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昼只当自己争论赢了,窃喜自己真是有一副好口才,抱着电脑心情愉悦地继续噼里啪啦打着字,嘴里轻轻哼起小曲儿。
可是突然变得安静的空气让余昼有些无所适从,她偷偷抬眼瞧彦宵,见他一脸严肃的神情,默默放下电脑,蹭到他身边,小心翼翼问:“你怎么了?”
彦宵看着她的眼睛,无缘无故眼神就变得悲凉可怜起来,弄得余昼一头雾水,傻傻地也看他的眼睛,一颗心悬到嗓子眼。
“小昼啊!”彦宵终于开口,顿了顿,用很困惑的语气道,“你说,我们是不是最好分居啊!”
余昼的心咯噔一跳,差点儿就从嗓子眼跳了出来,她想:还好我心大。
“为,为什么,突然?”余昼被吓得口齿不清起来,结结巴巴又委委屈屈道,小眼神哀怨可怜地望着彦宵。她胡乱猜测:难道是因为我冲撞了他,嫌我这个没文化的人丢脸,不愿意过日子了?
彦宵一本正经:“你看,你的名字里带有「昼」字,我名字里带有「宵」字,这是不是相悖的,这说明我俩不适合……”
余昼没等他说完,接连给了他两个大白眼。
“彦宵,你去当玄学大师吧!你去街口摆摊算八字吧!整些啥瞎名堂!”
她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卸下堵得严实的大石头:还好,还好不是因为讨厌我了。
余昼对于彦宵,其实总有一种莫名的自卑,就像她在自己小说序章中写到的那样,她觉得自己既不漂亮也不优秀,她非常不能理解当时那个光芒万丈的校草是怎么眼瞎看上自己的。
但她自己也说了,是彦宵当时眼瞎。一切,既然已有定论,彦宵也就懒得再做过多解释。
用一句那些年的非主流话语来概括就是:喜欢是说不出理由的。
后来余昼总结自己的婚姻经验,一点不感到羞耻地夸耀自己是一个很有头脑的女人,“我从来不刨根问底追问一件事情,那样会让老公觉得很烦。所以,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我老公到底为什么会喜欢上我!不过,这一点不妨碍我们生活的甜蜜。就如郑板桥所说,难得糊涂!”
彦宵还真是被余昼这个小糊涂折服了,他坐在余昼的新书签售会第一排静静地看着她侃大山,在余昼向他投来紧张求助眼神的时候配合地点一点头,给她以鼓励。却在她看不见的时候,心底里默默吐槽:是的。你不刨根问底,你只是自己记性太差忘了罢了!
你忘了你喝醉酒的时候,反复剽窃《老鼠爱大米》的调子唱道:
老公老公我爱你,你为什么会爱我?能不能够告诉我!
你忘了我曾经告诉过你原因,被你当做垃圾放进回收箱里的c语言代码。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啊!原来余昼的计算机二级都是瞎过的啊!这简直是侮辱我的专业,我一定不能放过你!你还嘲笑我中二气息爆表,不以为意。
所以,我再也不想对你说第二遍了,怕伤你的自尊心。因为嫌弃你,渐渐爱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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