嗒嗒嗒……
一头巨大的金山追风,它没有长安达官贵人喜爱的金红毛色,也没有“乌云踢锥”的深沉厚重,它很暴躁,和它的脾气一样,它的毛色极为杂乱。甚至没办法说它是青色还是玄色。
暴躁脾气的马儿,是不能做战马的,但此刻,军阵的气氛,就像是这头巨大金山追风一样,无比的暴躁……
“鲜卑杂种还不投降?”
金属面罩下面,沉闷的声音让人觉得这就像是尖锐的指甲,在木板上用力划过,毛骨悚然,背皮发麻。
“伏允就在城中!”
安西里兴奋极了,人到中年,除了首倡反突厥之外,没想到还能有这样建功立业的机会。
而且还是和自己的儿子一起,真是印证了唐朝的“上阵父子兵”一说。
“事不过三。”
那沙哑沉闷,带着毛刺的声音又冒了出来,“某派了三个使者,让伏允自杀保全部下。这是某的恻隐之心,伏允他不接受……”
“将军!”
“将军!”
“将军!”
……
接二连三的呼喊声,踊跃的锐士在那里焦躁地控制着胯下同样焦躁的战马。飞扬的尘土,炽烈的骄阳,这原本应该抽空战士最后的一点力气,让人懒洋洋地躺下去休息。
可是……
“阿史那尽忠愿为将军先登死士!不登城头,死不旋踵!”
“契苾全忠愿和鲜卑狗决一死战!”
“慕容归愿为陷阵先锋!”
咆哮声一刹那炸裂,很快就有大量的精骑来回跑动,这些杂胡联军的头目,纷纷叫嚣着要冲上城楼,立下首功!
嗤……
程处弼解下水囊,将清水倒了出来,倒在了地上的石头上。炽烈的天气,竟然发出了炙烤的声音,冒出了一阵微弱的水汽。
啪。
随手将水囊扔在了地上,程处弼将面罩拉起,抬头看了看天空中巨大的火球,然后咧嘴露出了残忍的笑容:“午时已到。”
呜呜呜呜呜呜……
牛角已经吹响,狭窄的弩支城,根本不会给伏允逃窜的机会。他只要逃,就一定死,死守弩支城,还有机会;弃守弩支城,绝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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