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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荆寒屿拉雁椿时并不温柔,从背巷走向正街是从阴暗处来到辉煌处的过程,雁椿小幅度地挣扎,荆寒屿却抓得更加用力。  路上有不少人朝他们看过来,无怪别人好奇,他们仨这搭配着实新奇。  原本阿胆是雁椿拎着的,这时换作荆寒屿拎。  雁椿被荆寒屿塞进车里,附近派出所的民警赶来,将阿胆接走。  车门一关,荆寒屿说:“衣服脱了。”  雁椿硬着头皮道:“小伤,麻烦你送我去医院。”  荆寒屿却没有马上发动的意思,“外套,脱了。”  雁椿暗叫不好,愣了几秒,还是认怂地将外套脱了。  血迹在浅灰色的衬衣上触目惊心,布料破开一道十多厘米的口子。  荆寒屿解开袖扣,动作比之前小心了许多。  衣袖擦着皮肤往上捋,避开伤口。  这个过程多雁椿来说过于漫长。  痒的本来只是皮肤,但不知怎么的,痒好像钻进了骨头里。  他忍不住抖了下。  荆寒屿抬眼看他。  车里的灯光到底还是暗了,阴影重叠在荆寒屿黑沉的眼里,分外迷人。  雁椿挫败地想,这个男的真的很会引诱他。  荆寒屿又垂下眼,果断将衬衣剪开。  就在雁椿以为荆寒屿要给他做简单处理时,荆寒屿竟低下头,在伤口的末端舔了一下。  雁椿整个人僵成了石头,难以置信地瞪着荆寒屿。  荆寒屿到底……在做什么?  荆寒屿抿了抿嘴唇上的血,皱起眉,神色晦暗,像是吃到了什么令人作呕的东西。  雁椿被火烧着似的抽回手,“你干什么?”  荆寒屿似乎也有些困惑,隔了几秒才说:“想尝。”  “想尝你的血。”  雁椿盯着那张冷漠的脸,冰封之下仿佛埋藏着某种疯狂的欲望。  但雁椿不敢去想。  怎么可能呢?他和荆寒屿当了两年多同学,荆寒屿成为他在头顶上悬了十年的白月光。  现在他眼睁睁看着月光跌落。  是他傻了还是荆寒屿傻了?  说完刚才那句话,荆寒屿似乎也有些茫然。  十分钟后,车停在最近的社区医院。  医生看过之后说伤得不深,但还是要缝两针。  处理完之后已经是凌晨。  雁椿左臂一直麻丝丝的,缝针前护士拿药水涂抹了几遍,都无法消除荆寒屿那一下的触感。  他很难不去想,荆寒屿为什么要舔他的血?  “那人是谁?”开车回住处的路上,荆寒屿问。  一晚上都在发生不可控的事,雁椿这才发现,这其实才是荆寒屿最该问的问题。  “一个杀人犯的亲戚。”  雁椿说:“那人已经被执行死刑了。”  “所以他来找你报仇?”  “算是吧。”  车里安静了片刻,荆寒屿突然减速,停在路边。  雁椿打起十二万分的警惕。  荆寒屿侧过身,“支队没有给你配安保队员?”  雁椿假装轻松地笑了笑,“没必要,我能应付。”  “是,你很会打架。  也很喜欢到那种地方。”  雁椿听出荆寒屿话里的夹枪带棍,心里窜起一簇小火。  他喜欢打架喜欢去酒吧怎么了?成年人还不能有点自己的生活方式?阿胆他也不是不能应付,如果荆寒屿不出现,他也能送阿胆去派出所,还做完笔录了,不用天亮之后再去派出所一趟。  荆寒屿就是不讲道理地插足,还怪他流连酒吧。  那怎么不想想,他是为什么今天一定要来酒吧?这十年他过得像武侠小说里那些身中剧毒的人,只能清心寡欲,都快睡寒冰床了,才堪堪维持着一个正常人的样子。  荆寒屿这一出现,直接给他下了一剂猛毒,他不过是找个地方平息恶欲。  凭什么还要被始作俑者批评?  但雁椿并不会轻易将情绪写在脸上,“荆先生,我一个成年人,非工作时间去喝个酒,不是什么错事吧?”  荆寒屿逼近,雁椿伤口上的神经像是铁钉感受到了磁铁的号召,突突跳起来。  “你真的只是去喝个酒?”  “不然呢?”平静的话语下是越来越动荡的内心。  雁椿不由得想,荆寒屿难道已经看穿他的伪装,发现了深藏着的邪物?  如果荆寒屿继续进攻,他该怎么应对?  雁椿和那么多残忍的嫌疑人周旋斗智,荆寒屿不是嫌疑人,却是最棘手的那个。  “雁椿,你一点也没有变。”  荆寒屿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带着分量降落在雁椿心口。  他是什么意思?雁椿张了张嘴。  “以前你也说,你只是去打个工。  怎么,忘了?”  呼啦  一辆重卡从旁边冲过,雁椿的思绪也被这一声拉到了十来年前。  今天这样的情形,其实他是经历过的。  雁椿中考能考桐梯镇第一,倒不是因为他比其他人刻苦勤奋,单纯就是脑子好使。  乔蓝那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工作,赚来的钱只够勉强糊口,家里有个烧钱的病号,雁椿大部分时间都耗在打工上。  转到一中后,周围全是学霸,雁椿不是没有压力,但别人的压力是每一次月考,就像他那同桌李华,一道题解不出来都能上升到人生看不到光明的程度,雁椿无法理解。  他的压力可太多了,成绩、家庭、钱,要像李华那样脆弱,他早给压死了。  他自己得往上走,成绩必须过得去,还要拖着家庭。  那天联系上常睿后,他就去常睿工作的地方看了,是个功能挺多的夜场。  他最初有些犹豫,一中纪律抓得严,如果被发现了,说不定得吃处分。  但常睿跟他说,夜场平时不差人,就周末需要的人手多,他周末去就行了。  虽然只工作两个晚上,但酬劳不错,顶得上他卖一周奶茶,完美解决他既赚钱又相对不耽误时间的矛盾。  雁椿打过的工多了,在夜场适应良好,前几个礼拜没出什么事。  常睿给他安排的职位是巡场,等于保安和服务生的结合体,客人有什么需要,或者哪里有冲突,就要过去看看。  但待的时间长了,雁椿在更衣室发现好几个巡场身上带着伤。  “我们和保安还是不一样。  老板请的保安那都是退伍兵,揍人那是真揍。  我们就是陪客人玩玩儿。”  雁椿问:“陪客人玩?”  “对啊,这种地方吧,总有人想释放一下压力,打个人什么的,我们就配合一下,和他们打,让着,挨几拳也没事,真出事了才轮到保安上来收拾。  哎你不知道?”  雁椿确实不知道。  但那一刻他感到的不是愤怒和害怕,而是兴奋。  不过当时他对这种兴奋尚无概念,找到常睿,常睿有点尴尬,“对,巡场就是那样,但你信哥,哥绝对没有害你的意思,哥在这里也只是个领班,巡场的工资高,哥不是也想你多赚点钱吗?你能打,应付小鱼小虾没问题,我也是考虑过的……”  雁椿打断常睿,“谢了,我就问问,没有怪你的意思。”  常睿松口气,“那你还干吗?”  “干啊,怎么不干?”雁椿毫不掩饰兴奋,倒是常睿对他的积极有些吃惊,给他打预防针,“你现在还是学生,能不打还是别打,处理不来就叫保安。”  这话雁椿根本没听进去,每个周五周六,他就像猎手一般,在夜场里搜寻猎物。  拳头撞向别人的骨骼和自己的内脏被膝盖撞击,竟然都能带给他欢愉和轻松的情绪,他放肆地打,放肆地笑,以为那不过是在长期压抑下的释放。  他身上开始有伤叠着伤,碰一下就痛,好在有衣服挡着,不注意也露不出来。  但天气渐渐热起来,高一年级统一换了短袖校服,他手上的伤就藏不住了。  作者有话说:  雁:他好像比我biantai?荆:被你逼的。  今明后连更三天,之后恢复隔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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