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失意时,会思考,还有人喜欢我。
比如她。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小姑娘不仅仅是他的本命,也是他的精神支柱,至少是之一。
但这一切,在昨晚,被那条微博和回复打败了。
——
想到这里,陆行云的肠胃突然搅动,疼得他快站不稳,单手撑住料理台,太阳穴也突突地跳起来,似乎要刺穿皮肤。
砂锅已经白烟滚滚,不停发出响声。
陆行云没管它,拧着眉头,扛着疼,继续思考。
那条微博和回复没半点问题,他很清楚。
喜欢是一件很虚无缥缈的事。
从一而终这个词只存在完美的童话中。
而生活,只是一颗毒苹果,外表鲜艳,内里肮脏。
十年,已经足够漫长,足够让人对一个人或一件事生厌。
再说,喜欢能分成很多份,再分给很多人。
尤其是像他们这些艺人,粉丝来来又去去。今天可以喜欢你,明天也能喜欢你的对家。
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他明明最清楚,却从没设想在小姑娘身上。
或者说,小姑娘对他的喜欢原始,又漫长,让他忽略了这件事的存在。
现在,它猝不及防地来了。
——
陆行云的额前已经出了一层细汗。他闭眼,再睁开,眸底闪烁的复杂全没了,只剩下一片漆黑。
砂锅里面不停地传出咕噜咕噜声,粥不停地漫出来,滴在火中,发出更大的声音,更难闻的味道。
陆行云缓了几秒,伸手去揭砂锅盖,被高温烫得缩了下。
脑子清明了刹那。
他慢吞吞地立直身体,盯着滚烫的砂锅盖,走神了半秒,眼睫闪了闪,缓慢地伸手,捏住盖子,慢动作地放在料理台。
松开的刹那,陆行云动了动指尖,抬起手,漆黑瞳仁盯着烫得通红的指尖,眼神直勾勾,像是彻底放空。
过了好一会,他转了转眼珠,看向跳动的火苗,近乎失神地探出手,指尖即将触到那份可以令他头脑清醒的热度时。
耳边传来模糊的门铃声,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陆行云被吵醒,眼睫缓慢地忽闪几下,侧头,看向声源。
好像是谁在摁门铃?
——
他很早就搬来这里,因为通告多,基本住在酒店,很少回来,但门铃一直没响过。如果是何晏,会提前打招呼。他不喜欢家里有其他人,何晏很少过来,一般通过电话交流。
陆行云关掉火,整理了下表情,转身往外走。
他站在玄关处,通过猫眼看外面,表情一顿。
是那个小姑娘。
陆行云对她有点印象,刚回北城那晚,在电梯遇见的,似是不舒服?好像认识他,口齿不清地嘀咕自己不是私生饭。
有点小可爱。
昨晚又在电梯偶遇,她没跟他打招呼。应该不追星,或者说不追他,他松了口气。
令他困惑的是,小姑娘似乎住在顶楼?但到顶楼时,却没出电梯?身体没好,没反应过来?
陆行云视线下挪,见小姑娘捧着个草莓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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