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社会必然比原始社会先进,可因为妖族与妖族之间的差距,好处并不能均等回馈给每个部落。对于蓝角来说,他认为日子比以前更差,是源于云羚羊种族本身实力不差,族人能够自保。但对于某些弱小的种族,禁止自相残杀,相当于给了他们一条生路。这种集体模式本来应该很好,但在洪荒这样一人可敌天下的环境中,人多力量大的优势无法凸显,尤其,妖族过去的危险与摩擦还大部分来自内部。看来要不了多久,巫妖之争就会摆上台面,如果帝俊脑子够用的话。要转移内部矛盾,对外扩张是最好选择,也能加强妖族的凝聚力。“那你跟我回去吧。”文烛珏拍了拍蓝角的头。既然知道后面可能爆发战乱,蓝角又在族里过得不快乐,他当然不会把对方扔下,怎么也是养了这么多年的宠物。蓝角“咩”了一声:“先帮我把隔壁独脚鸟揍一顿,我们再走!”文烛珏不置可否点了点头,反正只是打一顿,不出妖命的话,帝俊知道也说不出什么。“那你繁衍的成果呢?一起带上。”一只羊是放,一群羊是赶,没差别,他现在可是真正有一片青青草原,养野马都不在话下。蓝角一甩头:“没有。”他抱怨道:“本来以为是有妹子终于想起我,召唤我回来培养感情,结果都是馋我身子,我才不给她们这个机会。”他伸出蹄子戳了戳:“我可是吃过昆仑山灵草的羊,每一根毛发都灵气充足,给她们睡,我亏大了。”“怀孕生子对妖族也有不小影响吧,她们都没意见?”文烛珏好奇,这可比人类付出小不到哪儿去,严重的修为下降都不是不可能。蓝角翻了个白眼:“妖庭有赏赐,加加减减,比自己修炼稍微多一点点,风险也小得多。”文烛珏无话可说,看来妖族还是比人类大方,不是光嘴炮鼓励就完了,毕竟妖族女性也是强者,想要血统纯正的后裔,非靠她们不可。当然,真正妖神层次,滴血化子也不是不行,但潜力天赋比起正常诞生的都相差甚远,只有少部分一妖既一族的存在会做如此选择。妖族想如何做文烛珏已经没有兴趣,他拎起蓝角,到隔壁,把他指认的烤全羊大厨毕方一顿毒打,在妖庭反应过来前就离开了附近。蓝角对族群依旧有一丝不舍,但他也知道,自己已经无法融入。妖族的崛起肉眼可见,但除了文烛珏,无人知晓,最后站在决战场上的还有巫族。要是没有妖庭,还会有巫妖大战吗?文烛珏遥望不周山,再大的天地,也容不下野心的膨胀,从古至今亦是如此。……也许是运气,文烛珏把蓝角接回家不久,帝俊大婚,天降功德。这是洪荒头一次有了婚姻的概念。文烛珏不羡慕帝俊有伴侣,但他羡慕帝俊获得的功德啊!这东西在洪荒勉强也算护身符了,还能提高境界,功效多多。三清成圣的道路为何如此顺畅,还不是因为继承了盘古的开天功德,就算天道有心打压,也避不开自己发的这块免死金牌,只能挑起内斗。算了,功德是外力,一旦离开洪荒,建立在功德上的修为就是无根浮萍,便是不走,也比不上一步一个脚印修来的实力。文烛珏安慰着自己,心里却仿佛吃了十斤柠檬,如果不是凶兽与功德无缘,凭借上辈子的记忆,他能刷多少出来啊!可惜,以他的身份,除非他换个种族,不然就是把造出人族,天道的功德也不会落他身上。文烛珏倒是想过轮回转世,尤其他元神并非原装,舍弃凶兽壳子,重新做人并不难。但一是轮回还没出现,二是他舍不得现在的修为,那种保留实力的转世根本不算转世,若他真想摆脱凶兽身份,除了记忆,一切都要从头来过。仅仅是弱小时的风险,他还可以拜托通天看护,可转世的身份大概率比不上凶兽壳子上限,这一点就让他无法接受。之前说过,洪荒其实等级森严,能站到顶端的,一直都是最开始就诞生的那批大能,后面人族,再声名显赫,出过准圣没有?毫无背景的一棒打死,有主人靠山的领回去教育,这不仅是西游的风格,也一直贯穿着整个洪荒。人族,除非灭族,不然无论在天道,还是在大能眼中,都没什么分量。女娲亲手创造的那批勉强分属先天,可转世在那一批人族中,对文烛珏来说做不到,他能选择的时候人族资质已经平庸。把这件事放开,文烛珏专注自身,既然三千魔神没依靠功德,他也可以自己走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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