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半是『不记得』了,」靳文彦淡淡道。「你知道,老人家年纪大了,记忆力总是会有点退化。」
靳克彦翻翻白眼。「天杀的真方便,不高兴就把人家赶出来,有需要就把人家叫回去,不但要我们按时寄生活费去养她们,三不五时就『召唤』我们回去任她们使唤,姨婆到底当我们是什么?101斑点狗?」
漫不经心地,靳文彦轻轻转动酒杯。
「我想她是认为只要态度霸道一点,我们就会畏惧她而任由她予取予求。」
「畏惧她?」靳克彦仰天大笑一声。「爱说笑,倘若不是妈妈去世前交代我们要尽可能照顾靳家,谁甩她们!」
靳文彦默然不语,平静地浅酌清慡芳香的杜松子酒。
靳克彦却很不甘心。「所以,你要继续任由她们予取予求?」
靳文彦淡淡瞥他一眼。「在我能容忍范围之内,是的。」
换句话说,若是超出他的容忍范围,管她是老巫婆或老怪物,统统滚一边去。
于是,靳克彦笑了,满意的举起酒杯大喝一口,但不过两秒,笑容又敛,眉头皱起来。
问题是,靳文彦的容忍极限究竟在哪里呢?
十一月的台北,一波波冷锋过境,天空飘着绵绵细雨,还不到六点,天已近乎全黑,如火车头般的脚踏车一股气冲入骑楼内才嘎一声停下来,方蕾挥着满头雨水跨下脚踏车,谁教她懒得半途停下来穿雨衣。
掏出钥匙打开公寓大门,将脚踏车推进去停好,关上大门,她一边脱下湿淋淋的外套,一边爬上楼梯。
在三楼家门口,她停下来,习惯性的回头瞄一眼楼上,瞥一下刚刚经过的二楼,再拉回视线望定对面二伯的家,阵阵欢愉的笑闹声穿透门板传出来,气息温馨得教人好不羡慕。
好一会儿后,她吐出一声怅然的叹息。「为什么?那是我的错吗?」
又呆立片刻后,她才慢吞吞地用钥匙打开家门,就在门扇打开那一瞬间,冷冰冰的黑暗宛如细密的大网般兜头扑来笼罩住她,只一步踏进去,窒人的寂寞便揪住了她的心,她想逃,却无路可逃。
这就是她的家,只有她一个人的家,三房两厅的大房子,却仅有她一个人住。
「我回来了。」她对自己说,慢条斯理的打开灯,换脱鞋,放下书包,拿衣服到浴室里洗澡。
半个钟头后,她洗好澡,也顺便洗好衣服,把衣服拿到后阳台晾,再回到客厅,自书包里取出放学回来时顺路买来的菠萝面包,这是她的晚餐,还有刚刚从楼下信箱里顺手拿出来的各式各样广告宣传单,这是她唯一的「娱乐」。
就这样,她一边仔细浏览广告单,每一个字、每一个图案都不放过,一边默默啃着面包,以一成不变的方式度过她的晚餐时间。
虽然在她正前方就有一台二十-的电视,但四年前早已寿终正寝,是百分之百的「装饰品」;还有洗衣机,五年前就挂了;冰箱只有冷冻库还聊胜于无地偶尔凉一下,在这个「家」里,几乎没有任何可用的电器。
除了电灯。
即使如此,她还是舍不得丢掉那些无用又占位置的电器,一个家怎能没有那些电器用品呢?一旦丢掉它们,这个「家」就更不像个家了。
所以她一直保留着它们,只因为它们像个家人似的陪伴了她这么久。
吃完面包,她并没有将看完的广告单扔掉,而是整整齐齐地放入一个箱子里,里面不但有过往的广告单,还有捡来的报纸杂志,无聊时可以再拿出来「回味」一下。
「该念书了。」她又喃喃自语。
这是她喜欢念书的最主要原因──她没有别的事可做。
于是,拿出笔记和课本来,她开始专心念书,把全副精神都放在课业上,只有这样她才能暂时撇开寂寞的啃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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