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人不让自己好过,自己也绝对不要让这家人好过。自己一定要找到当时的围观群众,找到证人,然后把这家人告上法庭!看他们还能怎么跳!
千绯当然知道邹琢经历了什么事情,不如说,就是她故意让邹琢经历这个事情的。
那熊孩子高空扔东西的事情,实际上也是原著当中记载的一个案子。时间就是发生在这天。
只不过原著里面砸到的可不是什么车子,而是当时在路边打扫的清洁工。
那个可怜的清洁工因为这个桃子,头骨骨裂,轻微脑震荡,本身又没钱治病,此后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只要到了阴雨的天气,头就疼到了快要爆炸。
她东拼西凑凑了点钱打了官司,当时就是起诉的整栋楼的人。
起诉肯定是胜诉了。
但是好多人就是仗着这个清洁工没钱没势,光是打一个官司就耗费了不少资本,根本没办法一直折腾这件事情,所以就算是法院判下来,他们也拒不执行。
法院判下来一共是十万的赔偿,但是清洁工真正拿到手上的,三万块钱不到。
可谓是极其辛酸了。
今天让邹琢的车子挡在那个地方,一来是让邹琢的车子贬了值,二来她知道邹琢那个偏执的性格,估计就要和那家人互相咬上了,到时候肯定没工夫来计较自己的事情,三来则是好事,帮清洁工挡了个灾祸。
打了官司能够拿到不少赔偿,到时候自己肯定也能够还上房贷了……
能够出气,能够得到赔偿,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所以邹琢变得异常忙碌起来。
首先是新车的各种证件手续还没有办齐全,他必须要在限定的时间之内,把新车的各种手续给办下来。还要想想关于车子上面新伤的处理问题。
再然后,现在家里的钱勉强只够一个生活费,想要打官司请律师等等,紧巴巴地根本挤不出钱来,他只能到处跑着借点钱。只是邹琢这个骗子,三观正能帮忙的朋友早就和他断绝关系了,酒肉朋友们哪怕是区区几千块钱都不愿意拿出来。
所以只能让刘薇想办法。
刘薇因为执着要和邹琢结婚的事情,早就和亲戚朋友关系破碎,拼死了才能借个律师费出来,然后千叮万嘱,自己只能借这一次钱,之后没有人会再给自己借钱了。
邹琢应了声,满不在乎。
有钱了就是好事,按照律师的说法,接下来需要证据。
所以他还得想办法找到当时看到上面扔桃子的人。
他认认真真在这个地方守着找人,肯定是有收获的,一来二去,还真的就找到了好几个当时的围观群众。这其中肯定也有人嚷嚷过,是十二楼那个孩子扔下来的桃子。但是在知道要出庭当证人之后都给拒绝了下来。
实际上,就算当时围观的人很多,但是基本上大部分人都只目睹了桃子砸到车子的那一瞬间,毕竟没有人会仰头望着天空走路。
没有人会刻意去盯着十二楼走路。
所以哪怕都清楚,桃子是十二楼的孩子扔下来的,这件事情十有八九跑不了,但是真的要出庭当证人,也就没办法了。
他们只能建议邹琢再找找别的人,兴许有什么人看到了当时的一幕呢。
邹琢又急又气,还是不甘心,继续大海捞针。跑到侧面和对面的楼都去问过了,有没有人目击了当时的一幕,只可惜没人看到。
他的生活一下子变得异常忙碌,这样忙得脚不沾地的时候,别的所有事情都变成了浮云,全被抛之脑后,时间也变得飞快。
中途银行来催过几次账。
想到千绯十一月要回来,自己官司打下来也有钱等等事情,邹琢把银行打发了回去,没怎么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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