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文章的便习字,喜欢丹青的便作画,喜欢音律的便学琴,实在都没兴趣,学些珠算做账的手艺,长大了也能自食其力。”林煜温柔地说着,“若是有我不会的,还可以另请别的先生来教。”
他想过自己或许不会有朱夫子那样的成就,但也可以做个很好的先生。
但地刚看好没多久,秋天也近了,戚同甫求林煜,把置办书院的银子拿来做他秋闱举试的盘缠,送他进京赶考。
“他说等他一朝高中,会带我过好日子。”林煜无奈地笑笑,“何其荒谬。”
即便穷其一生,戚同甫都不可能达到当年林氏嫡子林光霁的高度,更遑论施舍给予。
戚景思双拳攥紧,咬牙道:“那你为什么要答应?”
“因为……”
因为当年真正让林煜心动的,正是戚同甫身上曾经敢想敢为,不屈不挠的一股子倔强地劲儿。
“因为在乡下安安静静地做个教书先生,是我的愿望。”他叹息道:“但我不能用我的愿望,束缚他天高海阔的理想。”
戚同甫离开后,乡民再也没有任何顾忌,他们根本不认识林煜是谁,只知道他是逼死了戚家原配夫人的男小三。
谣言和白眼四起后,林煜才后知后觉,戚景思的娘根本不是死于什么难产,是被戚同甫休弃后不堪流言,自缢于梁。
而戚同甫之前将他安排在荒僻的客栈,就是为了处理走戚景思的亲娘,可没想到那女子刚烈,居然选择自尽,这才耽误了许久。
“那他……为什么……”戚景思恨得咬牙切齿,“要娶我娘!”
很显然,如果单单只是为了留个后,戚同甫不会将他扔在沛县十几年不管。
“为了银子。”林煜淡淡道。
戚景思外祖一家经商有道,曾经将县城里半条街的铺面都收归名下,戚母带着颇丰的嫁妆,嫁给县城里唯一的秀才,瞧着也算是登对。
戚同甫如愿拿到了那笔嫁妆,可以重新回晟京赴考,可他的母亲当时确实病重,刚过门的媳妇很快又有了身孕,于是便耽搁了下来。
直到林煜找来了沛县。
一个县城里的小小富商能给自己提供的帮助,怎么能跟林氏嫡子相较,几乎不用思考,戚同甫很快便做下了决定——
休妻,把林煜瞒在鼓里,继续让林煜对自己一往情深。
当年的林煜只有二十岁,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少年意气,知道真相后他曾经多方打听,想要把戚景思送回外祖家里,然后永远离开沛县。
可惜当时戚景思的外祖一家已经不堪其辱,变卖田产后,远走他方,踪迹难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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