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赫连琛弄醒她后,心里的不高兴就褪去了一大半,特别是看到沈婉宁发火。他就舒坦了不少,已经穿好鞋袜,将沈婉宁踢的乱七八糟的鞋子给她踹了过来。
小巧的红色绣鞋,鞋头上还缀着珍珠,鞋面上绣着鸳鸯,她这从头到尾的一身,都是为了出嫁和亲做准备的,却不知那珍珠,可以换多少粮食,值多少钱,竟被她随意的穿在脚上,随意的踢下来。
忍,这可是赫连琛的地盘儿。
沈婉宁睁着一只眼睛,弯着腰给自己穿鞋,绣鞋不好穿,她很久没有自己穿过鞋了,罗袜松松垮垮的在脚上,摇摇欲坠,这会儿困的厉害,又不知道赫连琛在发什么疯,催的这么急。
莫非是追兵这么快就赶上来了?
那可不行,她可不能急着离开赫连琛,离开了她去哪里刷好感度。
人在困倦的时候,脑子是有些思考不过来的。
追兵都要来了,她还穿什么罗袜啊?跑路要紧。
沈婉宁一把将罗袜给扯了下来,没有侍女服侍着,穿鞋都要穿半天,还不如不穿。
一双白生生的脚,就这么一览无余的暴露在赫连琛眼前,莹白的小脚让赫连琛眼睛都看直了。
不是说,女人的脚很重要吗?谁看了谁就要对她负责么?
北安公主真是............不知礼数。
荆国女人没有裹脚的习俗,大脚小脚都有,但中原人整体都没有北地的人高,脚也生的不如他们大,沈婉宁的脚与她的身高很匹配。
随手将罗袜塞进了枕头下面,沈婉宁忽然听到了一声不大不小的提示音。
赫连琛好感度:15。
这怎么就升好感度了?沈婉宁稀奇的睁开另一只眼睛,只见赫连琛跟看傻了似的,垂着眼眸盯着她的脚看。
沈婉宁觉得脸有点儿烫,脱下另一只脚上的罗袜,朝着赫连琛扔了过去,他下意识的接住。
“呸,登徒子,看什么看,女人的脚没看过吗!
还敢看,在我们中原,看了女人的脚,可就要娶她的。”
没了罗袜的阻挡,她快速的穿好了绣鞋,两脚一蹬踩在地上,“走吧。”
赫连琛心里又不舒服了,他本就是个极难伺候的主儿,别人过的太舒坦,他就不舒坦,明明北安公主是被他从睡梦中弄醒的,现在怎么精神起来了?
难道刚刚生气的不是她?女人的心思,真是捉摸不透。
“没看过你这样的脚,还比不上我们这里的马蹄子大,不堪一击。”
马儿起码能跑的远,吃点草就能吃饱,也不需要穿做工精致,价值不菲的缀着珍珠的绣鞋。
“本公主又不是马,当然不必跟马儿比大小。
你到底还走不走?不走我可躺下继续睡了。”
她已经有些摸到赫连琛的性子了,怎么才能让他涨好感度,只要摸出规律来,岂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涨。
“走。”
赫连琛转身,顺手将那只罗袜揣进胸前,公主的罗袜,自然是每天都要更换的,即使是在和亲路上,也不能委屈了,因此和亲的队伍才规模宏大。
那罗袜不仅没有臭味,反而干干净净还带着淡淡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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