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佑我陆家,当初我孙儿抓周礼上第一件就抓了杆毛笔,后来又抓了枚知府官印,冥冥之中就说明我陆遥泊的孙子注定有一天会乘风化龙,扶摇而上。”
陆家主高兴地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第二天一大早,就派人将此事告知知府。
知府得知以后,果然也惊诧万分,亲自跑来陆家一趟验证真假。
听完陆久安一字不漏地诵出《中庸》第一篇,知府难掩欣赏:“此子稍加打磨,便可成才,不能虚废他的聪明才智。”
就这样,陆久安从第二天开始,便开始了和自家兄长一块儿在西厢房的受教之路。
四五周岁,正是天真烂漫的年纪,别的孩子都在街头巷尾捉虫滚泥,而陆久安却要被拘在桌案前埋头苦读。
赵姝婕不忍心看儿子如此辛苦,有一回问他:“久安读书累不累?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不读了。”
陆久安握着一杆比他手臂还要长的毛笔,学着夫子一脸老气横秋道:“君子不可不抱身心之忧。”
他这一副小大人样逗得周围的人啼笑谐非,也打消了赵姝婕的念头。
春去冬来,时间转眼过去几年,阆东知府任期已满,因为无功无过,政绩平常,被朝廷平调至其他地方任职。
走的时候,知府给了陆久安一把平安锁。
“你我父子情谊一场,没有什么可送你的,平安锁里装了个平安符,是我专门去寺里找了方丈求来的,虽然不值几个钱,但能保你平平安安长大成人。”
这个时候,陆久安刚满九周岁,陆文瑾十七岁。
这位陆家长子,经过几年的洗练,变成了一位儒雅温和的翩翩公子。
陆文瑾不喜科考功名,偏爱商贸算筹,因为这些年跟在陆时宴身边打理家中茶铺,渐渐展现出了他卓越的经商手段,陆时宴很高兴,将名下两间小的绸缎庄送给他练手。
陆久安正抱着赵姝婕的胳膊撒娇,埋怨许久不曾见过自家大哥了,陆文瑾找了过来:“乖宝,陪我去集市走一趟。”
陆久安高兴地跳起来。
陆文瑾如今要亲自打理两个铺子,有时候难免力不从心,所以打算买个年轻一点的奴隶回来,放在身边好好培养,以后充作书童使用。
陆文瑾带上陆久安上了马车,直奔北市而去。
北市已经成为阆东最大的奴隶交易市场,大部分的人牙子都会把手中的奴隶拉到那里,假如有些穷苦百姓家中人丁太多以致吃不饱饭,也会选择在那里发卖自己的孩子。
到了北市,陆久安紧随着陆文瑾下了马车。
这一带鱼龙混杂,有地痞流氓,有商户小贩,有像陆文瑾这样的富家少爷,更多的,则是跪在地上等待被挑选的奴隶。
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气味。
陆久安第一次见这样的场景,于心不忍,紧紧贴着陆文瑾的胳膊,道:“他们好可怜。”
陆文瑾抬起手掌摸了摸他的头。
人牙子见陆文瑾穿着绫罗绸缎,气度不凡,争先恐后地涌上来,七嘴八舌地介绍起手中的奴隶。
“看看我这个吧公子爷,身强体壮,是个干活的好手。”
“我这个小闺女,柳眉杏眼的,正好可以拿来作平时的消遣,若是公子爷看不上,端茶倒水也是行的。”
陆文瑾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头,拉着陆久安从人群中挤出来。
陆久安回头看了一眼那些被洗得干干净净的奴隶,指着他们的头顶问:“那个是干什么的?”
“那个是草标,插在货物上,以示待售。”
陆久安抿了抿嘴巴,沉默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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