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施莺莺只说给他一件,但从小到大被惯坏了的人是不会在意这些东西的,真是给三分颜色就能开染坊的典型。
二皇子前脚刚走,一直隐藏在书架之间的燕飞尘便不耐地出声道:
“他也配?要我说,只有莺莺穿这种织金的云锦才好看呢。”
被抢了话头的谢北辰也不急,后发制人道:“莺莺穿什么都好看。”
瞬间就在甜言蜜语的技能上被打败了的燕飞尘:???你吃了蜜来的吗,弟弟???
“我倒不计较这个。”施莺莺端起茶碗喝了口茶,才笑道:
“我只是在想,他为什么要急着找死呢?”
次日她在议事的时候,便又提出了个建议,果然是要在脸面上把功夫做足:
“为了迎接父皇,在直通城门的朱雀大街两旁全都种上树吧。松柏绿荫如云,又有长青不衰的好寓意,给我的父皇讨个彩头。”
这样一来,等到朝云国的老皇帝来接施莺莺回去的时候,那场面别提多壮观了:
二皇子穿着一身光华灿烂的袍子跟在队伍后面,迎面一整列皇帝的车马浩浩荡荡开来,对比之下,便显得一身白衣的施莺莺分外楚楚可怜。
就在朝云国老皇帝的车辇,从刚刚移植过来不久的松柏下缓缓路过的时候——
陡然间天雷大作,就好像有万千天兵从云层上,驾着骏马与战车踏过一样。
一道天雷直接击中了松树的尖顶,随即这道雷电去势未止,沿着当场焦黑了一半的松树传下来,正中黄金华盖下的朝云老皇帝。
而另一边,正穿着从施莺莺那里腆着脸饶来的织金云锦袍的前朝云二皇子,也感到了一阵令人胆寒的心悸。
在劈头盖脸砸下来的豆大的雨点里,第二道天雷也宛如长了眼睛似的劈了下来,半点旁人都没有伤到,直直冲着浑身都是金银丝线的二皇子去了!
这两道天雷的威势实在太大,以至于一时间都没人敢说话,最后还是朝云国阵营里的周明德越众而出,提醒了一下随侍在旁记录帝王言行的史官:
“继续写。”
“好、好的……”两个大活人就这样在面前被活生生地劈死了,就算史官胆子再大,他的手也在发抖:
“先帝失德……故天降神雷惩之。”
殷红的鲜血从焦黑得已经看不出人形的尸身下汩汩流出,可在大雨的冲刷下,很快就淡得连颜色都看不出来了。
起初只是一个人惊诧之下,无意识地脱口而出了这个词而已;但有赫赫天雷威势当面,又有施莺莺广施恩义在前,一人发声,数息间便有十人百人应和,以至于不消数刻钟,山呼海啸般的声浪便回响在了原来的大燕国都城上空:
“天命在此,天命在此!”
九天之上风雷席卷,自燕王规格的车辇上,从高处放眼望去,便能见到满目葱茏浓郁得几乎都要滴下水来的绿意。
风雨潇潇,车马萧萧。
年轻的燕王拢着衣袖微微一笑,果然是真正天意所归的人,才能有的处变不惊的好风度。
不日后,钦天监择吉日,请燕王登基。
朝云老皇帝这辈子做的最聪明的事情,就是提前写好了禅位诏书。
他终于明白了过来,自己的这位嫡长女不是好对付的人物,与其冒着天大的风险留存下这点权力,还不如提前写好禅位诏书对她示好,还能顶着太上皇的名号去行宫颐养天年呢。
结果他的构想有多美好,真正动起手来的施莺莺就有多残酷,连全尸都不给他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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