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一个人在动心的时候就会变得愚蠢,岑柏言觉得他自己简直蠢透了。
屋里窗帘拉得严丝合缝,一丝光都透不进来,宣兆按下开光,白炽灯猛然照亮小屋的一瞬间,岑柏言还是无可避免地察觉到了一阵隐痛。
毕竟他活到现在,也就动心过这么一次。
突如其来的光亮是岑柏言最好的掩护,他偏头闭了闭眼,又深吸了一口气。
“你有什么要带走的,”宣兆背对着他站得笔直,“自己拿吧。”
“行。”岑柏言鞋也不脱,大步走进屋里。
宣兆垂眸看着他在地上踩出的脚印,忽然感到一阵恍惚。
最初租下这间屋子,只是他用来迷惑岑柏言的一种手段,偶尔过来也只把这里当个落脚点,和路边的亭子、公园里的长椅没有任何区别,更不用说注意到进门换鞋这种细节了。岑柏言冒冒失失地搬进来后,在门边安置了鞋架和地垫,他总是说外面的鞋子多脏啊,怎么能穿进家里呢?
他买了一对儿的拖鞋,他自己穿粉红的,给了宣兆嫩绿的,那对拖鞋毛绒绒的,还挂着兔子耳朵,宣兆一开始很嫌弃,但禁不住岑柏言撒娇耍赖轮番上阵,很快他也就习惯了穿着毛拖鞋在家里啪嗒啪嗒到处走。
而现在,粉红拖鞋被岑柏言踩了一脚,兔耳朵软趴趴地耷拉着,宣兆觉得他身体里某个地方也被踩碎了。
床铺上被褥稍稍有些凌乱,薄被半掀着,仿佛昨晚还有人在这张床上入眠。
这个念头在脑海里甫一出现,岑柏言立即自嘲地一笑。
——怎么可能?他怎么可能还会回来这里?
——这间屋子也不过是他的工具罢了,利用完了,没有价值了,他就不会再要。
岑柏言从床底下拖出他们放冬天棉被的置物筐,把装在压缩袋里的棉被一股脑倒了出来。接着,他拿起床头柜上的夜灯和保温杯,“砰”地扔进了塑料筐里。
宣兆站在门后的阴影里,看着岑柏言把他们之间的一桩桩、一件件都扔进框里,墙边的琉璃花瓶、他们一起亲手做的陶罐、刻着两个人名字的泥塑娃娃、随处可见的干花摆件、挂在墙上的双人照片
最后,是那个摆放在窗台的水晶球。
水晶球是岑柏言去山区实践带回来的,据说是当地人的灵物,剔透的球体里放了一种特殊的墨汁,能够感应天气变化——晴天是红色,阴雨天则是蓝色。
这种小东西早就有了,小商品店里一抓一大把,岑柏言却当成稀奇玩意儿,献宝似的给宣兆展示,好像恨不能把全世界好吃的好玩的都给宣兆拿回家。
而此刻,宣兆看着岑柏言拿起那个圆球,没有丝毫迟疑,就像是丢一个垃圾那样,反手扔进了塑料筐。
“咣”一声响,水晶球磕在了储物筐一角,球体裂开了一条缝隙,暗蓝色的墨汁成片成片地渗出来,把筐子里的东西浸透的面目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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