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
导读:名将高仙芝是超级帅哥,风流倜傥;名将封常清是网络恐龙,身负残疾。高仙芝无比爱美,起初根本看不上封常清,后者采取&ldo;非常&rdo;举措,才获得提拔任用,最终二人先后在西北建立功业,领导着名诗人岑参,并且同时因为同样的原因而冤死。这真的是天意么? 在唐朝的诗歌版图上,岑参是个亮光闪闪的重要节点。他与将军诗人高适并称&ldo;高岑&rdo;,是边塞诗派的两大重镇,笔力雄健,气势豪放。高适能写边塞诗似乎很好想象,因为他曾先后节度淮南与剑南西川,是货真价实的大将军,但其实并非如此。他的边塞诗确有生活基础:公元753年,年逾四十的高适受田良丘推荐,被陇右河西节度使哥舒翰聘为左晓卫兵曹,充掌书记。 高适如此,岑参也是如此。他们都有边塞生活经验,长期在幕府任职。 岑参曾祖是唐太宗的宰相岑文本,伯祖与叔父也先后出相,号称&ldo;一门三相&rdo;。不过这都是陈年旧事,只能让人心生无限的感慨与遐想。到岑参时,已是繁华过后,家道中落,年轻的他只能像李白那样当京漂儿,漫步于首都长安街头,献书求仕;求仕不得,便奔走京洛,漫游河朔。公元744年,他终于得中进士。可唐朝不比宋代,通过礼部的进士考试,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当官,还有吏部的任职考试等着。任职考试有身、言、书、判四项内容。身是观察人的形体外貌,所谓官相,大约就是由此而来;言大体指口才言辞,书则指书法,主要是楷书;判最为关键,因为一当官就要处理诉讼案件,判决结果要写成判词,骈文四六句。 判词是什么样子的呢?颜真卿为临川内史时,境内杨志坚的妻子不满丈夫嗜学而贫,与之离异,闹到公堂,颜真卿重罚杨妻,其判词如下: 王尊之廪既虚,岂欢黄卷;朱叟之妻必去,宁见锦衣?污辱乡闾,败伤风俗;若无褒贬,侥幸必多。 这是文人糊口的工具,所谓章奏之学。李商隐诗名动天下,但诗歌并不足以安身立命,他活命的本钱在于章奏之学。令狐楚爱惜其才,让他跟自己的儿子令狐绹一块儿学成此艺,遂得终生饭碗。当时的李商隐也很有名,不过不是因为朦胧诗,而是因为公文。 一般而言,礼部考试偏重文才,吏部考试侧重实务。很多人好不容易考中进士,偏偏又过不了吏部考试,最有代表性的就是韩愈:礼部考试四战一捷,吏部考试三试皆北。所以进士及第后的文人,一般都会先去藩镇幕府就职,几年甚或几十年后,再被朝廷任用。岑参也难以例外。 公元749年,岑参从军,出任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的幕府掌书记,两年后回到长安;公元754年,他再度出塞,出任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的判官,前后两次共计在边疆艰苦地区工作生活六年。 不幸的是,岑参的这两任领导‐‐确切地说是幕主‐‐都没有好下场。 高仙芝与封常清都是难得的将才,然而安史之乱时,在潼关之外已全是叛军的关键时刻,唐玄宗仅仅因为宦官监军的一句话,就将他们俩双双处死。当然,罪名根本不成立。 历史不支持假设,可我还是想假设一句:如果高、常不被枉杀,潼关不破的可能性很大,那么安史之乱乃至整个唐朝的历史,都会因此而改写。 不信?那就请朝下看。
千里奔袭(1)
高仙芝出身于将门之家,是高句丽人。一般认为,高姓是高句丽的王族。高仙芝的父亲高舍鸡在高句丽灭亡后内迁,于河西(河西走廊以及湟水流域)从军,立下军功,官至四镇十将、诸卫将军。高仙芝相貌俊朗,仪表堂堂,精于骑射,骁勇果敢,但父亲仍然认为他过于&ldo;儒缓&rdo;。少年时期,他跟随父亲到安西(治龟兹,今新疆库车东郊皮朗旧城),因为父亲的军功,他也被授予游击将军,这是从五品的下武散官;二十多岁时,他便升为将军,与父亲级别持平。连续两任节度使都没有注意到小高同志,直到夫蒙灵詧节度四镇,他才获得重用。到开元(公元713至741年)末年,高仙芝已官至安西副都护、四镇都知兵马使。 安西四镇是安西都护府统辖的四个军镇,分别是龟兹、焉耆(今新疆焉耆西南)﹑于阗(今新疆和田西南)、疏勒(今新疆喀什)。高仙芝的安西副都护、四镇都知兵马使,基本相当于副司令兼参谋长,而他在这个位置上,又培养出了另外一位名将,那就是封常清。 前面说过,高仙芝是个大帅哥。他任都知兵马使后,每次出去,都带着三十多名衣着光鲜、相貌魁伟的侍从。此时封常清也在夫蒙灵詧军中,他见高仙芝的行情一路飙涨,非常羡慕,于是投书一封,辞意慷慨激昂,意欲毛遂自荐。很巧或者不巧,他的相貌也极度出众:身材细瘦不说,还兼有斜眼跛足的过人之处。严格说起来就是残疾人,按照当下的条件根本不能参军,天知道当时是怎么回事。 相貌如此雄奇,高仙芝怎会一见钟情,于是婉言谢绝。但首轮攻击受挫,并未影响封常清的信心,他第二天又从头再来。高仙芝无奈,只好推脱道:&ldo;吾奏傔已足,何烦复来?&rdo; 别奏与傔人是军将的法定随从,根据唐朝李荃的《神机制敌太白阴经》,其选拔标准是&ldo;忠勇骁果、孝义有艺能者任&rdo;,即应具备&ldo;忠孝&rdo;、&ldo;骁果&rdo;和&ldo;艺能&rdo;三个条件。这是唐朝军人谋求出身、进入仕途的重要途径。《唐六典》卷五《兵部尚书郎中》称:&ldo;凡诸军镇大使、副使已下,皆有傔人、别奏以从为之使。大使三品已上,傔二十五人,别奏十人。四品五品,傔递减五人,别奏递减二人。&rdo; 高仙芝当时无论如何也到不了三品,因此其三十多人的随从,确实已经超编。不过这肯定不会成为问题。就像现在的县政府,尽管有明文规定,副县长数量不能超标,不能每个副县长都配秘书,但实际情况完全两样。因此他的这个借口,让封常清怒发冲冠:&ldo;常清慕公高义,愿事鞭辔,所以无媒而前,何见拒之深乎?公若方圆取人,则士大夫所望;若以貌取人,恐失之子羽矣!&rdo; 孔子有个比他小四十九岁的学生,名叫澹台灭明,字子羽。其外貌跟封常清一样超凡脱俗,孔子很不看好,甚至要拒绝其入学。子羽深知先天不足,因此发奋努力,从不参加贵族娱乐,南渡长江到豫章百花洲(今江西南昌东湖一带)讲学时,足足有三百多个弟子追随。这事从楚国传到孔子耳边,圣人悔之不及:&ldo;吾以貌取人,失之子羽。&rdo; 封常清的才情,从这番话中便可看出端倪。首先,我求为随从并非仅为我自己,其实也是给你机会,所以敢怒。心里没个半斤八两,谁敢这样?其次,你取人有章,士大夫所望,取人以貌,要错过人才。非a即b,你看着办。 可帅哥高仙芝并不怕封常清发脾气。还是油盐不进。单纯就衬托效果而言,封常清在他身边肯定要比仪仗队般的英俊随从好,但他就是不愿接受。由此可见,他不但要衬托效果,更要自己赏心悦目。让封常清在其随从中形成鹤立鸡群之势,绝不是让人盼望的事情。 封常清不死心,继续死缠硬磨,简直类似无助的农民工讨薪:每天早上便到高府门前上班,目送目接高仙芝出入,连续数十日。 门前有那么个相貌出众的卫士,朝夕不去,这个广告效应估计不小。高仙芝迫不得已,只好将其收留于麾下。 实践证明,这是个英明决定。 天宝初年,达奚诸部叛乱,从黑山以北,直到碎叶城(今俄罗斯托克马克附近),都燃起战火。根据朝廷的诏令,夫蒙灵詧派高仙芝率两千精骑自副城向北,直至绫岭下邀击叛军。达奚部长途行军,鞍马劳顿,战斗力下降,被高仙芝歼灭。 当时军士的级别由低到高,分别是健儿、傔人和别奏。封常清作为傔人,初来乍道,报捷文书并非其分内工作,按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但他为了抢抓机遇,不惜越位:私下写好捷报,陈述全军如何&ldo;舍井泉,遇贼形势,克获谋略&rdo;,非常详尽。主帅想说的,封常清全部写到;主帅没想到的,封常清也同样写到,高仙芝&ldo;大骇异之&rdo;。全军回师后,夫蒙灵詧设宴犒劳,高仙芝便让封常清&ldo;去奴袜带刀见&rdo;。这其中的&ldo;去&rdo;,可能应该是&ldo;具&rdo;,历代传抄的误笔。因为奴袜并非奴仆的装束,而是戎服,相当于礼服。穿礼服才能与带刀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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