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果然把夏明修带回了曾经是我们的家,昏黄的灯光下,他把他拉进浴室,我站在外面,心里盘算着要不要进去光明正大地偷看活春宫。
毕竟两人都是几十年才出那么一个的大美人,能看到这么一场绝世风情,少活几年也是应该的吧。
我知道一定有神明在上,祂知道我一为了己私欲拆散了这对有情人十年,于是祂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奸笑着罚我看这两人有多甜蜜。
对一个死人来说,这真叫不得善终。
罢,自作自受么。
两人从浴室出来,在我眼皮底下滚到沙发上。
算了,既然让我看,我看就是。
自然果然是绝代风华,绝世旖旎。
洛予辰对夏明修的温柔,是我惊讶的。因为那种东西我是从来不敢奢望的,不敢奢望到怀疑洛予辰身上根本就是没有叫做“温柔”的细胞的,现在看到的景象则是完全打破了我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理论,洛予辰原来可以非常温柔,可以有轻柔的动作,满腔的爱护,还会吐出甜腻的爱语。
显然他对我的,从来只有粗暴。根本就是满腔愤懑和不满的宣泄,又掐又打,又撕又咬,根本就是十大酷刑的改良版。
看着此刻的夏明修,我再一次觉得自己太不值了。
都被那样对待了,干嘛还不回头是岸,非要一棵树上吊死。
这一辈子过得窝囊,及其窝囊。
两人温存缠绵到了中午,这天下午夏明修是有工作的,所以不得不起床,挣脱洛予辰百般无赖的拉拉扯扯,从冰箱里拿了些材料去厨房煮。
家伙傻了吧唧的做了八宝饭。
洛予辰不吃甜的。
十年了,他的好恶我一清二楚,他的口味我更是比谁都清楚。
事实证明我又错了。
洛予辰很驯良地接过碗和勺子,和夏明修一起很开心地吃着。
真他妈忒不公平了吧!
我煮的,他就尝了一口,就给倒了。
我好歹从别人开始上幼儿园就开始自己煮饭,厨艺怎么也该好过那个把糖当盐笨手笨脚的夏明修!
算了!如果是夏明修煮的,□□也一样喝下去吧……
我愤然,围着洛予辰团团转,特别想给他一拳。
打不到,唉,已经死了,还在这里愤愤不平,当心从地缚灵直接升级成怨灵。
我还是赶紧念念经,早日升天成佛吧……
夏明修走了之后,洛予辰果然扔下了八宝饭的勺子。我又有几分得意,毕竟还是不爱吃的东西,总归他不可能因为夏明修连口味都改了。
他一向是能忍的人,在我身边十年都能忍,何况区区几勺八宝饭。
他在沙发上又懒了一会,才慢慢起来。
他有些无聊地绕着大房子转悠了两圈,最后停在我房间的门前。正确的说,我曾经房间的门前。
我最后决定走的时候,已经把房间掏得很干净,能带走的全部都带走了。
他推开房门,站在那里对着空荡荡的屋子,眼神很飘忽,站了很久。
我正要自作多情,理智跳出来耻笑我,他只是在盘算将来把它变成书房的时候,书架和电脑的位置而已。
我总是爱自作多情的,其实他若真能分出哪怕万分之一的心思来缅怀我,我那一辈子倒还不是这么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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