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爪:这篇是轻松向搞笑文,没有大阴谋,那种小南写不来
主要故事是以古典乐为背景
男主多金专一,有混血帅哥,有气质大神,还有可怜的炮灰
不虐女主,会少许小虐男主,真的只是一点点哦
2
2、【&ldo;小叔&rdo;来了!】…
第二曲‐‐&ldo;小叔&rdo;来了!
我的确是忘了。
轩瑞鑫长年不在国内的另一个理由‐‐她是个未婚先孕的单身妈妈。
轩家纵然有钱,但毕竟身在礼仪之邦,轩老太爷在这方面思想保守的很。再者,也是听轩家其他人私下流传,轩瑞鑫当年因情伤出国度了一回假,回国后没多久就有了身孕。孩子的父亲,连姓甚名谁都没人知道。
据说当年老太爷气极,准备强拖这个小女儿去医院打掉来路不明的孩子。结果轩瑞鑫半夜跑路,离家四年才重新回来。那时,孩子都跑跑跳跳会叫人了,眉眼五官长得异常深邃漂亮,竟是个混血儿。
也不知道究竟混的哪国,反正老太爷对他们两母子并不怎么待见,态度不冷不热。也因此,轩瑞鑫很少回国,至于那孩子,纵然小时候不懂,慢慢长大也会看人脸色,回来的次数就更少了。
我也只在很多年前的一次家宴上见过他。那时我还在读高中,对方也只是个纤细俊美的少年,在轩老太爷介绍下,神情淡淡的叫了我一声嫂子,惊的我差点没晕。
时隔多年,那人的五官气质却是愈加出色了,东方人的黑发配着西方人的金棕色眼瞳,再加上无与伦比的挺鼻和象牙肤色。我在音大见过那么多所谓才色兼备的俊男,却没一个人的气质能跟他相较,更别提相貌。
怎么形容呢,那感觉就像是一朵绽开在雪地的紫蓝色鸢尾,绚丽的色彩带出倨傲的气质,有一点孤傲有一些自负,却似乎又有一缕掩藏其后的美丽柔软。
轩流沉,流浪沉沦,是否是当年轩瑞鑫最恰当的心情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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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回到住所已是深夜。
轩慕从来不是怜香惜玉的性格,每次回家都是我自己寻找交通工具。这次地点偏远,没有公车,每个客人都自备私家车。纯馆多明星,所以连出租车也不许逗留。我走了很久才拦到车,到家后身上冷一阵热一阵的,怕是要感冒。
第二天真的发起烧了,一连病了几天,小媛一个人看琴行,忙的直埋怨,再次唠叨着要给琴行添个人。
我所住的公寓就在琴行楼上。这其实一套三层的商业房,位于新形成的商业广场内,四周矗立着几栋三十多层的办公大厦。
琴行前门临着大街,侧面不远处是绿化成荫的河岸外滩,周边一圈都是高级商铺:时尚家居店、咖啡屋、西餐厅以及红酒会所,人气极旺。
房子外墙是很时尚的烟灰色墙砖,一楼为店面营业,二层是仓库和办公区。三层两室两厅,装修简约典雅,陈设极其小资,再加上三层都是通透的落地玻璃,无论上班还是住人都十分舒畅。
琴行不是我的,我只是打工者,受人之托坐上店长之职,还有免费住所,当然要尽心尽力。琴行不算大,也没兼开教学班,所以生意一般。平时就我和小媛两人,朝九晚八的顾店。
所幸那人要求并不高,只要收支平衡即可。对此,小媛曾感叹过,要哪天把房租也算进收支去了,估计这店不到三个月就倒闭。我同感叹。对啊,幸亏店铺是买而并非租,否则以我这点能耐,早关店大吉了。
发烧后的一星期,我终于在小媛的碎碎念下发出招聘启事。
开出的工资不高,但琴行工作胜在清闲,来面试的人陆陆续续倒也不少。只是基本在小媛那关就被掐灭。
这丫是标准的以貌取人,直说反正总归要请,怎么也得请到个帅哥,每天看着才舒心。
如此几天后,我便不再理会招聘的事,反正要请人的是她,请不到也不会怨我。
这天不是假日,店里清闲,我出去逛了会街回来,小媛居然兴冲冲告诉我人请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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