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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章 草原生存法则其罪当诛(第1页)

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一个没有牙齿、利爪的草原狼王的结局,那就是被赶出族群,无法捕获猎物活活饿死,但是这就是弱肉强食的草原生存法则,很少有人能逃得过。

沙末汉没有理会叔父胡阿狼泥的请求,各鲜卑部落的首领也不敢再为其求情,只是在一旁静静的看着,脸上还是有浓郁的担心之色,

沙末汉下一刻又用力挥出一刀,断了一只手臂的胡阿狼泥已无力阻挡这一切,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环首刀划在了自己的脖颈上,一条口子很大伤痕立刻出现,鲜血顺着脖颈留了下来,

胡阿狼泥急忙用捂着右手胳膊的左手捂着脖颈,试图减缓鲜血的涌出,可是所做的动作都是徒劳的,完全没有什么作用,

片刻之后,胡阿狼泥还是无力的倒在柔软的地毯上,鲜卑族舞女被吓得花容失色,哆哆嗦嗦的蹲在大帐的角落,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灭口、拉去给胡阿狼泥殉葬。

沙末汉提着沾满鲜血的环首刀环视一旁的几位鲜卑部落首领:“诸位位可还有不服的,认为不该杀他,为胡阿狼泥喊冤,认为我是在诬陷、栽赃的?”

刚才还有些嘴硬的几位鲜卑部落首领都跟着浦头一起稽首叩拜道:“沙末汉才是我鲜卑部落真正的王,胡阿狼泥勾结魏人暗害轲比能大人,实在是罪大恶极,其罪当诛,贤侄杀得好啊,就算是贤侄不动手,我等也会代劳,替轲比能大人报仇!”

即便鲜卑部落的图腾是马鹿,稍显温顺,不像昔日北方的草原霸主匈奴族的图腾是黑龙,但匈奴和鲜卑一样对草原上的狼还是敬畏、崇拜的,

鲜卑族的长期生活中,和一样动物结下了不解的渊源,便是马鹿。

鲜卑族生活在大鲜卑山,而鲜卑的先祖在狩猎等时候就必然的需要载具来为使用了,

当时的时候也没有其他什么运输工具,而且作为一个游牧民族,鲜卑族也少有较为先进的工具,

所以这种有着健壮体魄的马鹿就成为了必不可少的工具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鲜卑族非常的爱护马鹿,当为瑞兽来看待。

匈奴,诞生和崛起于朔方郡(今鄂尔多斯),

据说匈奴是汉民族和北方少数民族的后裔,但千年与异族的融合使他们彻底变成了异族,

夏朝末年,最后一任君主桀是历史上有名的荒淫暴君。今天有个成语叫“酒池肉林”就是说他的。

桀与妺喜、宫女饮酒作乐,据说酒池修造得很大可以航船,男男女女脱光进入池内饮酒作乐,醉而溺死的事情时常发生。

商汤在名相伊尹谋划下,起兵伐桀。数年后,夏朝覆亡。汤在追灭桀的余党中,桀的一个儿子荤粥(音xunyu,读熏育),也叫淳维带领随丛等开始向北逃窜,从山西运城一口气跑到鄂尔多斯。

公元前1600年的鄂尔多斯虽然人烟稀少,但水草丰美。

这里生活着土方、鬼方、犬戎、戎狄等游牧民族。

荤粥投奔了在鄂尔多斯的犬戎族,后来就把他们新组成的民族称为荤粥,又写为獯鬻、熏育。这就是匈奴早期的名字来源。

逃到这里的荤粥发现,种地是不可能了,逃的匆忙,一粒种子也没带。

只好跟其他游牧民族学习放牧。

再返中原已无可能,那是商朝统治时代,回去必死无疑。

就这样,夏朝皇族后裔的这一支汉族开始与土方、鬼方、戎狄等游牧民族通婚,共同生活。

大约到公元前900年,在经历几十代人后,这些人逐渐融合成一个大部落。

他们给自己起名为胡人,中原的汉朝人称他们为匈奴。

今天鄂尔多斯有句俗语叫“走胡地,随胡礼”,意思就是进入胡人(匈奴)的地盘,就要尊重胡人的礼节,即源于此。

这些胡人推选出头领,起名叫“单于”。

不管游牧到多远,每年秋季都要回到诞生地鄂尔多斯祭祀龙神,龙神为黑龙,是匈奴人的图腾。

殷商甲骨文卜辞所记载的龙方就是匈奴人,图腾为黑龙的图形,但无论是匈奴还是鲜卑,都渴望拥有狼一样的力量、果敢和智慧。

胡阿狼泥命人铸造的黄金宝刀,上面便是雕刻有马鹿的图腾,这种马鹿仔细观察,便能看出是大鲜卑山地区的东北马鹿,

它的身体呈深褐色,背部及两侧有一些白色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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