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见过底下人谄媚后的不屑,长辈亲昵后的鄙夷,平辈恭维后的白眼。
那些人对他很好,可那些好,都是假的。
他到了山崖上,巡视自家庄园的时候,其实知道后头的堂兄,会把他给推下去。
可他没回头,也不是为了别的,这个世界,他呆够了。
该有的他不用奋斗也都有,没意思,那些假的东西,也全没意思,哪怕堂兄不动手,他也许会有一天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没想到,跌落山崖之后,他到了一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地方,头上,还长出了以长寿出名的鹿角。
他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接着就发现,有些异人,对他的角垂涎欲滴。
是清河娃告诉他——离那些异人远点,他们已经不是人了,你要是弱,他们就会同类相食。
他第一次看见的真,就是从清河娃的眼睛里。
清河娃很喜欢男人,见到了好看的男人,总会攀附上去,他一开始,也有戒心,可后来发现,清河娃似乎对他没什么兴趣。
但是他被欺凌的时候,清河娃总是会站出来,用自己的尾巴把那些异人卷走,教给他——这地方弱肉强食,不想被撕扯,就强大起来。
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好呢?
对清河娃来说,自己肯定是很特别的一个。
可清河娃冷笑,说没别的,只是看见他,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他高兴了起来,拼命去长自己的鹿角,他听清河娃的话。
他不觉得自己长相不如人,他就去缠着清河娃,一直缠到了现在。
“她要什么,我就给她找什么,”鹿角答道:“我别的都不要,我要她高兴。”
我有点喜欢鹿角了,这种单纯,简直太珍贵了。
不光是我,金毛似乎也多看了鹿角几眼。
“一会儿你小心点。”鹿角一边往里走一边说道:“金郡王刚才没在药水里泡多长时间,现在身体肯定出了问题。”
“你还知道金郡王的身体呢?”
“我跟一个运药汤子的是朋友,”鹿角低声说道:“听说,金郡王的魂魄,早就该魂飞魄散了,是他用百茧水养聚魂虫,再靠着聚魂虫保持自己的魂魄,每天都要在这地方泡五六个时辰呢,不过这百茧水的毒性大,魂魄是聚拢齐了,不过身体残损的很厉害,每次都要用固元膏擦身,这一次他没来得及擦。”
难怪饲养聚魂虫呢,就为了巩固住身体的残魂?
“那不是更好,身体虚弱,更容易打败他了。”
“不一定,”鹿角脸上,却露出了几分惊惧:“相反,魂魄残损的时候,他可能会,发疯。”
发疯?
“总而言之,你自求多福吧,”鹿角说道:“能得罪金郡王,你本事也真不小。”
谬赞。
正说着话呢,看见了前面两个小东西蹿了过来,在一个偏僻的角落一闪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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