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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辗转入雒阳 悍鬼舞青楼(第1页)

陈留到雒阳并不是太远,约五百里左右,以林俊单人独骑的脚力快则一天,慢则两天便可到,但林俊却没有策马疾飞,而是择定方向,信马由缰向官渡缓缓而行。

一路行来,勤劳的百姓们早已开始了一天的劳作。他们在田间辛勤耕耘,希望能够收获丰硕的果实,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晌午时份,林俊驻马田间,找了一个回家歇息的老者,表达了自己想到他家去吃饭的想法,老者虽是欣然应允,但眉宇间却是有淡淡的忧愁。林俊随着老者到了个农家小园,园子外面种着一棵老槐树,所谓围墙则是一些不知名的小杂树半编织半天然地围起来的乱篱笆,而墙则是一些茅草麦苗混着一些泥巴和在一起的,不知道用什么手法贴在上面,形成一堵薄薄的墙。而屋内却是无家具摆设,只有几张用一些茅草织起来的坐垫子,还有几张类似茶几一样的桌子。看到这,林俊不禁哑然,忽又想起这个时候的人都是习惯跪坐分食,不禁又深深怀念起那柔软的皮沙发了,哪怕是假皮都好啊。

席间,林俊了解到老者姓韩,家里老伴张氏,膝下一子在城务工。连年的天灾使得土地荒芜,庄稼欠收,他们的努力往往只能换来微薄的收成,而近几年官府却是不断地增加税收,村里大部份的人都已经是靠着一些野菜根与糊糊过日子了。林俊听罢,沉吟不语,看着手中黄黑黄黑的窝窝头,心里泛起一种无力感。别人不知道,他心里可清楚,马上就是乱世了,到时候,刚才在村口施符水救人的那道人可就会喊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口号,挟裹大量的百姓,流民,盗贼杀向官府。林俊看了看这对老实的农家夫妻,心想,到时,恐怕这清贫而幸福的小家庭,会是被乱世伤得最痛。

饭后,林俊问明了往荥阳方向的路,给老者留下了几颗碎银,在老者的感恩中默默远行。

林俊一路纵马疾行,举目大部份尽是韩姓老者那种住房,只有过了荥阳,那种茅草房才慢慢少了,而青砖房多了起来,但几乎没有迎面而来的百姓都是面容枯瘦,带有菜色。看起来是食不裹腹的那种,不少人看着林俊骑的呼雷驳,那眼神就像是乞丐看着一盘炒得喷香的五花肉,不过忌于林俊手中明晃晃的家伙,都没敢轻举妄动罢了。

雒阳,芳泽阁中。是这座城里最有名的烟花之地。灰瓦红墙,庄重典雅。大门上方挂着一块匾额,上面写着“芳泽阁”三个金色大字。大门长期站满了一些莺莺燕燕,对着来来往往的形形色色的男人招摇。

走进大门,是一个宽敞的前院,院内有花草树木,石桌石椅,还有一个水池。水池里养着几尾锦鲤,在池边游来游去。前院的两侧各有一扇月亮门,通向后院。后院是芳泽阁的主要场所,分布着许多楼阁,都是供客人住宿的房间。这些楼阁错落有致,造型别致,有的像展翅欲飞的鸟,有的像高耸入云的塔,有的像清秀婉约的女子,各具特色。楼阁之间有回廊相连,曲径通幽。

在芳泽阁里,每个女子都有自己的房间。她们每天都会精心打扮自己,穿着最漂亮的衣服,涂着最艳丽的脂粉,带着最迷人的笑容,迎接客人的到来。而此时,芳泽阁的老鸨正忙前忙后地招呼着一脸看轻的公子。只见此人年纪约二十八九岁,白面无须,生得面如冠玉,身着一件华丽的长袍,腰束一条紫玉带,头顶束发冠,手持一柄佩剑,剑鞘与剑柄上均镶钳着一颗绿色宝石。端的是个贵不可言的打扮,极尽华丽。此人正笑吟吟地望着老鸨,虽是在笑,但眉宇间总有一抹淡淡的忧愁。

老鸨正在手足足措地解释:“刘公子,你请稍等,来莺儿正在贵客处献艺,马上就过来。”那刘姓贵公子也不发怒,只是端起了茶杯轻轻地喝了一口茶,微笑着道:“不妨事,我等等也无妨。”老鸨谢过退下,那刘公子把佩剑放下,端起一杯茶,饶有兴趣地走到窗边,从二楼望下,街上人来人往,竟呆呆入神。不一会,老鸨又急急忙忙走进,一见那刘姓公子便又满面堆笑地道:“哎哟哟,刘公子啊,来莺儿被贵客要求续艺,恐怕还得再等等哦。”

那刘公子闻言,从沉思中醒过来,看了看窗外西坠的红日,微微一叹,“唉,既然不凑巧,那就算了吧,我下次再来吧。”说完,转身放下茶杯,顺手抄起那柄华丽的佩剑,正打算转身离去。那老鸨一看,哪里舍得到嘴的鸭子飞走了,连忙上前拉住那刘公子的手,“哎哟,刘公子哪里话,我们芳泽阁可不只有一个来莺儿,还有其它姑娘啊,你看,桃红,柳绿怎么样,还有秋菊,冬梅.......”老鸨的声音嘎然而止,不为什么,只因为那刘姓公子正皱着眉看着她拉着刘公子的那个手,脸上泛起淡淡的不悦之色,不怒自威。老鸨顺势赶紧把手放下,双手拍了拍,“姑娘们,都出来,都出来,给刘爷看一看。”这挺好,一会就从公子升级成为爷了。话音刚落,一群莺莺燕燕鱼贯而入,哪知才走进四五个姑娘,就听那刘公子道,“且住,且住。”一边说一边往后退去,说完再也不看那群姑娘,一手拉住那老鸨,同时把剑挟于腋下,另一手在袖里摸出一锭黄澄澄的黄金塞在那老鸨手中,同时嘴里一边说道,“这样吧,今天天色实在已晚,我有要事在身,明天我再来,这算是来莺儿明天的订金,你明天不可让她再接其它客人。”老鸨一看,脸上笑容更盛,那皱纹都能夹死蚊子了。飘飘一福,嘴里道:“紧遵刘爷吩咐。”那刘公子摆了摆手,“就这么定了,我先回去了。”老鸨笑得跟花一样,打了个手势,“姑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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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送刘爷.....”

刘公子闻言,不由得打了个趔趄,心道:都成爷了,真的老了么?

而那芳泽阁三楼的一个雅间内,只见檀香缈缈,有一半截轻纱掩面的少女正端坐于一张琴前,纤纤十指如葱白玉脂般,双手轻抚,一曲《高山流水》于指间缓缓倾泻而出。而少女对面的矮桌边,正斜躺着一位年轻公子,正半眯着双眼,一脸淫笑地看着抚琴少女,忽而像想起了什么事一样,对着多点面的人招了招手,马上进来了一个,那年轻公子问了声,“林茂,李果两人还没回京吗?可知此时他们走到哪了?”来人躬身答道:“禀公子,林茂与李果预计明天一大早就可以到京了,现在估计也已经跟张爷走到京城附近了。”那年轻公子捧起酒杯,嘴里喃喃地道,“张勋啊张勋,终于把你给盼来了啊。”随即把眼睛转回对面抚琴的少女。笑嘻嘻道:“来莺儿啊来莺儿,你弹这《高山流水》好像不太应景啊,明儿给我们来一段《十八摸》,今天先到这吧,公子我先打道回府啦。”对面抚琴少女身形猛地一震,琴音戛然而止。匆匆起身,向着这少年公子福了一福,但那少年公子已转身下楼,招呼着众奴仆,匆匆离去。抚琴少女在见众人下楼后轻轻摘下面纱,露出一张倾国倾城的绝世容颜,脸上挂着一抹挥不去的愁容。

林俊望着那西沉的金乌,暗道:想来直到雒阳也是很晚了,估计也赶不上关城门之前进入。随即找了个村庄,缓缓策马而入,只见那村口驻着一个大石头,上刻着:龙虎滩村。而大石头边上,正有一幼童手持柴刀在砍着路边的一些不知名的杂木。不远的地方也有四五个幼童一起嬉戏,显得这个砍树的幼童是如此的独立特行,小童认真地在砍着小杂木,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林俊的到来。林俊不由得觉得有些好奇地多打量了几眼,只见那小童头扎着两个冲天小羊角,还穿着一条开裆裤,手上拿的柴刀正一刀一刀地砍着小杂木。一副专心致志的样子,灰头土脸的,脸上有明显的小手印,估计是自己的小脏手在脸上胡乱涂抹的,鼻子下有两行白色的东西随着呼吸进进出出,看着马上要流到嘴马上了,不经意间又吸了回去。那小童这下也看到他了,放下了手中的柴刀,也是瞪着眼看着林俊。就这样,一大一小,大眼瞪小眼地相互看了一会。林俊笑问,“小娃,你们村里有酒馆或住宿的地方吗?”小童看了看骑在呼雷驳上的林俊,抬手指了指村里:“在......在......在那......边,有......有......有酒卖.......卖.”原来这小娃是个结巴,林俊听着是真的累,但还是笑着跟小童说了声谢谢,一催马,顺着小娃指的方向前行。

龙虎滩酒馆。

林俊远远便看到酒旗招展,林俊下马信步上前,店里已走出一个酒保,笑脸相迎,“客爷,吃饭还是住店?”林俊把缰绳递了过去,“上好草料喂饱,今晚就住这里了。”“好咧,客爷,这边请。”酒保客气地招呼着。

林俊点了壶酒,一盆包子,一碟卤肉,就这么吃了起来,店里冷冷清清,有几个住店的客人,都躲在房间里用餐,大堂里除了林俊,就只有东家与两个伙计了,随退,林俊边跟他们几个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了起来,同时也打听了一下雒阳城内的情况。原来,此地离雒阳城已经不远了,其实,林俊的估算有点错误,如果他今天早上如果不是慢悠悠地过来,还是能赶得上在关城门之前进入雒阳的。不过,明早以林俊骑马的速度估摸着也就一刻钟的时间便可到城门了。那出门帮林俊牵马的伙计则是笑嘻嘻地告诉林俊,在他们这个地方住好,不用进城去挨宰,雒阳城是个销金窝,而芳泽阁则是销金窝中的销金窝,随即还冲着林俊挑了挑眉毛,做了个“你懂的”的表情。

林俊心里暗笑,自己原来在那纸醉金迷的世界,见过的诱惑要比现在多得多,这家伙讲的芳泽阁无非就是青楼妓院呗,一听名字就知道了。对自己来讲哪有什么吸引力。不过心里也是有点好奇,暗道:“不知这芳泽阁是个怎么样的存在,这汉朝的风流才子又是怎样去眠花宿柳的呢?”不由得笑对那酒保道,“酒保大哥,不如明天我们一起去见识一番。”酒保笑得更大声了,“就我这点小钱,都不知道够不够钱进去听来莺儿弹一曲,听说这两天那个号称“路中悍鬼”的袁家世子正盘踞在芳泽简,万一碰到了,我估摸着要倒霉,算了,我还是本分在这端茶倒水得咧。”正说话间,门口进来一小童,一手提着柴刀,一手拿着个小玩意,正匆匆地跑进来。时不时还朝后面看着什么。

林俊看了看,却是方才在村口砍小杂木的那个小童,那东家却已是开口了,“铁蛋,到这边来,整天跑来跑去的,像什么样子?店里还有客人呢。”那小童开口了:“爹......爹......俺知知知.......道.......刚刚才,还.......还......还是我.......告诉......他的,现在.......又.......又又......来客......”小童话还没说完,店门口人影一闪,进来一条大汉,一进门就叫嚷着:“有喘气的没有,给老子喂马去。”两个酒保同时上前,一人上前招呼着,忙前忙后地端上酒肉,另一人奔向门口,不多时,门口又闪身进来两人,皆是身配挎刀,身穿锦袍,两人的穿着打扮是一模一样的,看起来像是制式的衣服。只见两人走到方才进来那大汉身边,一左一右坐在大汉两边笑道,“张爷,公子已在城中芳泽阁备好酒菜为你接风,为什么非要在这村中小店来吃饭啊,方才我们策马狂奔的话,现在早已进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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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抬头瞄了瞄两人,粗声粗气道:“嘿嘿,两位莫不是欺我张勋不识字,来此笑话于我?”两人连称不敢。大汉一手拿起一个肉包塞给两人,“吃饭,吃饭。”遂又问道:“你两个瓜怂,你们且告诉我,芳泽阁是个什么地方?”两个人闻听此言,均是露出一脸猪哥相,开始意淫起来。

林俊在一旁看着几人,看到两人的神情,感情那口水都要哗啦啦地流了一地,心中暗笑,把脸一扭,假装没看到,望向店东家与那小童,东家正在柜台上端坐着,手里正在弄着几个铜钱,好像在数钱的样子,但看那嘴角抽搐的样子,估计心里正在暗暗发笑。那小童此时没有再拿刀,两眼正愣愣地看着手中的小玩意,好像觉得这个小东西哪里不对劲,想要怎么样改造一下才好的样子。时不时又抽一下鼻子,鼻子里流出来的鼻涕又刷地往回抽了。看那小童的样子,估计是真没听到大汉的话,也没看到那两人的猪哥相。不过,就算看到了,那估计也是真的什么也不懂。酒保早已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那大汉环视了一周,看到没什么人注意他们几个,但这两人的口水都要流到地上去了,眼勾勾直愣愣的样子,好像正在做春梦一般。实在看不下去,便端起了桌子上的酒碗,拿酒碗底轻轻地往桌子上一磕,“两位辛苦了,一路来寻张某,无以为报,仅以此酒敬两位。”说完,端起酒碗径自先喝了。那两人从春梦里折回现实,也一起陪笑端起酒碗。“敬张爷,敬张爷。”随即,三人胡吃海喝起来。还没喝几杯,那两人又凑近大喊:“嘿嘿,张爷,你好像还没回我们,为什么要先来这里歇息而不去芳泽阁哦。”那大汉瞄了一眼两人,笑嘻嘻地道:“你们且说那芳泽阁是个什么地方啊?”“销金窟!”其中一个下巴有一颗大黑痣的人笑道。而另一个则是笑道:“温柔乡,英雄塚?”大汉可能觉得大庭广众下谈这个不太好,便压低了声音:“嘿嘿,两个瓜怂,你们说的都对,但你们都忘了一点,我们空着肚子去到那地方难道你让在那只顾着吃?我不要脸,也得给袁公子留点面子啊,何况......”大汉说到这,挑了挑眉毛,一脸邪笑,声音压得更低,“挺枪跃马这活,也须要体力,对不对?”三人稍稍静默,继而一起哈哈大笑。

林俊听到这,心里暗笑骂了一声,“一帮淫虫。”便不再管他们,端起酒碗,一饮而尽。缓步走入房间,转弯处顺眼看了看那鼻涕小童,那小童正摆弄着手里的小玩意,貌似摆弄成了一匹奔驰的小木马。林俊不再停留,大字形摊在床上沉沉睡去,这一觉,林俊睡得太香,多日来一路奔波,大部份都是在荒郊野外露宿,今天酒足饭饱,睡了个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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