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羚羊皮,麋鹿的皮更加厚实,虽然黑曜石刀很锋利,但跟真正的匕首比起来,还是要差很多。
花费了将近二十分钟,他才把整张麋鹿皮完整地剥下来。
撑开后,整张皮都是油量的棕黄色,异常美丽。
“怪不得这么多偷猎者肯敢冒着犯法的危险猎杀它,相信它会变成一间非常漂亮的外衣!”
陈旭嘿嘿一笑。
剩下的鹿角,他用的方法就比较简单粗暴了。
挑了一根形状比较好的右角,他就拿起一块儿巨石,对着角根就是一顿猛砸。
鹿角的骨密度明显要比腿骨大很多,非常结实。
陈旭足足砸了十几下,才把它弄断。
它通体呈灰黑色,长约二十多厘米,有两根手指粗细,在角尖三分之一处,还有一根略细的分叉。
两根尖角都非常尖锐,反手一握,角尖冲下,弧度跟尼泊尔军刀差不多。
“666,我头上有犄角,犄角~”
“麋鹿:尼玛,生前被吃,死后还要被分尸!”
“卧槽,要用这角暴菊,那可就爽歪歪了!”
弄完了鹿角,陈旭看了看周围的天色,“已经傍晚了,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我们得赶快抓紧时间下山!”
所谓上山容易下山难,神农架的山上全是石子,非常滑,一不小心,很容易摔倒滚下去。
为此,他特意找了一根枯木,当做登山仗,用来随时刹住步伐。
就这样,一路下山,天色越来越黑,他连忙开启了夜视模式。
又穿过一片密集的丛林,陈旭目视着前方,刚想找下山的路线,而远处的灌木丛内,两团明亮的蓝光,一下令他背脊一凉!
第二百七十二章我要急支糖浆!
夜晚,麋鹿死尸,蓝色反光。
很容易联想。
前方很可能是一头肉食性野兽!
观众通过夜拍模式,也同样看到了两颗亮如蓝宝石的眼睛。
“尼玛,大晚上吓死老子了,小jj直接缩短三寸!”
“不会是花豹吧?”
“花豹使用主动技能:死亡凝视,恐惧旭爷20秒!”
“我的天,要真是花豹,那旭爷岂不是……”
在观众们的印象中,旭爷从未对战过中大型的猫科动物。
唯一一次对战猫科动物的记录,是重伤一只中等体型的猞猁!
而旭爷自己也说过,猫科动物的瞬间爆发力、速度与捕猎能力,都是自然界中最顶尖的几种之一,属于天生的顶级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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