大学,没什么钱,买不起大钻戒。”

韩婷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什么时候买的?”

方绎抓起韩婷的手,在她手背上吻了一下:“我们二十二岁那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法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他是在他们可以结婚的年纪买的戒指。

那时候他已经跟家里断绝关系了,再没花过方青云一分钱,学费和生活费都是自己赚的。

韩婷抬起手,对着灯光看了看,低声说了一句:“我觉得我配不上这么好的戒指。”

她的手不像陶雨灵那种娇生惯养的女孩子那样柔嫩细腻,她的手心有一层薄茧,细看有点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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