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一百五十平。 王秋还记得大魔头曾说。 “买这个小房子,也就为了上班方便。” 真是酸死个人。 还好王秋心态平和精神稳定,换个人搞不好就仇富了。 大魔头的老巢,王秋是想进就进的,因为他有大门的指纹。 他是除郑匀以外,唯一一个拥有此项殊荣的人。起因就是大魔头为了随时随地使唤他跑腿,当时王秋以不太方便为由拒绝的时候,郑匀轻蔑一笑,跟他讲。 “就一个破房子有什么方不方便,不要为偷懒找借口,自己把指纹录了。” 就超凶。 果不其然,自从有了指纹解锁,跑腿跑得很勤快了。 “郑总,你小心点,站的住吗?” 王秋拖拖拉拉的拽着郑匀进门,他体力虽说还可以,但毕竟郑匀这么一个大个子,一点力不使的倒在他身上,王秋也扛不动野猪啊。 “你坐一会儿……”好不容易是把人给安顿在沙发上了,王秋叹了口气,“我去兑水。” 说完也不知道郑匀是回应还是没回应,王秋就赶紧去了厨房。 郑总家里冰箱比脸都干净,里头放的东西还都是王秋上次放过来的。 王秋洗了手,又拿了蜂蜜倒上温水,给人冲好了端客厅去。 郑总很挑剔,喝白水是一个杯子,喝饮料是一个杯子,喝牛奶是一个杯子,喝酒又是一个杯子,拿错了就要生气,一生气就骂人。 所以这个喝蜂蜜水的杯子还是王秋当时随手买的宝宝奶杯,里头是玻璃的外头是硅胶壳子,正面画着小狮子背后还有刻度尺。平日郑总嫌弃这个杯子太憨,给丢在橱柜里从来不放出来,都是王秋每次冲蜂蜜给翻出来。 王秋把杯子递给郑匀,随口胡扯, “来喝奶奶了。” 郑匀听话接过去,但是面露疑惑的看了一眼手里的杯子,这也不白啊。 不过他看了看王秋,还是乖乖喝了一口。 甜的。 甜的他愿意喝。 王秋盯着他喝水,然后自己开始愁一会儿怎么把醉鬼收拾干净。 没办法,郑总太爱干净,如果明天他清醒之后发现自己脏不拉机就睡床上了,肯定又要发火。 手里的甜水很快就给喝完了,郑匀就两眼放空,呆头呆脑的捧着水杯不说话了。 “郑总?”王秋去卧室里给醉鬼找好了换洗衣服,“洗澡行不行。” “嗯,我可以。” 他可以,他可以自己洗澡,就是洗完了不知道穿衣服裤子。 王秋已经从最开始的辣眼睛过渡到了视若无睹的阶段了。 不仅可以迅速给人兜好武器,还能够帮忙调整角度。 无他,唯手熟尔。 不得不说,大魔头除了长得好,身材还是很有料的,王秋觉得他一辈子也练不出来这个线条。 穿好衣服还要给郑总受伤的左腿消毒,才能领着去卧室。 “好了好了睡觉吧。” 郑匀躺上床,被盖上被子,然后偏头看了王秋一眼。 王秋拍了拍他的被角,笑眯眯。 “晚安。” 大魔头眨了眨眼睛,居然显得有几分幼稚,他没搭话,只是困倦的闭上了眼睛。 总算是收拾好了,王秋一看时间又过了十二点,他一身疲惫,是没有力气再骑着小电驴回家了,而且大半夜的,没有必要他是不愿意一个人出门的。好在大魔头家有他的客房,还有他以前留在这儿的日常用品,足够他过夜用了。 大魔头家的客房也有配套的卫生间,还是相当方便的,而且郑总不管有没有人住,都要求钟点工每周三换一次床品,这才周五,被子还透着洗衣液的香味,王秋住别人家里没这么洁癖,也不会东挑西捡。 他现在一身汗,自己又再洗了一次澡,迷迷糊糊上床的时候还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不过他确实困了,来不及细想就扛不住倦意睡过去了。 等到 郑匀醒的时候天还没亮透,床头的灯还透着暖光,他坐起身,伸手拿起矮柜上的水杯喝了一口,里头的水还是温热的,王秋果然是一个事事妥帖的助理。 喝醉之后他有点断片,只是模糊记得昨天跟王秋骑电车路上摔了一跤,现在腿上还在痛。 他稍作洗漱之后,出了卧室,看着鞋架上还放着王秋的鞋,料想对方昨晚应该在客房留宿了。 客房门关着,里头安安静静,郑匀没有打扰对方休息的念头,径直去了厨房。 冰箱里还有干银耳和红枣莲子,都是王秋原来放这里的。 他伸手拿出来,转身去找锅。 郑匀是会做饭的,只是懒得弄。他小时候也是过苦日子长大的,并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很多事情在他现在看来并没有必要做,只要有钱就能搞定。就像他平日里的一日三餐,大多数都是外卖解决,家里的锅最多下个泡面。 不过今天情况特殊,敬职敬业的助理先生值得一碗糖水。 郑匀一边夸自己御下有术,一边想着一会儿王秋起床自己要跟他好好谈谈。 为什么要辞职,总得给他说出来个一二三。 躺在床上的王秋不知道自己有甜汤喝,整个人都陷入了深深懊恼,他昨天中午回家都还记得去买卫生巾,怎么晚上出门接个人就忘个精光。 躺在别人家床上来例假的感觉真的不太妙。 要知道,他一般情况下身体都还挺好的,但是一来例假人就虚,他自己猜测可能是平时压抑着的女性体质在这几天疯狂反扑,总之就是乏力疲惫,特别是头一两天,简直可怜弱小又无助。 就像现在,他明明应该赶紧起床毁尸灭迹,然后骑着小电驴溜之大吉,身体却不听使唤,除了呼吸一个指头都不想抬。 直到九点钟郑总来敲门的时候,王秋依旧破罐子破摔的躺在床上,翻身都懒得。 “王秋?”郑匀看着王秋一脸苍白,着了急,“怎么回事,是哪里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 “郑总,我对不起你。”王秋气若游丝,“我那个来了,把你床单给弄脏了,现在好没力气。” 郑匀听到之后面无表情的顿了三秒钟,才开口。 “我早就叫你去肛肠科看,你非不去,这不是活该是什么。” 王秋心想,这事肛肠医院也不管啊,他去干嘛,干脆就没回话。 “还流血呢?”郑匀看着王秋这个小媳妇儿样子直皱眉,“痛得慌?” “痛就还好。”王秋臭不要脸,说话可委屈了,“关键是流血,我现在垫纸都接不住了。” “完蛋玩意儿……”郑匀骂了一句就往外走,搞得王秋莫名其妙的喊人。 “郑总,你去哪儿啊?” “给来例假的人买卫生巾!” 不怪郑总心大,关键是王秋之前就有过这种先例。 那次他们出差,半道上来了例假不晓得,白裤子沾一屁股血,郑匀还以为他要暴毙。 还是郑总脱了外套给他系腰上,才从机场混出去。 郑匀差一秒钟就联系当地医院来救人了,还是王秋拦着他,沉痛的倾诉自己多年来饱受混合痔的困扰,时不时就要血溅当场。 郑总表示理解,还非常体贴的跟着王秋去便利店买了一包卫生巾,用来救急。 所以从此之后,助理的抽屉或者包包里装有卫生巾这种事情,他都可以理解。 但是他此时此刻站在货架旁边,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却不知道从何下手。 “买哪种?”郑匀电联了王姓患者,“我不会选。” “随便都行。”王秋无所谓什么品牌规格,反正他就用一小会儿,就是大魔头给他买个纸尿裤回来他也认了。 郑匀挂了电话,觉得这种问题问王秋可能也不太靠谱。都是大老爷们谁知道哪种卫生巾最好用呢。 于是乎,他看向了身旁的一位年轻女士,冷着一张俊脸,发出了请求。 “女士您好,我要帮我的……”说帮痔疮发作的助理买卫生巾似乎有些怪异,郑匀改口,“恋人买一包卫生巾,想请问下日常用哪一种会比较合适?” 女生先被帅哥惊艳到,又被塞进了一嘴狗粮,最后还是和善的给出了建议。 毕竟给女朋友买卫生巾的男朋友,多体贴呀!想要! 郑匀出了超市,又转身去了药房。 “您好,请问痔疮出血严重能用什么药?” 后来,王秋住进这里,才发现,全小区的店主们都知道郑匀大魔头的对象混合痔还肛裂大出血了。 啊,好丢人呀。 气得王秋回家找人单挑,结果被挑起来搞这种后话就不必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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