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接近死亡的那一刻。头脑都冻麻木了。心里还有口热气,忽然刺痛了一下,我打了个激灵,清醒过来。我就像诈尸一样,从雪堆里爬起来,僵手僵脚的,连滚带爬,回到了温暖的房间。整个人冻成了硬邦邦的一坨冰疙瘩。趴在热炕上,裹着被子,过了好一阵才解冻,身体慢慢融化开。眨了眨眼睛,眼皮居然发出嚓嚓声,往下掉冰渣子。那一晚,屋外的气温只有零下32度啊!冻得我刻骨铭心。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想放弃生命。虽然天大地大,却仿佛走到了尽头,走不下去了的感觉。但自从那天冻了透透的死过一次以后,再活过来,我就像脱胎换骨,整个人不一样了。往后我经历了无数艰难的事,再也不轻易放弃,一想起冻成冰疙瘩的那晚,我就觉得,再难的事都不算事。人啊,根本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事,除了生死。如果没人在乎你,自己也不在乎,那么,连生死都不算事。想开点。走着走着,发现前方没有了路,怎么办?转身再走就可以了。我走到了最北的尽头,转个身,往南边,又可以走下去了。第二天,我痛痛快快地出去玩,坐了爬犁滑雪,去溜冰,去冰上捕鱼……玩够了,我背上包走,继续上路。抚平了自己的伤痛与委屈,拾起勇气。买票坐上火车,回到南方。我去学校找小妹,准备过春节了。那年,我和小妹在夏老师家里过年。几个月没见,小妹长高长胖了点,人也成熟了些,可见到我却像个脆弱的孩子一样,她紧紧抱着我不撒手,哭了稀里哗啦的……我没哭。只是感到无比的欣慰和庆幸,幸亏自己没做傻事,终于走出黑夜,走到了和小妹相逢的这一天。像往年那样,我买了菜,在夏老师家里做了许多家乡菜,都是小妹爱吃的。我没问她的期末考试成绩,是她主动告诉我的。一个惊喜。小妹追到了全班第十一名,很了不起!夏老师连声夸赞,我就说嘛,她那么优秀,刻苦,一定能冒头的。小妹,你永远是我的骄傲。我在黑夜行走,你是世界的光。即使走远了,心里也是明亮的。过完年,陪小妹待了一个多星期,我又上路了。身上有股劲,我要去外面闯荡,这次不一样,不是逃避,是真心向往。小妹懂事多了,送我出行,依依不舍但不再哭闹。她说:“姐,无论你去哪里,都要记得给我报平安,我等你,挣了钱就回来找我。”我说:“好,再见!”我往西南方向走,去了一个着名的水乡古城。我发现在旅游热点,比较好找临时工,客栈、酒吧、餐厅、店铺密集,随便一问都要人。薪水给的还不低,解决了我的食宿,还可以攒下一点钱。最爽的是一边打工一边顺带着就玩了,吃了。还学会了手艺。我在一家手工艺品店干活,跟着师傅学做蜡染印花布,售卖给游客。下班了,我就去古城景点玩,走过一条青石板街道,穿过江边的吊脚楼,去古城博物馆,去文人故居……我吃了当地美食,凉粉、糯米血粑鸭、苗家酸菜汤、米豆腐……很满足!日子过得很充实。春天过后,我穿上自己做的蜡染布裙子,背上包,往南方去下一个旅游热点,被称为山水甲天下的地方。这次打工,我成了咖啡店小妹。穿上工装,系上围裙,我用上手冲壶,滤杯,分享壶,温度计,磨豆机……很快就熟练地把一杯手冲咖啡摆在顾客面前。浓浓的香气飘飘,花朵一样徐徐绽放开。我自己也爱上了喝咖啡。我喜欢摩卡壶冲煮出来的,咖啡味充足,口感更有层次,带着一种沉稳味道的浓度和香味。就像成熟男人的滋味,有劲,但很温柔,慢慢地释放着浓郁诱人的芬芳。说到男人,我在咖啡店的时候,心绪似乎已经平静下来,时光如水一样流淌,渐渐地冲淡了对他的恨意,带走了泛着血色的悲伤。偶尔的,想一想。觉得有点遗憾。如果当初他在吻我的那个夜晚,对我不是那么野蛮,我也不会那么受伤。我不奢求什么,但绝不卑贱,我不做男人的床上玩物。喜欢一个人,不应该是那样的。咖啡豆需要复杂的工艺过程,时光的积淀,经过磨砺,晾晒蒸煮烘焙,才会弥漫出沁人心扉的香。可惜,很少有人明白。后来,到了立夏,天气越来越热,我又去了地图上最南边的一个古镇。在那里,我待的时间最长。我遇到了一个特别有趣的女人。她是古镇一家客栈的老板,我住宿在客栈的第一天,就喜欢上了她。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我叫她叶子姐。在我心目中,她大概是最完美的女人了。叶子姐二十七岁,花一样盛开的年纪,却是为自己绽放,活得非常洒脱自在,她比我走的路长,在来古镇开客栈之前,早已阅尽繁华,她去过大江南北,去过欧洲,走过异域风情的大街小巷,走在阿尔卑斯山脉开满野花的路上……那天我见到她,恬静地坐在庭院里一棵桂花树下,慢悠悠地品尝着自酿的梅子酒。“会喝酒吗?来呀!过来尝尝……”她跟我招招手。“好一个俊俏的小姑娘,没同伴吗,怎么就你一人?”淡淡微笑着,她的神情是那么的随和自然,却透着风情万千。我不好得拒绝,就说:“我不喝酒快一年了。”“是为了男人吗?那可不值当。”叶子姐笑盈盈的说,“多好的酒,喝上一口,可以暖暖女孩子忧伤的心房。”她善解人意,目光敏锐,一眼就看透了我心底难言的隐藏。庭院里。花香淡淡。我们喝着酒,随意闲聊起来。“你很特别。”她打量着我,“小小年纪,却孤身在外,眼睛里有着让人心疼的沧桑。”我回避了她的话,咂咂嘴说:“很棒的梅子酒,就是口感有点甜了。”“看你背一大个包包,想必,一路上来独自承受了很多吧。”她跟我说,“其实,世上没有不能愈合的伤,除非,是你自己不想过这个坎。”我还是不想接话,只是说:“泡酒的后劲还挺大的,感觉很快就上头了。”她又说:“一个人不会孤单,你想他的时候,才会孤单。”听到这话,我不得不否认了。“没有……我没有想他,一点都没有。”“他,有没有想你?”“我怎么知道?我和他没在一起,好久了,差不多一年没联系。”“打个电话吧,问问他最近怎么样了。”我摇摇头。“好吧,看来时间还没到,酿酒也是要时间的,滋味才够。”叶子姐莞尔一笑。“那你就安心住下来,做点你自己喜欢做的事。”“我跟你打工怎么样?”我说,“我想挣点钱。”在这个外地游客云集、号称“艳遇之都”的古镇,打工挣钱还是容易的,在叶子姐的指点下,我很快就上手了。那时,我有个随身携带的小记事本,据统计,在客栈打工的大半年时间里,我做向导,带散客去爬雪山73次,去湿地公园骑马102次,去看大型歌舞表演92次,去吃腊排骨火锅138次,推销手工银器252件,玉器86件……和游客喝酒,喝醉了的至少有三百多人,自己喝醉了两次……有三十多个男人追过我,十七人表白求爱,说非我不娶……都是喝醉了说的,我信你个鬼。有一个人除外,他有点不一样。他叫樊星辰。政法大学在读博士,人高高帅帅的,很有阳光朝气,他喜欢打篮球,一身健美的肌肉疙瘩,他父亲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估计以后他也是做律师,巧的是,就在我小妹读书的那个城市。条件很完美了不是?最让人心动的一点,他对我挺好。暑假里,他和大学同学来古镇玩,我带他们去骑马爬了一趟雪山,不知怎么的,他就看我上眼了,正儿八经地开始各种追我。明晃晃地一点也不含糊,属于直接表白,要带我回家见父母,确定关系那种,不是喝酒说的醉话。他同学都玩了走了,他还留在古镇,住叶子姐的客栈,跟屁虫一样天天耗着我。我打工干活,他就给我做帮工,免费的。我做向导带队,他就跟着,忙前忙后地给我打杂,渴了给我买冰水、冰淇淋,饿了带我去吃火锅,累了帮我背包。我推销商品,他就做托儿,施展律师三寸不烂之舌,把游客聊晕了掏钱。总之,就是各种卖力讨好我。还是有一点感动的。我问樊星辰。“大哥,你图我什么?是我长得像你初恋,还是三生有缘,你上辈子欠了我的钱?”他有点迷,老老实实说:“不知道,就是喜欢跟你在一起。”我说:“我一没学历,二没正经工作,跟你在一起,你爸妈不得气了捶你?”他笑了说:“我爸妈挺好的,从来不蛮横干涉我,他们真要是不同意,我就带你私奔,我有能力照顾好你。”我无奈,无语,很难拒绝他。到后来有一天,我们去雪山民居住宿,那天安排好游客,有点晚了,我累了趴在床上歇口气,樊星辰坐在床边跟我聊天,说着说着,他忽然就对我动手了。准确说,是动了动手指头。背对着他,我感觉到,一个手指头轻轻地搭在我的肩膀上。过了会儿,又搭上来第二根手指头,动作慢的,就像时间卡住了,让我几乎以为是幻觉。做贼一样,他大气不敢喘。我转过身,看见他脸都憋红了,目光里充满了对我的爱恋与期许。“可以吗?”他小心的试探着问,“小鱼,我想亲亲你……的脸。”“别闹!”我说了声,“不要动,有些美好的东西一碰就没了,你回房去睡吧,晚安。”他很失落。但保持着风度,他跟我道歉了,然后道晚安,关上门走了。那晚上我没睡好,失眠了。我在想,我为什么不接受他?这个男人几乎是我曾经梦想过的理想结婚对象,各方面条件都好,可是,当梦想照进了现实,我为什么不愿意了呢?答案很简单。我只是在躲闪着,不去触碰真相……他来晚了,我的心房里已经住了一个人,容不下别的了。明明得不到。偏偏放不下。何苦呢!喜欢误入豪门,总裁为我打工()误入豪门,总裁为我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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