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听说那藏獒咬死了人。
于锦芒同路世安说起过这事。
还有呢?
她想不出。
头突突地痛。
于锦芒咬牙,宾馆肯定不能再回了,路世安知道他们住在那里。就算是躲过这一次,也躲不过下一次——
现在,只有时时刻刻地守着大学版路世安身旁,路世安投鼠忌器,才不会下什么狠手。
于锦芒如此希望着。
还是快些回到青岛。
小镇上,人少,能制造死亡的意外太多太多了。
她拉着大学版路世安的手,铆足全力往前奔跑,她记得附近有个叔叔,开黑车,也会包车。凭借着记忆,于锦芒一路跑到那位叔叔的家门前,用力敲门,大声喊门。
大学版路世安将她身上的外套又拢紧了一些。
于锦芒喊了好几声叔,终于看到院子里的灯亮。只听几声咳嗽,重重的开门声,还有叔睡眼惺忪的问话:“谁啊?”
听起来就是刚从床上爬起来。
于锦芒欣喜极了:“是我,叔。我想问问你,现在你能开车送我去市里——”
门开了。
于锦芒呆住。
她看向草草披着外套的叔叔身后。
站着一脸沉静的路世安。
不需要于锦芒问“你怎么在这里”。
独自经历无数次循环的路世安已经从她表情中洞悉。
他望着于锦芒,眼睛沉沉:“曾经的你,也是带我来这里。”
“我建议你杀掉你身旁的小路。”
“他是之前的我。”
“我是以后的他。”
第31章起源万物之初识
路世安的名字,是他爷爷给取的。
意为“一世平安”。
路世安的爷爷,名字响当当,叫做路不群,卓尔不群的不群。这个名字是村口里唯一一个读过书的教学老师给他取的——路不群还有个哥哥,叫做路卓尔。
这俩名字,花了两个掺着榆钱的白面窝窝。
路不群年轻时走南闯北,才十二岁就跟人去东北——山东地少人多,就这么些粮食,养不活那么多嘴。东北地广人稀,多得是无主的荒地。以前人闯关东,路不群也心痒痒,跟着一块儿去。
乘船,从胶东半岛出发,到大连,谈不上近,也不算远。
路不群的哥哥路卓尔就死在船上,他在船上同人打牌,输了钱,热血冲上头,气不过,一怒之下从船上跳下去。这话说起来太丢人,往后同人讲,路不群都说自己哥哥死于一场突然的疾病。同船的人同情他一个人孤孤单单,去了东北后也多有照应,一开始都去做长工,那家养着个白胡子的老神仙,擅长摸骨算命。有天夜里,路不群请老神仙喝了酒,又请他帮自己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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