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你们家猫是和别的猫养在一起的,就那个有猫爬架的房间。” 顺着老板指的方向,时看见房间里有一块用玻璃隔开的空间,里面有一人高的猫爬架,还有两只懒洋洋趴在高处的品种未知的猫。 老板继续说:“可是你们家的猫太凶了,跟谁都处不好,总是打架,只好把它单独养在笼子里了。” 对此时不知该如何回应。他统共养了这只猫不到三个月,许是还没参透它的真实脾性,至少在他眼皮底下,这只猫乖得很,从不让他操心。 猫送来的时候只有一个航空箱,如今被塞回老家,倒是意料之外的乐意,刚把它抱到跟前,它就脑袋一低自己钻进去蹲好。 “这是迫不及待想回家了。”老板笑说。 实际上时是要带它回浔城,江雪的家。他先前就发现这只猫和他有许多相似之处,譬如都被人当做替代品,譬如都没有真正的家。 接到猫,时没有着急出去,而是留在宠物店里,在一排排货架之间转悠,选了猫粮、猫罐头,还有摸上去很软的猫窝。 他有心拖延,所以选得很慢,慢到江雪开车来到这里,推开门就大呼小叫:“我刚才看到那个谁的车了,你不会跟他一起回来的吧?” 结完账,两人出了宠物店门,在附近找了家餐馆坐下。 饭点客人多,江雪也不嫌吵,高高兴兴点了一桌子菜,说好久没见面,今晚不醉不归。 “我不能喝。”时说,“晚上还要回去。” 江雪已经给他开了罐啤酒,推到跟前:“你又不开车。” 过了会儿,试探着问:“他不送你回去?” 时摇摇头,不是不送的意思,而是,就算他想送,我也要自己回。 江雪不知懂没懂,反正没追问,趁好不容易见面问起了时最近的生活。 在听说时和街坊邻居相处得不错时,她松一口气,又为其他事担忧:“早知道当初把房子买在市里了,真怕你在那儿呆太久,忘了怎么画画,反倒学会一身广场舞的好本领。” 这话戳了时笑点,他弯了弯眼睛,说:“不会的。” 他笑起来眸底水光粼粼,比没表情时候不知生动到哪里去。 江雪忍不住看了好几眼,然后凑过去瞧他拆了绷带的手,秀眉微蹙,如同惋惜碎了一角的白壁:“这疤应该能去掉吧。” 时也看一眼:“去不掉也没关系。” “怎么没关系?”江雪拍桌道,“要是留了疤,我倾家荡产也要让那个时什么卉在牢里不好过!” 随便说说的,毕竟都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既然提到这茬,江雪顺便提一嘴:“其实能这么快解决,还真亏了那个谁。” 她说没想到那个谁挺有两下子,办事干净又效率,也不囿于所谓的情面,先前还以为他是个标准的商人,只会耍滑头为自家企业谋利呢。 这让时想到那天傅宣燎进到屋里帮他装画架,两人在岛台前的对话。 “不算耍滑头。”时说,“那些是他应得的。” 江雪并没有帮傅宣燎说话的意思,她只陈述事实,将选择权交给时。 “抛开误会,那个谁当朋友还是挺不错的,只是……” 她没说完,时却大约能猜到她想说什么。 只是错过便错过了,由不得重头来过。 由于电话通得勤快,江雪的前未婚夫,也就是那个靠吃江家软饭念完博士开始创业的“青年才俊”又开始追江雪的事,时也有所耳闻。 “我们俩这小半辈子也算精彩,这种蹊跷事都碰上了。”江雪给自己灌一口啤酒,就着剩下的跟时面前的易拉罐碰杯,“敬我异父异母却同命相连的亲弟弟!” 时不想扫她的兴,小抿了口酒,问:“那高乐成怎么办?” 江雪笑他傻:“什么怎么办,我又没说要吃回头草。”她竖起食指摇了摇,“在一段爱情里,一切都值得谅解,唯独理智和算计,不可以。” 江雪喝了点酒就开始口无遮拦,听说时邻居家有个研究生在读的年轻人,刚还说傅宣燎人不错,转头又开始撺掇时问问邻居是直是弯。 “照你的描述,我觉得百分之八十……不,百分之九十九,他对你有意思。”江雪笑得揶揄,“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我觉得你不妨跟他试试,感受一把年下的刺激。” 时一向主意大,旁人的建议如风过耳,听完就算。 一顿饭吃到尾声,江雪撑着脑袋望向窗外:“你知道,我当年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吗?” 她鲜少谈及过去,时自是不知。 “有一年,我跟我表姐去a大校园里玩,偶然闯进一片树丛里,那里临近河畔,有一把长椅,他就坐在那把长椅上,捧着本厚厚的书,听见动静,抬头看了我一眼。” “只一眼,我就栽了。” “可是最近我才发现,他再怎么看我,我都找不回当初的感觉。这大约就是被背叛的阴影吧,我忘不了他说从未爱过我时的样子,那是我这辈子 回到屋里,发现自己刚才的离开称得上落荒而逃,时心情很不美妙。 他想,都怪下雨天不好。 猫窝被安排在楼上卧房的床旁边,不过这只猫行踪不定,今天乖乖睡窝里,明天可能就趴在衣柜顶上。 打开一罐猫罐头,拌猫粮猫吃得很香,时蹲在床边看它吃,手背撑着下巴,心想人要是和猫一样,得到好吃的就能开心,该多好。 打开电脑,收到马老师新发来的邮件,问他参不参加年底在枫城举办的一场人像绘画比赛,说初赛是网络评审,可以用艺名参加,随便诌几个字就行。 连他顾虑的点都为他想好,时自是没有理由拒绝。并且他其实是想参加的,拿不拿奖不重要,他需要一些动力推着他跑。 晚上,时靠在床头阅读刚收到的信。这次同信一起寄来的还有一副手套,平平无奇的款式,甚至没分五指,手塞进去就变成一个圆乎乎毛茸茸的巴掌,加一根绳子把两只穿起来,就是冬天小朋友们经常挂在脖子上的防丢款。 不过胜在织线细密,触感绵软,连线头都藏得隐秘,一看便知并非工厂批量生产。 印象中过去的十来年没在家看到过李碧菡做编织。她出生自书香门第,书读过不少,寻常人家的柴米油盐到她那儿却不过闲时雅兴,这种费时费力的活计自是从未干过。 连时沐都没有得到过她亲手编织的手套。 信里说:我动手能力欠佳,练了半月有余,只得这一副能入眼,你若喜欢就出门时戴,若不喜欢就扔在一旁,待我手艺精进,再给你织一副新的。 时把手套戴上试了试,大小刚好,并不像信里所说的那样糟糕。 他把手套摘下,却没有扔掉,而是叠放在枕边,侧身躺下便能闻到淡淡的橙香,是李碧菡屋里常有的佛手柑香薰的味道。 闭上眼睛,时又翻了个身背对,逃离般的,禁止自己沉溺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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