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星倏地抬眼,呼吸收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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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强是个干粗工的,没什么文化,只知道干活养家,还有宠老婆宠儿子。
苏红是个黑户,人贩子养大的,十四岁逃跑成功,混夜店爱上一个唱摇滚的beta,跟了他三年多,流了三次产,直接流的失去生育能力。
那男的怕要负责,连夜背着电吉他跑了。
苏红找了个包住的活,集体宿舍在一个筒子楼里,她在那里认识了林强。
林强一眼就看上她,长得美,性格又泼辣,说话直来直去,不扭扭捏捏。
他嘴笨不会说话,也不懂什么浪漫,他就是见苏红成天吃快餐,觉得伤身体,于是让苏红去他那里吃饭。
他做一个肉一个菜一个汤,肉自己舍不得吃,全给苏红吃。做了半年饭,终于打动了苏红。
林强不介意苏红不能生,苏红也不嫌弃他是个干粗活的。
结婚半年,住筒子楼八楼的女人抱了一个孩子敲响了他们的门。
她说这孩子没爸,她混不下去要回老家了,不能带着孩子,林强和苏红如果不要,她就把这孩子扔到公厕里淹死。
苏红心软,恰好自己不能生,于是把孩子抱了回来。
林强对孩子爱不释手,这孩子眼睛亮晶晶和星星似的,就叫星,和媳妇姓,叫苏星。
苏红嗔他土,苏星又不好听。
林强挠头傻乐。
那几年,家里生活过的拮据但温馨。
林强对母子俩几乎是有求必应,他自己穿地摊上四十块一双的鞋,却给苏红买商场里模特身上穿的连衣裙;苏星喜欢滑冰,他打听到孩子练冰球不错,既锻炼身体又能培养交际能力,他就送苏星去学冰球。
十一岁那年,苏星在市里的数学奥赛拿了一等奖,他开心的合不拢嘴,问苏星要什么礼物。
其实苏星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但爸爸在电话那头那么开心,和工友炫耀说他儿子有出息,以后要做算数大师。
他想让爸爸高兴,就说买支钢笔吧。
林强乐的哈哈大笑,说成,爸给你买个好笔,你用这支笔考个清华!
他那时候在邻市打工,那有一块地要起房,一周回家一天,其馀时间都住工地上。
那天他去商场,到了一家店指明要最好的,他儿子要拿去比赛的。
店员看他穿的普普通通,一看就是个干粗活的外地人,给他拿了一只五百多的,在店里价位不算高。
林强吃了一惊,就这么一只笔要五百多?看来真的是最好的,他儿子就得用最好的!
他一点不犹豫地付了钱,美滋滋回了工地。
第二天上工,集体宿舍人来人往,工友手脚也不干净。他怕笔放着不安全,于是宝贝地揣在口袋里带着。
事情就是这么巧,他在脚手架上干活,四层楼高的地方,弯腰拿工具的时候,钢笔从口袋里滑了出来。
工地上噪声很大,他没听见钢笔落在木板上的声音,拎着一桶水泥踩在了钢笔上,踉跄一下摔下脚手架,脑袋着地,当场就没了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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