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脑中响起警报。他们为什么——不,是从哪儿开始跟着我的?
“不好意思,我差不多该回事务所了。”
刚要迈出一步,红发警官一句话把他钉在了原地。
“休·桑福德和他女儿罗娜是你杀的吧。”
这不是在提问。红发美女漫不经心却认定他有罪的视线扎入他的胸口。
“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你是说我杀了他们两个人?可我听说一连串的罪行都是女佣帕梅拉·埃里森干的?而且受害人是在我离开之后才进入大厦的。”
“你这回答像是早就有所准备呢。”红发女人浮现如同食肉野兽般的笑容,“确实,你没有机会杀伊恩·加尔布雷斯他们四个人。头一天从大厦出来之后,到案发当天为止,你一直都在事务所附近没走远,这点有包括涟在内的数名证人。然而,要收拾桑福德父女,时间倒是非常充足的。你到大厦的时间是案发前一天的十七点十分,离开的时间是十七点四十五分——这里有半个多小时呢,只杀两个人的话足够了。”
“有机会不等同于付诸行动。因为这个理由就说我是杀人凶手,太牵强了吧?”
“你说合理的怀疑?请放心,有的,绝对够充分。”
“是什么呢?”
“手枪啊。为什么只有桑福德父女是被枪杀的?明明伊恩·加尔布雷斯他们和‘玻璃鸟’,其他受害人都是被刀刺死的。”
律师的呼吸停顿了。
玻璃鸟也是被刺死的。他确实听到了这句话。面前的两个人——警察,已经看穿他们的真实身份了吗?
他自以为自己表情没变,但似乎露出了马脚。那个名叫玛利亚·索尔兹伯格的警官嘴角扬了起来。
“看你的样子,你也知道‘玻璃鸟’啊。”
“你说什么呢。”他生硬地别开话题,“而且,只有他们父女是被枪杀的,这事儿有那么重要吗?也许只是凶手小心起见准备了多种凶器呢。”
“不对哦。”玛利亚一口否决,“既然都有手枪了,那根本没必要用刀,直接射杀所有人不就好了——至少对留在大厦顶层的人可以。对桑福德父女用枪,对同一楼层的‘玻璃鸟’却非要用刀,有什么理由要这么做?现场是高层大楼的顶层,楼下就是机房,再楼下没有人,枪声不会被人听到。根本不用客气,开枪扫射不就好了?应该远比起拿刀一个一个刺死简单啊。只要把枪塞在某个受害人——比如休的手里,还有可能把一切都推到休身上。凶手为什么不这么做?”
绵长而令人窒息的沉默降临。最终,红发刑警开口道:
“答案只有一个。杀害大厦里的‘玻璃鸟’时,凶手手里没有枪。凶手用刀了结了‘玻璃鸟’的性命。这时,持有手枪的第二个凶手出现,枪杀了休和罗娜。凶手不是一个人,而是有几个人。”
“你说的那个‘第二个凶手’,也就是指我?”
“只有你啊,只有你能把手枪带进顶层。头天晚上飞到大厦的水母船是无人驾驶的,吊舱里没有人,这点已经通过物流公司的数名员工证实了。
“住在顶层的人——休和罗娜,以及帕梅拉也可以排除。要是他们的话,在案发头天晚上之前早就可以准备好枪,采取将珍稀生物运到顶层一样的方法就能做到。这样的话,一开始就可以枪杀‘玻璃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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