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只垂耳兔躲在草丛里,背着一个大包裹,爪爪托着下巴,严肃思考。
纠结了一会。
头顶上方突然传来一声狗吠。
闻鸣玉仰头看去,发现是一只健壮的中型犬,长得很像狼,毛发黑白相间,额头上有三团白色毛发,仿佛三把燃烧的火苗,乌蓝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眼神看起来颇为凶狠吓人。
但很快的,这只大狗勾汪了一声,蓬松的尾巴甩来甩去,尖尖的耳朵兴奋地向后贴着脑袋,嘴巴张开,吐着舌头,突然就从凶狼变成了个铁憨憨。
或许中原人会因为没见过,不小心误以为它是狼,毕竟境内并没有这种品种的狗,它是从国外引进的。但闻鸣玉知道,这是一只表面上看起来威风凛凛冷酷凶狠的狗中王者,实际却又傻又二,是出了名的拆家狂魔哈士奇。
闻鸣玉笑了一下,和哈士奇进行动物间神奇的交流。
最终,热情的哈士奇表示很乐意送他去附近的小镇,就低头咬住闻鸣玉的包裹,向后一甩,让兔子坐到自己背上,然后发出一声响亮的汪,撒开爪子,向着目的狂奔。
闻鸣玉要不是早有预料,揪住了狗兄弟背上的毛毛,这会很可能就因为惯性向后一倒,滚着掉到地上,然后二哈还什么都不知道,丝毫不觉得少了点什么,继续吐着舌头欢快奔跑,只留给闻鸣玉一脸尘土和潇洒的背影。
一路过去,大狗勾还会中途停下来玩耍,爪子不安分地蹦跶着到处踩草,弄得自己身上都沾了不少草屑,更加和威风凛凛搭不上关系。
这么狂奔一段,停下来玩一下,一狗一兔终于靠近了城镇。
人进出城镇需要路引,但动物就不一样了,它们并不那么受关注,还有自己的独特通道。
二哈兄弟精准地找到了一个狗洞,钻了过去。
终于到了有人的地方,闻鸣玉还没来得及为顺利抵达而高兴,就听到隐约传来的对话声。
今晚吃什么?
唔,我想想,要不吃麻辣兔头吧?春盛楼的招牌菜,味道一绝,吃了还想再吃。
闻鸣玉瞬间感觉脑门凉飕飕的,兔头不保,差点呜的一声哭出来。
兔子是招牌菜?!
你们这些人还很喜欢吃!
闻鸣玉顿时悲从中来,恨不得在狗兄弟背上趴着哭到厥过去。
兔子活着真是太难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穆湛说想把他吃了,是觉得吃了妖怪大补吗?可他就是一条咸鱼兔,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就不坐着,浑身都是软绵绵的肉,没有嚼劲,口感极差,很难吃,吃了也没有一点好处!
闻鸣玉内心咆哮,简直化身一只流泪暴躁炸毛兔,心情十分复杂。
到了地方,他要和狗兄弟道别了。
哈士奇趴在地上,闻鸣玉顺着毛毛滑下来,挥了挥爪子,并表示感谢,递上了几块碎银,说这个可以买好吃的。
明明一狗一兔,不同物种,但靠着哼唧和汪汪,挥爪子,竟愣是交流成功。
哈士奇愉快地汪了一声,叼着银子就跑去小摊买东西。
于是,包子铺老板眼睁睁看到一只狗跑过来,扔下碎银,然后吐着舌头看向一笼肉包,汪汪叫着催促。
老板迷迷糊糊地投喂肉包,给狗勾找零钱,直到狗叼着包子跑了,还是一脸这世界可真他妈魔幻的表情。
另一边,闻鸣玉找了个偏僻角落变回人形,穿好衣服,没有急着走出去,而是利用自己在未来打工时学会的化妆技巧,给自己的脸修饰一番,将五官画得很大众,缺乏辨识度,丢到人群里都不会被多看两眼,才走了出去。
穆湛如果下令搜捕,可能很快就会找到这里来。为了稳妥,尽量将自己踢出搜捕范围,闻鸣玉选择了一个很狗血的方法男扮女装。
虽然老套,但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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