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将斥候全部派出去,没有战略目标,随便打,遇到不对及时撤,前军营派一千户队上前,做出开战姿态,中军营戒备!另外通知飞天营,在天上将敌方动静摸清楚,务必找到其指挥所。”
“是!”
朱威一声令下,这支在东亚没有对手的战争机器,快速行动起来。
号角声连天,久久不灭。
三万大军,一线部队有两万三千人,分为前军营五千人,中军营一万八千人,后军营则是辎重营,有七千人,三军各自又有不同的人员配比。
斥候都是所属前军营的,有一千二百多人,飞天营则是属于中军营,只有六百多人。
其余大部分部队,用的还是千户队百户队之类的,千户队人数基本在一千二百人到一千五百人之间,百户队一般在一百三十人到一百八十人之间。
朱威是不懂为何这样配比,但是永州侯胡大彪言之凿凿的样子,非要这般,朱威也就听之任之了。
原来不懂,后来在宁夏练兵的时候,朱威大概懂了一些。
前军一般是先锋营负责开路(架桥、修路)、侦察、应付小规模的战斗,带部分军需物资。中军就是统帅所处的大军有当时作战的大部分作战兵种(骑兵步兵)。后军主要就是全军的主要军用物资、工匠、以及大量的民工等。
这都是千百年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经验。
朱威是习惯现代的那种“军、师、旅、团、营、连、排、班”的标准编制,对于大明这种军制有些不太习惯,在烽遂的时候还好,什么小旗总旗的就当成班长排长就行。
可是万人大军就不一样了,朱威在去贵州募兵之前,带的兵总共不过数千人而已,现在人数翻了几番,带兵的难度也是翻了几番。
现在军中大部分中低级官员,都是跟着朱威从宁夏或者辽东回来的,他们已经习惯大明军制,如果现在要做调整,那就不是一个简单的事了。
加上确实没必要,军制之类的规定,都是经历过实战的考验的,现代的军制不一定适合现在的大明。
总之在朱威看来各有优缺点,保持现状也是一种好的方法。
朱威在后世看过很多小说,都是一上来怼天怼地各种改革,能够直接改天换地,开什么玩笑呢?上学的时候一个寝室的人你都摆不平,在古代就能为所欲为了?
其实朱威原本也有这样的想法,可是真正经历过之后,才明白个人能力在天下风云之下的渺小。
朱威是机缘巧合才能走到这一步,运气够好了,也够逆天了,可是走到这一步花费的代价也是大得很。
自己数次险象环生不说,父母和亲弟弟都死了,大伯一家现在也闹的很僵,自己妹妹若是知道他杀了朱镇,想必也不会认他这个兄长了,也遭遇过朋友背叛,还遭遇过各方掣肘,总而言之,太难了。
突然一阵充满西方风情的音乐响起,朱威一愣,连忙出了营帐,上了了望台举起千里镜。
一看就了然了,这是奥斯曼帝国的军乐队,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军乐队。
前文说过,奥斯曼帝国的近卫军分工异常清楚,不但有专职的消防队,还有专职的马夫伙夫和军乐队,甚至有专门的裁缝,这在世界上都是首创,代表着职业军人的正规化与规模化。
“报!公爷,飞天营传来消息,敌指挥部在敌营中后方,西南位置!”
朱威挥挥手,让那人退下,知到敌指挥部就好办了。
“报…公爷,敌方阵形变化,三个方阵共计大约两千人,相隔百米,前后三队…都有火器,看着像要进攻的架势!”
朱威皱起眉头,这奥斯曼帝国可是霸道惯了啊,在此之前,他们和大明并未打过仗。
按照一般的战斗经验来看,对待不知道底细的对手,都要先上前试探试探,哪有一上来就要莽的?
“用的火器可看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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