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节
白天不知夜的黑
到了水城,天快黑了。
出了车站,我们背着蛇皮袋子,不知道哪里是我们的去处。到处在修路,到处在盖楼。到处是脚手架、到处是泥头车。穿过车水马龙的公路,走在摩肩接踵的人群里,明晃晃的灯光和强劲的音乐,使我和富贵找不到北。
为了省钱,我们不敢去住旅店,下了班车就在广场不远处的拐角找了块地方。扔下行李,去附近草草吃碗酿皮就躺下了。噪音四射,路灯又亮得刺眼,蚊子“嘤嘤嗡嗡”的,好像认准了我们,逮着一个地方就锲而不舍地吸食,让我们恨不能多长出两只手来应付。
大半夜了,我才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分不清是甜妹,还是荞荞,抑或是那个瘦而性感的刘嫂?反正你方唱罢我登场,搞得我云里雾里辗转腾挪,不知道究竟跟谁才能说上一句话。时而绸缪缱绻、时而云雨交叠,醒后摸摸内裤,竟已湿透。再看富贵,呼噜打得正响,这家伙,睡街头就像睡他家炕头似的,一点也不认生。
不时睁开眼睛与蚊子搏斗,半夜也没看到几颗星。终于听到附近的脚步声渐渐稠密,有人开始跑步锻炼了,我就赶紧喊富贵起来:“天亮了,起来收拾东西,扫大街的都过来了。”他“哼”了一声,又嘀咕着睡着了。突然,富贵像开水烫了一样叫了起来:“我的钱包呢!我的钱包呢?”我说你不要大惊小怪的,这里不是泉湾。“真的,我的钱包不见了!”
找了半天,没有任何结果。两个大小伙子,到底还是让小偷给偷了。我记得自己并没有睡熟,心里还老是惦记着,怎么就让贼得手了呢?富贵抓着自己的头发,恨不得把贼能从头上揪出来:“这狗日的!那是老娘的全部家底啊!”
黎明过去,街上恢复了白日的喧闹。卖早点的、卖报纸的、卖耗子药的,他们各个像约好了似的,一起在这个城市晃来晃去,而我和富贵则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道哪儿是退路,哪儿是出路。我本来就囊中羞涩,富贵则说他带的盘缠多,“应付三天五天的花销还是绰绰有余的。”现在遇了贼,两人便都傻了眼。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一整天水米没打牙,我和富贵就像战败了的日本鬼子,头歪在肩膀上,眼睛瞪得像死鱼一样,经过饭馆门前就走不动了。我们见到“招聘启事”就跑进去问,见到需要帮忙的地方都去碰一碰,可是,没有一个地方需要我们。他们要这个证件要那个证件、审视来审视去,或者狮子大张口,要多少多少押金,然后,就把我们晾在一边了。
黄昏来临,街上又是灯火通明人头蹿动的样子,我和富贵,则像两只流浪狗,东张张西望望,不知道主人在什么地方。终于,我们在一个小公园淘到了“宝贝”——一树未熟的毛桃子,成了我们果腹的佳肴!
然后随意找个地方躺下,天当房,地当床。反正身上一无所有,索性还全无挂碍了。
翌日起来,饥肠辘辘,腹中的毛桃早已变作异物被排了出去。
在商都的巷子里,我正直着眼睛觊觎一碗洁白光滑的饺子时,耳边忽然传来熟悉的叫喊声。我急忙站起身来,环视了一下四周,只听见“别打了!别打了!”的哭喊声,就是找不到发声的地方。我便以为肯定是一帮小混混起了内讧。管他呢,还是咽口唾沫,继续做我的黄粱美梦更现实一些。但叫喊声更大、更为揪心、更觉得在哪里听过似的。我只好往前走了几步,看到一家店铺门前围了一圈人,就带着好奇的心情想凑到跟前看看热闹。
人未走近,声已听清。
“我错了!我错了!你们饶了我吧……”
那一刻,我五内俱焚、心如刀绞——该死的富贵,让他出去找活干的,他怎么就跪在这儿了?!我一个箭步冲了进去,想问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又见几个耳光扇在了富贵的脸上。血染红了他的嘴巴和双手,我拉着他,想让他赶紧起来逃走,结果我的屁股上竟也挨了几脚。我转身抱拳,喉咙沙哑地说:“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
“说你妈的x,偷了老子的车子还有啥话说呢?”一个三十多岁的光头穿着西装,他绕过我的身体又狠狠踢了富贵一脚。到了这个份儿上,我也变得理屈词穷了。看着跪在地上的伙伴,以及周围愤怒的人群,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说明白,怎样才能使富贵不至于再挨打。我只是转来转去,嘴里咕哝着,带着一副乞求的样子,妄想有人出来说句话。然而这些人如同雕像一般,没有一个流露出同情的神色,他们个个咬牙切齿义愤填膺,只说赶紧拨打110。也有人嘻嘻哈哈的,说报警有啥子用,还是打一顿更解恨……看着跪在地上的富贵,看着他差不多要晕倒的样子,那时我终于明白窃贼为什么会屡教不改。有人把裤带解下来捆住了富贵的双手,有人又趁机在他的背上添了几道脚印,大家像看猴一样把我俩围起来,久久不散。
警察迟迟没有到来,看热闹的便觉得无趣,一个两个地渐渐走开。我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一把拉起富贵就逃了出来……
富贵的左耳朵听不见了,可能是光头西装下手太重之故。天又下起了毛毛细雨,我们的行李都给淋湿了。饥肠辘辘加上一个浑身沾满血迹的伙伴,叫我在水城的街头哭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过来一个打着红伞的女人,她面容清秀、目光散淡,估计会有和善心肠。当时我也是豁出去了,就迎上去,叫了声“大姐”,想让她给一碗饭钱,但是到底还是未能张开口,只是顺手指了指富贵,眼泪便忽然涌满了眼眶。女人并没有停下脚步,相反,她警惕地看了我们一眼,就急急匆匆地朝前走了。又试着拦了几个人,看能否求得块儿八毛,好让富贵滋润滋润喉咙。经过了一场“搏斗”,我当然只是饥饿,他肯定是急需补充一点水分的。可是,所有人都像躲避瘟神似的,一个个远远就“刹车”或者绕道而行了。最让人心寒的是,有一个穿着得体昂头疾走的妇人还骂了我们几句:“一个大小伙子要饭你害臊不害臊!干啥不能混口饭吃?亏你们也在这世上走了一回!”
我淋在雨中,头发沾在脸上,看着富贵只是一个劲地摇头、挖耳朵,我真的万念俱灰无地自容。
娘啊,我们咋就落到这步田地了!
白天不知夜的黑。
在吃过垃圾桶里的发霉食品以后,我断然决定:走回老家去!
不管路途有多远,不管肚子里还有多少油水,我都要带着富贵走回去。死也要死在泉湾!想起在格尔木走丢的堂弟,我对富贵说:“咋说咱俩都比他强,人家能从兰州走回去,咱们还缺胳膊少腿了?”
正是深秋,公路两边的白杨挺拔而沧桑,瓦蓝的天空挂着几丝象征性的云彩,叫人感觉天不是没有尽头,而只是有一点辽远罢了。故乡在八百里之外,我们要一步一步丈量,需要多少个时辰?但无论怎样,走一步总比死守在水城更接近故乡一步,愚公能祖祖辈辈把山移走,我们为什么不能走回去呢?
班车、卡车、小车轮流从我们的身边驰过,这些工业革命的产品没有一个与我和富贵产生关系,它们“嗖儿”“嗖儿”地哼唱着凯旋的歌曲,骄傲地排放着浓浓的废气,让我们不得不吞咽几口。
晌午过后,富贵就走不动了。他坐在行李上,伸出手想试着拦一辆车,但很快就徒劳地低下头来。经过了一场劫难,在一只耳朵失聪以后,他似乎对人已经不抱多大希望。他说话就像跟谁赌着气,要么就是一言不发,破罐子破摔的样子,叫人看着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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