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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页)

谁都没怀疑住在北京就是所有幸福的终点。整个高三的年段,也像是准备离开小镇的预备营地,许多人开始寄宿在学校,全心投入一种冥想状态。仿佛学校就是一艘太空船,开往一个更开明的所在。

我也是寄宿中的一员,全身投入这种冲刺中。直到高考最后一刻结束,回到家,母亲才叫我去探探阿小。

阿小骑着摩托车在海边狂飙,一不小心车歪了,他整个人被抛出去,头先着的地。那是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当时一度下了病危通知书,但总算奇迹般地抢救过来了。

去到他家,他还躺在床上,受伤的头部已经拆线,但可以看到,前额凹进去一块。他看到我惊恐的表情,开玩笑地说:&ldo;我牛吧,摔成这样,竟然没死,而且一点后遗症都没有,就是难看了点,不过这样也好,这样出去,混江湖最容易了……&rdo;

两个月后,我被一所外地的大学录取,离开小镇。我去向他告别,他当时已经开始和父兄去捕鱼了,只不过从此不骑摩托车,也蹬上了吭哧吭哧响的自行车。

阿小终于成了小镇上的渔民了。

兜兜转转,大学毕业后的我,来到了北京,来到了那个在想象中可以和香港比拼的北京。

当然,此时的我早知道,留在北京不是全部故事的结束,而是所有故事的开始。

偌大的城市,充满焦灼感的生活,每次走在地铁拥挤的人群里,我总会觉得自己要被吞噬,觉得人怎么都这么渺小。而在小镇,每个人都那么复杂而有生趣,觉得人才像人。

这个时候我才偶尔会想起老家的阿小,我竟然有些妒忌。听说他娶了个老婆,很快生了个儿子,然后自己买了块地,建好了房子,也圈上个庭院,里面还同样养了只狗。

我则每天忍受着颈椎病,苦恼着工作的压力和工作结束后的空虚。唯一能做的是不停通过职业的成就感稍微缓解自己:我是个写字的人,在一家全球闻名的顶级杂志社工作,我的文章会被到处转载。

总有老家的朋友,从那听得到狗吠的小镇上打来电话,说你这小子混得不错。装模作样地相互吹捧下,挂下电话,迎接突然袭击而来的空虚感。

这个晚上,我习惯性地查阅自己博客的评论,意外地看到一条留言:你是黑狗达吗?小镇上的黑狗达吗?我是阿小,我在香港,能电话我吗?我的电话号码是……是阿小。香港那个阿小。

说不上的犹豫感,我竟然拖了半个月没回电。我竟然有点害怕。我不想知道他活得怎么样,无论好,或者不好,对我都是种莫名其妙的震颤。

半个月后,突然有个事情必须到香港出差。我把电话抄在纸上,还是没决定是否拨通这个号码。

事情忙完了,一个人瘫在宾馆空荡荡的房间里,突然下了决心拨打出那串电话。

&ldo;喂?边个?&rdo;

&ldo;是阿小吗?&rdo;

&ldo;啊?&rdo;他愣了下,显然有点错愕。

&ldo;黑狗达!你在香港?你终于要见我啦!&rdo;

他竟然记得我的声音,可见香港的生活让他有多孤单。

和阿月姨拉着我第一次去见他的时候一样,我竟然又紧张到全身是汗。坐在路边的茶餐厅里,我一直想象,他会是怎么样的?他应该长发飘逸,穿着入时,然后应该钉上耳环了吧?他应该终于可以打扮出他想成为的样子了吧?

阿小进来了。我一眼就认出他。他的身体拉长了,五官却没怎么变,他剪着规矩的短发,但耳朵确实有曾经戴过耳环的样子。他依然打扮得很清爽,但背着一个不太搭配的帆布包。

他看到我,笑开了那嘴抽烟抽坏的牙齿,张开双臂,迎上来抱住我。

你当时怎么没回我信?他问。

我张了张口考虑是否要解释,终于还是放弃。

爱面子是没变的,当晚他坚持邀请我到香港半山的一座高级酒吧。透过窗子,是维多利亚的璀璨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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